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论历史没有结束(1) 余论历史没有结束——关东军罪恶仍在继续 历史自有公论。对于阻碍人类社会进步,破坏世界和平的反动势力,必将遭到 所有希望进步、爱好和平的人们的唾弃和惩罚。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对于军国主义 推行侵略扩张政策,发动侵略战争,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灾难的种种罪行,必将遭 到人民的审判和清算。然而,历史又不无遗憾,由于国际社会的各种矛盾斗争,一 些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及其政治需要,对于本应受到严惩的战争罪犯实行纵容和包庇, 没有彻底铲除军国主义的战争根源,军国主义的阴魂不散,成为人类进步和社会发 展的重大隐患。而且,至今侵略战争的毒害仍然残留在一些地区,给那里的人民生 活造成危害,给那里的自然造成破坏,侵略战争的遗毒还没有彻底清除。 一历史性审判 法西斯被消灭了。法西斯发动侵略战争,给人类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灾难。法 西斯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必须彻底清算,法西斯战争罪犯必须给予严惩, 这是所有正 义的人们的共同心声。因此,战后在欧洲进行了纽伦堡审判,主要是对德国法西斯 进行审判。在亚洲进行了东京审判,主要是对日本法西斯进行审判。 早在1943年的《开罗宣言》中,就已经提出“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1945 年的《波茨坦公告》更明确指出:“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 战争罪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裁判。”日本法西斯投降 后,1945年12月,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远东委员会” 和“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成员由苏、美、英、中、法、荷、加、澳、新西兰、 印度和菲律宾等11国代表组成,共同担负管制日本和惩办战犯的任务,并授权盟军 驻日最高统帅部为执行机构。1946年1 月,由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发布了特 别通告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 犯进行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确定了战犯的三种犯罪情形:甲、破坏和平罪;乙、 战争犯罪;丙、违反人道罪。在具体审理中,相应将远东战犯分为甲、乙、丙3 级。 东京法庭只负责对日本甲级战犯的审判,乙、丙级战犯的审判分别在新加坡、马尼 拉、关岛、伯力、沈阳、太原等地进行。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 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死刑者941 人。《大东亚战争全史》第1015 页。 1 东京审判 从日本投降盟军就开始发布命令,逮捕日本战争嫌疑犯, 到1945年12月共指定 110 名前日本军政领导人为战争嫌疑犯。其中许多自知难逃法网的法西斯分子畏罪 自杀,如日本陆相阿南惟几,前参谋总长杉山元,前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等日本法 西斯军人;前首相近卫文,前厚生省大臣小泉亲彦等政府首脑;恶贯满盈的东条英 机自杀未遂被拘捕。在被拘捕的战争嫌疑犯中,还包括梨本宫守正等日本皇族,澳 大利亚代表还将昭和天皇列入了战犯名单,要求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但是由于美 国政府的庇护,昭和天皇未被追究。 从1946年3 月远东国际检察局开始进行被告选定工作,最后确定了东条英机等 28名被告。他们当中大多数都参与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像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 板垣征四郎、梅津美治郎、南次郎、星野直树等人,都曾在关东军和伪满洲国任要 职,犯下了滔天罪行, 现在他们终于受到了应有的审判。 1946年5 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原日本陆军省礼堂正式开庭,由中美英苏等 11国为原告,以“破坏和平罪,战争犯罪,违反人道罪”向28名被告提起控诉。长 达42页的起诉书详细陈述了1928年1 月1 日至1945年9 月2 日期间,日本在国内建 立法西斯体制,与德、意共谋为侵略别国、瓜分世界而进行的侵略战争的罪行,以 及违反国际公法和人道之各种屠杀和犯罪行为,共列举出55条罪状。 在对日本战犯的起诉中,公诉人最先陈述了日本法西斯发动“九·一八”事变, 侵占中国东北,制造伪满洲国,奴役东北人民的罪行。指出在这一侵略过程中,最 积极参与的被告有:荒木贞夫、土肥原贤二、桥本欣五郎、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 松冈洋右、南次郎、大川周明等8 人。为了揭露和证明日本侵略东北的罪行,法庭 传唤了溥仪、武部六藏到庭作证。溥仪在法庭上留下了长篇证词,揭露了日本侵略 东北的罪行,虽然他也企图极力掩饰自己勾结日本侵略者的行径,但仍然是极为有 力的证词。武部等人对日本侵略东北,制造伪满洲国的罪行供认不讳,证明了日本 侵略的真相。中国代表向哲浚也用大量事实,陈述了日本侵略中国的滔天罪行。在 审判期间,日本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法西斯理论家和 骨干大川周明发狂诊断为精神病而中止受审。 至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长达千余页的判决书。内容分为3 部 共10章,阐述了日本在20年中计划、准备、发动和执行侵略战争的史实,陈述了日 本侵略者在这一过程中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其中有2 节专门揭露了日本对中国东北 的侵略和掠夺。判决书最后认定25名被告有罪,宣布对其进行惩罚,判决如下:判 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 章等7 人绞刑;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俊六、平沼骐一郎等16人无期徒刑; 判处东乡茂德和重光葵有期徒刑20年和7 年。12月23日凌晨,在东京巢鸭监狱,东 条等7 名战犯被绞死在死刑架上,受到了历史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