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阿姨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 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 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 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 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 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 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 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 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 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 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 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 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 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 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 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 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 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 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 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 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 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 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 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 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 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 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 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 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 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 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 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 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 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 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 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 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 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 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 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 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 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 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 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 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 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 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 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 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 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 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 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 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 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 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 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 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 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 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 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 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 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 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 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 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 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 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 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 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 ……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 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 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 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 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 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 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 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 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 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 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 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 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 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 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 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 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 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 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 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 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 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 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 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 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 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 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 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 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 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 浓眉如昔, 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 “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 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 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 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 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 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 文学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