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社起义(2) 雾社起义给予日本殖民者以沉重的打击,尤其是对于吹嘘其“理蕃”成绩的台 湾总督府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绝大的讽刺。雾社原住民地区是总督府当局费尽心 机企图树立的一个“蕃地”模范区,日本国内到台参观考察者也多安排到雾社迈勃 等社,成为殖民当局对外宣传的花瓶。参加起义的花冈一郎和花冈二郎,原本是雾 社原住民,日本殖民者给他们起了日本名字,主动撮和其婚事,将其作为“模范生” 而大加宣传。起义领导者摩那·罗达奥则曾被邀请到日本国内参观,试图以日本的 繁荣和强大来恫吓原住民。然而,雾社起义的爆发,宣告了日本殖民者理蕃政策的 破产,同时也显示了台湾原住民在殖民者奴役面前永不屈服、宁死抗争的顽强精神。 雾社起义的爆发揭示了日本殖民者对台湾原住民政策的失败,其根本原因在于 日本人作为统治民族对被统治民族——台湾原住民生存权利的剥夺和民族尊严的肆 意践踏,在于殖民当局依凭警察专制高压而不顾及原住民的感受。《台湾新民报》 就此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敢断定雾社之变,是十数年来治蕃政策之破绽,又是 日本民族统治异民族的失败之一好实证了。若要追究其真因,近则由该地的警察酷 吏虐待所激发的,远则因高压政策征服心理所酿成的,所以要严格的问责,实不仅 止于该地直接关系的警察及上级监督高官,凡抱着高压政策征服观念的在台内地人 (按指日本人——引者),皆要分担其几分的责任了。此何以言呢?请看该地蕃人 归服了日本统治十数年,若是施以相当的仁政,他们设使不知感恩,也必不能出此 最后的舍命报复。况且他们全不害台湾人而专敌视内地人,这是证明非似昔日的出 草乱杀,实是一种有意识的对内地人报复了,关于此点,内地人如不能幡然自省其 身,则必失了统治异民族的度量,如果这样,则虽得耀武扬威于一时,谁敢保证永 久绝无第二第三的雾社出现呢?”《雾社事件清算》,《台湾新民报》昭和6 年1 月10日。民族运动团体台湾民众党也就此通电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等,为台湾原住民 的生存权益呐喊呼号:“我党认为雾社事件系向来肆意榨取及生活上之迫害与驻在 警官不正、贪戾、残忍之处置所激发者。应从速将总督、警务局长、台中州知事以 下责任者撤职,并立即保证蕃人之生活,承认其自由,不阻碍其民族发展之政策, 尤其宜乘此机会,对向来为保持官吏威严,放任非违乱暴,警察万能之积弊,加以 彻底的改革。”吴三连、蔡培火等:《台湾民族运动史》,自立晚报出版部,台北, 1990,第431 页。 在岛内外舆论和内部政治斗争的双重压力下,台湾总督石塚英藏被迫辞职。与 此同时,日本殖民当局的“理蕃政策”也不得不做出大的调整。1931年12月28日, 继任总督太田政弘发布新的“理蕃政策大纲”,要点如下:①“理蕃”以教化“蕃 人”,安定其生活为目的;②理解“蕃人”,对 “蕃人”之种族、社会组织、习 惯、宗教等要有正确认识,以此为基础确立“理蕃”方策;③对“蕃人”须赏罚分 明,俾知国家权力之所在,充实警察实力,使“蕃人”不生轻侮之心;④“蕃人” 之教化应矫正其积弊,养成善良习俗,涵养国民思想,且授予日常生活简单知识; ⑤奖励农耕和集团迁徙,改善经济状况;⑥慎选 “理蕃”关系人员,以保“理蕃” 效果;⑦改善交通,以利产业开发及教化事业;⑧讲究医药救济方法,减轻“蕃人” 之身体痛苦;这一被后人称作“一个较符合人性的族群政策”瓦历斯·诺干、余光 弘:《台湾原住民史——泰雅族篇》,“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南投,2002,第164 页。,应当说是雾社原住民流血牺牲教训了日本殖民者后所带来的待遇改善,也是 日人亡羊补牢之举。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殖民者特别强调了在原住民实施的教育 “须致力涵养其日本国民精神”温吉编译《台湾蕃政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台 北,1957,第880 页。,换句话说,殖民主义同化运动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 日据时期的台湾原住民,相对于清代而言,客观的说在生活水平、知识更新和 习俗改良等方面均有所改善,出草猎人头的陋习基本消弭,初等教育普及率有了较 大的提升,原始的生产方式发生了一定的变革。但是,相对于近代社会快速发展而 言,原住民接受的仅仅是初等教育,且以普及日语为主;卫生条件的改善也相当有 限,仍然处于落后的状态下;原住民被强制与汉族同胞相互隔离,甚至不知台湾割 让后还有祖国的存在;温吉编译《台湾蕃政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台北,1957, 第891 页。在法律上,原住民不适用在台湾普遍实施的民法和刑法,有所谓违法事 件也不受法院的审理,只由驻在派出所的警察临机处分,“否定了蕃人的人格地位 与权利”。瓦历斯·诺干、余光弘:《台湾原住民史——泰雅族篇》,“国史馆” 台湾文献馆,南投,2002,第150 页。如果说,殖民地下的台湾,日本人作为统治 民族压迫民族拥有至高权力是一等公民、受压迫的平地汉族为二等公民的话,那么, 原住民就是生存在最底层的三等公民,这就是日本统治下台湾原住民的实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