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铲共”老手
似乎保安处的胜利未免来得过早了,再加海德里希对自己的创新多少失去信心,
巴伐利亚政治警察的经验,打破了他那利用保安处可以建立一支新警察的经验,打
破了他那利用保安处可以建立一支新警察的幻想,旧学校出身的警官们对这个保安
处的青年暴发户来说表现了充分的明智。这一点海德里希必是早有觉察,因为他正
好就在民族社会主义取得政权的前几天,离开了保安处。1933年1 月27日,他辞去保
安处长职务,进入党卫队全国领袖本部,任特别(任务)旗队长。保安处这具机器
在离开海德里希领导的情况下,运转了达三月之久。
这个原任和未来的保安处头子十分现实地看到,他的组织就人数而言,还搭不
起一支新警察队伍的架子。1933年秋,保安处有一百名工作人员,其中例如西南大
区(斯图加特)保安处只有整整五个人。何况海德里希对保安处作为一个独立组织
的前途也抱怀疑态度。莉娜·海德里希告诉以色列历史学家阿伦森说,她丈夫当年
说过:“现在我们再也不需要党了。它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作用和开拓了取得政权
的道路。现在应该是党卫队打入警察,并和警察建立一个新组织。”
这正是他的目标,当时他受希姆莱的委托,着手在秘密警察处的最高层将德国
各邦警察合并,贴上党卫队的标记。他计划把富有经验的警察干部改造成为忠于政
权、只是薄施一层褐色油彩以资点缀的实权人物,供领袖专政的种种任务支配。对
实用主义者海德里希来说,不在乎信仰坚定,而是首先强调业务能力。为此他找到
了一批慕尼黑的刑事警官,这些人毫不掩饰他们对新保安处的强烈反感。
刑事高级警官赖因哈德·弗勒施及其同事,其中包括海因里希·缪勒、弗兰茨·
约瑟夫·胡贝尔和约瑟夫·迈辛格,坐在巴伐利亚政治警察第二处和第四处,等待
被保安处的新贵赶出机关。“海尼”·缪勒自己给自己鼓气说:“让他们来好了。
我们会给他们明话直说的!”其实,这些职业者手担心会被这些新主子们撵走,因
为他们中间除迈辛格外,在1933年以前一直都是站在另一边的。只有迈辛格是老战
士,在1923年11月9 日就参加了从慕尼黑菲尔德赫恩会堂前面走过的那支队伍;除
了他,弗勒施小组的成员都是民主党派,多半属于巴伐利亚人民党(BVP )。
身材矮胖、颈项粗短的刑警探长缪勒的情况也是如此,他的脸显出他是农家子
弟。海因里希·缪勒生于1900年,前西线飞行员和军士,从l9l9年年底起在慕尼黑
警察局任职,在巴代利亚刑事警察中,享有最凶狠的铲共老手的称号在巴伐利亚工
人士兵苏维埃时期枪杀红色分子人质,办公室助理员缪勒的第一次大失败促使他狂
热地反对共产主义。在警察局政治科里,早在魏玛时代他就分管(打击)共产主义
方面的工作,连不喜欢缪勒这个野心家的纳粹党慕尼黑上巴伐利亚区领导机关,也
知道“不能不赞扬”他对共产主义“进行极其严厉的、有时甚至置法律条文和规定
于不顾的打击”。
但是,纳粹党区领导机关也证实道:“不过同样清楚的是,缪勒对右的方面也
会这样子的,只要给他布置任务的话。以他的十分严重的名利思想,他在这里也总
是会得到他任何上一级体系的赞扬。”因此纳粹党慕尼黑领导怀疑,这个能够得到
任何”体系”赞扬的警察和伪装虔诚去教堂作礼拜的缪勒,今后是否能在新德国找
到饭碗,因为每年纳粹冬赈募捐他一向只捐款四十分尼,而且除了种种令人厌恶之
处外,他还是巴伐利亚人民党出版商迪施纳(“蠹鱼塔尔博特”)的女婿,这可不
是纳粹分子们所设想的那种警察官员。
1937年1 月4 日,纳粹党慕尼黑区领导机关这样刻划缪勒的形象:“他不顾一
切地往前冲,抡起胳膊横冲直闯,时刻善于表现自己的才干,但对掠人之美却毫不
知耻。”纳粹党慕尼黑一帕辛格基层组织领袖声称:“我们称他是我们党内的同志
感到羞耻。”可是保安处头子海德里希颇有胆识,不动声色地偏偏把这个职业者手
吸收进自己的机关,包括他和弗勒施小组的其他成员。连在党内受到人们憎恨的、
对纳粹分子盯梢的警察局密探、刑事警察书记官胡贝尔,也被悔德里希吸收录用。
海德里希打发人把胡贝尔找来,出示一份裁减对象名单,不吭一声,在令人压
抑的寂静气氛中,伸出手指一行行数将下去。他突然把头一抬问道:“您到底是哪
一个胡贝尔?”胡贝作了回答。接着简单地交谈了几句。当刑事警官走出这位审查
者的房间时,海德里希知道,弗兰茨·约瑟夫·胡贝尔会像慕尼黑警察同所有其他
有妻室儿女的好汉们一样,从现在起,更加毫无顾虑地,更加勤奋地为现政权工作,
而过去他们都曾反对过这个政权的崛起。纳粹党慕尼黑区领导机关负责人无法理解
(他在1937年3 月9 口写道)这样一个“令人痛恨的反对运动的人”。
据此,法治不是一种状态,即保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民不受国家万能的
侵犯;依照贝斯特的看法,法治只是一种权力斗争的手段,一块划分“刚刚过去的
斗争的结果的标志:一方赢得了权力,另一方丧失了权力”。
贝斯特写道:“国家对内的任何一种权力,其目的都是在于统治别人,同时每
一种权力,总是使自己同‘国家’一致。统治的完善是德国的趋势:统治愈完善,
国家也就愈完善。”他并不限于纸上谈兵。当共产主义革命的火苗在魏玛德国四处
出现时,纳粹分子贝斯特于1931年年中,在沃尔姆斯附近的租佃庄园“博克斯海姆
庄园”,用言语和文字向该地的几个党员阐述了纳粹主义的制止革命思想,它很快
就以“博克斯海姆文件”而臭名远扬。在“废除了迄今以来最高的国家机关和战胜
了地方自治团体”以后,贝斯特要求冲锋队和各邦军队夺取“已经孤立的国家权力”,
并毫不容情地建立“居民中最严格的纪律”;私藏武器者应“不加审讯就地”处决。
一个变节的党员将贝斯特的计划向警察告了密,警察立即着手干预;黑森司法
部门解除了这位法官的职务,但莱比锡德国最高法院于1932年10月以“查无实据”
为由,停止对他进一步追究。而纳粹的上台也使这个警察国家理论家本身同警察融
合在一起。贝斯特的朋友海因里希·缪勒博士被任命为驻黑森中央专员;缪勒请贝
斯特负责领导警察,这位朋友应允了这个请求。但是这位新任邦警察局长不久就同
纳粹党黑森区领袖施普伦格发生了冲突,后者不喜欢贝斯特博士对党的要求客观地、
批判性地保持距离,1933年秋,贝斯特不得不离开。此后,瓦尔纳·贝斯特(他已
于1932年加入党卫队,在被撵出黑森后领导着南部和西南大区保安处)的名字列入
了海德里希的人员名册。这时保安处头子正在着手扩大秘密警察,他于1934年年底
召见了这个黑森人。起初,他不知道他给自己招来了一个最大的“制动装置”(海
德里希语)。因为贝斯特尽管理论上处处主张民族主义的强权国家,但内心深处仍保
留着坚持最后一点规范化的法学家思想。他的公务人员作风也过分严重,思考问题
过于刻板,无法同不讲原则的通权达变竞争,而瓦尔特·施伦堡一类正在成长中的
法学功能主义的保安处一代人,正是以这种通权达变而著称的。
海德里希依靠他的新僚属巩固未来统治机器的核心,也就是那个偶一提及就使
千百万德国人毛骨悚然的工具即秘密警察,在那个时候. 民族社会主义警察干部中
存在的上述分歧,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海德里帚有意识地扩大秘密警察那种威风凛凛的名声。因为只有无所不知和毫
不容情出击的声名,才能使秘密警察印上领袖专政最强大的威慑性武器的标记,并
遏制任何可能存在的反对政权的行动。海德里希后来说过,秘密警察是作为“一种
慑服和恐怖的混和物”而考虑建立起来的,这句话道破了一个已经达到同的的人的
沾沾自喜。
海德里希的手一年比一年伸得更长,有一次他给达吕格写信说,必须把“所有
政治方面的事情划为保安警察的管理范围”。布拉赫特从中作梗。根据记录,他说
过这样的话:“那样一来,警察将,最终变成替其他当权部门跑腿的差役,本身只
有不具备任何价值的指挥权而靠边站了,他只能一味执行别人的命令。”布拉赫特
和海德里希很快就陷进了一场堑壕战,为争夺每一点管辖权斗得难解难分。尽管风
纪警察和保安警察在1936年明确地分了家风纪警察仍有几个前哨哨位耸立在对手的
地盘内。达吕格的总处负责各地方警察的行政管理组织问题;刑事警察的预算以及
刑事警察和秘密警察的机关房屋问题也由达吕格的总处说了算。
保安警察和风纪警察这两个总处的斗争,集中反映到警察总局。保安警察处处
长要求警察总局的权力也必须进行分配。海德里希写信给达吕格说:“警察总局一
分为二意味着彻底实行中央领导权的一分为二。警察总局是你的机关,也是我的机
关。”但风纪警察处处长根本不听这一套;战略家布拉赫特暗中给所有同保安警察
作对的警察局长撑腰。海德里希挥戈反击。在跟希姆莱商定后,他任命了保安警察
督察员(LDS ),他们在各防区的任务是,强使刑事警察和秘密警察在中下层也联
合起来。保安警察督察员,就成了受风纪警察控制的警察局长的危险对手;刑事警
察机构突然间有了两个主子,哪个主子强就倒向哪一边多半是倒向保安警察督察员。
“自从设置督察员以来,我这个当警察局长的,活动受到了干预,部分地损害了我
的权威,”德累斯顿警察局长、党卫队旅队长卡尔·普夫洛姆埋怨说,并写道,他
“无法再负责下去了,如果我的职权逐渐被吞掉的话”。
无怪秘密警察领导成员不得不既嫉妒又疑虑地注视着他们的同行刑事警察的事
业了。海因里希·缪勒的巴伐利亚小队,是唯海德里希马首是瞻的、充满改宗转向
的盲目狂热主义的公务人员班子,这些人记下了刑事警察的每一个错误和失职行为。
这个班子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痛苦地感到自己的活动令人厌恶。1937年的一份秘密
警察内部调查报告,透露了缪勒、胡贝尔和迈辛格的怨愤。这份材料的未署名的作
者,将秘密警察和刑事警察的任务作了比较。秘密警察:“这一行业在公众中很少
会引起好感,相反,它会遇到公众多方面的直接敌视。”刑事警察则不同:“在公
众舆论中得到充分理解和肯定。”
秘密警察缨勒不放过任何机会来责难他的“朋友阿图尔”无能。这两个中央刑
事部门的头儿拼命制造内江,而且奈比还知道,如果缪勒向海德里希建议,刑事警
察在打击犯罪活动时必须采用秘密警察的做法,后者是会乐于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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