(一)青天畈谈判,签订停战协议 1937 年7 月上旬,高敬亭率部转战在鄂东北地区时,偶然发现国民党报刊中 登有关于国共合作、联合抗日的消息,将信将疑。为了证实这一消息,高敬亭率部 从鄂东出发,前往皖西,寻找中共皖鄂特委书记何耀榜。7 月13日,在岳西县甫田 村,高敬亭见到何耀榜,并看到了姜术堂带回的中共中央文件《中国人民对日作战 的基本纲领》和《中央关于抗日救国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等。高敬 亭当即反复阅读,认真分析和研究,确信无疑后,立即主持召开干部会议。会议传 达和研究了中共中央文件,根据中央文件的指示精神,商讨了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谈 判的具体方案。并决定,争取主动,立即以中国工农红军第28 军名义,向国民党 “鄂豫皖边区督办公署”提出停战谈判的倡议,并派何耀榜为红28 军的正式代表, 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谈判。同时,指示各地党组织、游击队、便衣队立即行动起来, 散发有关谈判的传单、标语,提供有关情报,配合谈判。 15 日,高敬亭派便衣队交通员金孝广将关于停战谈判问题致卫立煌的函件, 送至岳西县第3 区蛇形岗炮楼。当天下午收到鄂豫皖边区督办公署岳西办事处“愿 意谈判”的回复。何耀榜还代表红28 军与该办事处进行了初次接触。 16 日,安徽省政府奉国民党南京政府之命,派皖西保安司令部办事处郭副官 作为地方代表参加停战谈判,当日到达岳西县城。 卫立煌表面同意举行停战谈判,实际想利用谈判之机达到三年“清剿”未能达 到的消灭红军游击队的目的,遂命第32 师等部将高敬亭、何耀榜所率部队包围于 岳西县鹞落坪、大岗岭、南田村一带,妄图以武力胁迫红28 军就范。同时玩弄政 治阴谋,用高官厚禄拉拢红军官兵,说什么“若归顺国军,官晋一级,给优厚薪俸”, “交1 挺重机枪500 元,轻机枪150 元??”高敬亭、何耀榜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在对国民党重兵包围、无和谈诚意的阴谋予以揭露的同时,做好应付敌军搞突然进 攻的军事准备。并坚持国民党军必须后撤10 公里方可谈判的立场。高敬亭更是自 始至终未暴露身份,使敌“活捉高敬亭者赏洋5000 元??”的阴谋没能得逞。 在全国抗日形势的压力和鄂豫皖边区红28 军领导人及谈判代表的坚决斗争下, 卫立煌不得不于18 日派出全权代表、高级参谋刘刚夫到达岳西县城,并下令第32 师后撤10 公里。20 日,红28 军代表何耀榜前往岳西县政府大厅会见卫立煌的 全权代表刘刚夫、安徽省政府代表郭副官,就停战谈判、部队集合地点、时间进行 了初步磋商。谈判商定由双方代表组成谈判代表团、停战谈判委员会、协议起草委 员会,由何耀榜、刘刚夫和郭副官3 人为停战委员会和起草委员会委员。决定22 日起,在红28 军控制区——岳西青天贩上青小学举行谈判。 21 日,何耀榜返回南天村,将谈判磋商结果向高敬亭作了详细汇报。高敬亭 和何耀榜共同对谈判中应坚持的原则和条件做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并拟定了具体 方案。 7 月22 日,谈判正式开始。在4 个问题上,争论比较激烈。一是红军游击队 的领导问题。国民党方面认为:既然红军游击队同意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就应属国 民政府领导。红军代表坚持,红军是共产党领导的部队,必须保持独立系统,只能 属中国共产党领导,如果国民党方面不接受此条件,就无从谈判;二是红军的作战 行动问题。国民党方面提出,红军只能在规定的地区范围内活动,不得超越。红军 方面坚持说,抗战不分地区界限,哪里有日本人,红军就要到哪里去打。红军的作 战行动不能受任何地区限制;三是红军的兵员补充问题。国民党方面提出,红军不 能随便扩充军队,发展势力。红军代表坚持:人民群众自愿参加红军,红军必须吸 收。群众愿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组织抗日游击队,红军就要积极领导和支持; 四是红军收容部队问题。国民党方面提出,红军收容分散在各地的游击队、便衣队 可以,但不准留人在那里活动。红军代表表示:只要国民党接受红军方面的条件, 红军就按协议执行,绝不留人在那里活动。但国民党方面必须保证,红军在收容部 队时,国民党军和民团不得阻击和追击。经过反复商讨,国民党方面同意何耀榜提 出的4 项条款作为谈判的基础,即1.应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作为共同遵循的方针 ;2.红军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3.同意番号暂定为“鄂豫皖 工农抗日联军”,但正式番号应由两党中央决定;4.红军集中,在3 个月内完成。 经过7 天的谈判,27 日达成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红军代表提出的12 条款:1.红军的集中地点以黄安县七里坪为中心,以及礼 山县的宣化店、黄陂站,罗山县的张家湾一带地区;2.红军游击队在鄂豫皖3 省设 3 个办事处,分别驻湖北省黄安县、河南省确山县、安徽省立煌县:3.允许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自由;4.释放政治犯;5.红军的武器弹药和给养由国民政府补充 ;6.驻地如有土匪扰乱或违反社会秩序者,红军有权予以镇压;7.红军开赴抗日前 线的交通工具由国民政府负责;8.若有老弱病残者探亲返乡者,所在地政府不得歧 视,应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如认为可疑者,应交红军办事处处理;9.过去被没收 的红军指战员的房屋、土地,一律归还原主,被罚之款,如数退赔;10. 红军指战 员家属一律享受抗日军人待遇;11. 红军游击队在集合途中,国民党军队不得堵击 或追击,如发生冲突,由国民政府负责;12. 上述条款限于鄂豫皖地区,凡属全国 性的问题以及红军番号的最后确定,应有两党中央决定。 国民党“鄂豫皖边区督办公署”提出的8 项条款:1.不经许可不得扩兵;2.不 打土豪;3.不破坏交通;4.军事行动要事先呈报;5.彼此不得报复以前战争仇恨, 停止一切敌对活动,以利抗日;6.友军集中后不得在各地保留便衣队;7.不得在国 军中发展中共党员;8.鄂豫皖所有红军便衣队一律于3 个月内到黄安七里坪集中。 28 日,国共双方代表在岳西县九河朱家大屋举行停战协议签字仪式。高敬亭 以红28 军“军政治部李主任”身份和李守义的化名,与何耀榜代表鄂豫皖边区红 军游击队出席签字仪式。高敬亭和刘刚夫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至此,初 步实现了鄂豫皖边游击区的国共合作。 在红28 军与国民党鄂豫皖边区地方当局达成停战协议后,由于分散在各地活 动的红军游击队还不知道情况,国民党的“清剿”也未停止,因此“清剿”和反 “清剿”的斗争,仍然持续了一段时间,才渐渐停止。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