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陈老板也没好气道:“中国这么大的地盘,日本人能一口吞了?还是有活路的 吧?” 郑守义质问道:“你是想在夹缝里生存?” 陈老板在郑守义咄咄逼人的目光里小声小气道:“打仗是军队的事,不干我们 这些平头老百姓的事。要打让别人打去……” 郑守义知道岳父是在为这个家好,就缓和了一下语调道:“那军队的兵员是从 哪里来的,还不是从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之间出的?如果大家都怕流血,那日本人 谁来打?如果不打垮日本人,流血的事就没有个完!没准还会落到我们的头上!只 有打垮日本人,我们才能安安稳稳地过小日子!” 陈老板仍想说服女婿,就道:“大刘庄这么大的一个村子,有几个打日本人的, 不就你是个露头青?” 郑守义蛮有把握地道:“你等着吧,要不多久大刘庄就会拉起一支抗日的队伍!” 陈老板想借助玉芝弹压郑守义这个混小子,就道:“玉芝,你对这事怎么看?” 玉芝想也没想就道:“我看守义在理。” 陈老板哼了一声就没再说什么。 那天在湖西大堤上,郑守义从台儿庄会战溃退下来的一个国民党兵手里花三十 块大洋买了一支中正式步枪。枪体三尺多长,枪型线条流畅,乌黑锃亮的枪管,显 得镇定而冷峻,细腻光润的胡桃木枪身,摸上去手感十分舒适。郑守义甚是喜欢, 又陆续买了十五支。前五支是讨价还价买的,后十一支只出十块大洋,卖也得卖, 不卖也得卖。那三三两两的国民党兵哪里是郑守义和刘阶民人等的对手,只好认倒 霉了。有道是强龙不压地头蛇! 一个国民党邱连长告诉郑守义:郑守义所夺的短枪是二十响德国造亮蓝面儿驳 壳枪。一八九三年,德国枪械工匠费德勒兄弟三人设计了一支与当时蒸汽机车有共 同之处的7.63MM半自动手枪,一八九四年由德国南部的奥本多夫市毛瑟兵工厂制成 样枪,一八九五年实验成功后,先后在德、英、比、法等国获得专利,一八九七年 初命名为 M1896 7.63MM 半自动手枪。该枪在全世界享有盛誉,许多国家都有使用 或仿制。中国在一战后引进该枪,曾在汉阳、巩县等兵工厂仿制,并且广泛使用。 中国人给这类武器起了许多好听的名字,如有“驳壳枪”、“快慢机”、“大肚子 匣子枪”、“自来得手枪”等名称。也因为它的弹匣装二十发子弹,所以也叫它 “二十响”。也有人叫它“盒子炮”,根据是这个武器是装在木盒子里携行的,使 用时木盒可作肩托,抵肩射击,以增大有效射程和提高射击精度,又由于其威力可 观,故称之为“炮”。相比起来,外国人在命名方面就差远了,英国人称它为“扫 帚把”,德国人叫它为“牛蹄子手枪”,听起来不悦耳,似乎不能登“大雅之堂”。 其实它的正式名字叫毛瑟军用手枪。作为手枪,它太大,佩带不方便,作为冲锋枪, 它的威力又太小,实在是不上不下,左右为难。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直握它射击时,枪口向上跳动大,射击精确度差,所以欧 洲军人多不喜欢它。邱连长还告诉郑守义,要克服它直握的缺点,就斜着出枪,散 布射,横着扫。瑕不掩瑜,虽然它有一定的缺点,可也是一把好枪,出枪快,可扫 一大片,很适合近距离作战。而分解一支驳壳枪基本不需要工具,只要有一颗驳壳 枪的子弹就可以将枪分解。打响南昌起义第一枪的起义部队总指挥朱德用的就是一 支驳壳枪。中国人对毛瑟军用手枪的态度可以用美国人对柯尔特左轮所表达的爱慕 之情作比拟。谁要背挂一支木盒托的毛瑟,必定非常惹人注目,甚至招来忌妒。这 也难怪,因为毛瑟军用手枪是一种信得过的随身武器,在战斗中,使用非常成功。 二十世纪买了毛瑟的中国人临终时总要给儿子交代一句“要爱护毛瑟”,过了些年 儿子又传给孙子,据说有些家庭一支毛瑟冲锋手枪竟然用了三十多年!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