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国民党当局开展谈判斗争 9 月3 日,陈毅致函国民党大庾县县长彭育英,陈述国共两党合作的重要意义 及红军游击队的态度,并对国民党方面的造谣诬蔑给予驳斥,要求彭育英转函国民 党驻军,改变敌视红军游击队的态度,立即停止一切破坏活动。 经过斗争,9 月8 日,大庾县长彭育英派秘书鲁炯雯到大庾池江,同陈毅开始 谈判,就停止对游击区的进攻,释放政治犯等问题,初步达成7 项协议。9 月12 日,陈毅由彭育英陪同前往赣州,与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代表、江西全省抗日义勇军 编练处副主任熊滨、第4 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马葆珩举行谈判。陈毅在谈判 中义正辞严地揭露了国民党报纸的恶意宣传,驳斥了国民党军第46 师代表的种种 谬论。陈毅将赣粤边特委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意见书草案交付赣南国民党驻军和政府 当局,提出停止对游击区的进攻,游击队改为抗日义勇军,释放政治犯等条件。国 民党方面提出红军游击队停止游击活动,停止打土豪,等待改编等谈判条件。双方 初步达成了停战合作协议。 随后,项英由油山到达大庾,会见了大庾县长彭育英,并由彭育英陪同到达赣 州,会见了国民党第4 行政督察区保安司令和第46 师师长。项英于9 月24 日前 往南昌,与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到达南昌后,他致电在南京的叶剑英 并转毛泽东,从而恢复了中央分局与党中央的联系。在南昌,项英看到了《中国共 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和《告全党同志书》。项英根据党中央文件精神与江西 省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口头接受了如下条件:游击队改为抗日义 勇军;游击区老租老债废除;游击队集中时期一切费用由江西省政府负担;其余问 题候国共两党中央决定。谈判达成了原则协议。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