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龙岩谈判,合作抗日协定的签订 在举国上下一致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形势和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动 的和平运动的攻势和压力下,福建国民党军政当局不得不坐下来同闽西南军政委员 会谈判。1937 年5 月,由和党有密切联系的、原国民党军第19路军营长谢再发从 中斡旋,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派岩南漳军政委员会主席魏金水到龙岩适中洋邦,与粤 军第157 师469 旅937 团1 营营长吴滇接触。魏金水力促吴琪策动粤军与中国共产 党实现和谈,一致抗日。接着,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派原红9 团政委谢育才为总代表, 负责与粤军及驻龙岩的国民党军政当局谈判。6 月15 日,谢育才与吴琪、谢再发 等到漳州会见粤军第157 师师长黄涛,充分阐述中国共产党与红军关于国共合作的 抗日主张。谢育才返回龙岩后,与驻龙岩的粤军第157 师旅长练惕生及第6 行政专 员公署专员张策安举行谈判。此时张策安等对和谈尚无诚意,他们在“和平合作” 的掩护下,提出取消闽西共产党和红军苏维埃组织,发表“投降自新宣言”等无理 要求,拖延谈判。同时,极力阻挠对粤军的谈判。原是19 路军编制的练惕生旅长 表示愿在自己的防区内与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实行停战谈判后,张策安才在练惕生旅 的压力下,表示愿意继续同闽西南军政委员会谈判。 为了闽西南尽早实现国共合作抗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决定派邓子恢亲赴龙岩。 7 月10 日,邓子恢、谢育才抵达龙岩,与旅长练惕生、参谋主任王晓侯正式谈判。 经过多次协商,国民党方面大致接受了邓子恢按照《三致粤军公函》所提出的和平 条件和原则立场。29 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代表邓子恢、谢育才,粤军代表练惕 生、王晓侯以及国民党方面代表张策安在龙岩商会签字,正式达成停止内战、合作 抗日的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红军游击队准备集结点编。在红军集中地点问题上,国民党方 面指定要红军在龙岩溪南或沿漳龙公路15 公里之内集中驻防。闽西南军政委员会 警觉地注意到,这一集中地点,因交通方便,国民党军便于调动兵力,红军游击队 随时有被消灭的危险,遂坚持红军游击队集中地点在不通公路的龙岩白沙至雁石一 带。同时坚持部队番号不变,坚持不发恼就不停止征借经费的原则。决定将红军游 击队定名为“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第1 支队”,支队长谢育才,政委邓子恢,参谋 长罗忠毅。下辖3 个大队。由于国民党方面不断制造事端,谈判陷入僵持状态。此 时,从闽南传来红3 团在漳浦被国民党军缴械的消息,邓子恢义愤填膺,向粤军提 出严正抗议,指出: “由于粤军背信弃义,制造漳浦事件,部队很不放心,因此坚持两地集中。” 张策安被迫同意。 8 月中旬,红军游击队开始集中。国民党军仍不断埋伏、截击红军游击队。但 闽西红军游击队遵照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指示,顾全合作抗日之大局,主动避免接触, 取道山路集中。中国工农红军闽西南人民抗日红军第1 、3 、4 、5 、7 支队和各 县人民抗日义勇军分别开赴龙岩白沙、平和芦溪集中待命。 23 日,粤军第157 师代表陈柏麟在福建省第6 行政督察公署保安副司令韩遇 隆陪同下,由龙岩到达白沙。邓子恢、谢育才出面欢迎。30 日,陈柏麟在白沙点 编,闽西南人民抗日红军第1 、2 、3 、7 支队及龙岩、上杭、岩连宁、岩南漳等 县人民抗日义勇军第1 支队第1 、3 大队。9 月4 日,陈柏麟到平和县芦溪点编, 将闽西南人民抗日红军第4 、5 支队和永定、永东、永埔等县人民抗日义勇军改编 为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第1 支队第2 大队。 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从4 月25 日作出与国民党军政当局进行谈判的决定,到7 月29 日达成合作抗日的协议的3 个月中,由于正确地执行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 线的方针,坚持了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的原则,终于在历史转折关头在闽西南地 区顺利地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