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刘晓庆布下的“防火墙”很快被王建中突破。 立案成功,王建中随即马上写出了一篇“新闻通稿”: 读者有权知道真相 ——刘晓庆撒谎、吹牛析 非常感谢《金陵晚报》连日来对本人追讨刘晓庆欠款案的关注和客观认真的追 踪报道。 今欲借贵报一角,向读者说几句话:愿能如愿。 法院已正式立案、“炒新闻”之说当闭嘴 首先要告知读者的是:此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已正式立案受理。诉讼标 的为一千万元人民币。 几日来,刘晓庆在媒体上称:“这是王建中在炒新闻”、“根本没有那么一回 事”、“更不可能到那一步(指起诉)”、“王建中只是瞎嚷嚷”等等等等,我想 这些话,现在应当可以闭嘴了吧。 刘晓庆在几日来的媒体采访中说:“我不欠王建中一分钱,我没和王建中签过 任何协议”、“在我公司轮不到王建中说话”等等,按照刘晓庆的说法,她就快要 不认识王建中了。但我只想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最终会有公正的判决。 “我不愿意听到王建中这三个字” 刘晓庆说:“我现在不愿意听到王建中这三个字”,我想这比较容易理解:甭 说欠人家一千万,如果我欠某人十万元,我也不愿意见到或听到这个债主名字,假 如我欠别人一千万元,我更恨不得此人在地球上消失才好。 “外星球上注册的刘晓庆集团公司” 就在面对千万元欠款一事的媒体追踪下,刘晓庆仍三句话不离“本行”——撒 谎加吹牛,“我现在是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裁,下属多少多少公司”、“有专门 的机构处理这些事,轮不到我刘晓庆去处理”等等,关于刘晓庆说的集团公司,已 说了好几年,说了有成千上万遍,在各种场合、名片上、媒体上说的煞有介事,活 灵活现,我觉得读者被蒙骗的“有点可怜”了,想斗胆试问一句,刘晓庆的集团公 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哪家工商局注册的?现在何方?恐怕是在“外星球上注册的 吧”。 其实所谓“北京晓庆实业发展总公司”总共四个人,刘晓庆是董事长,妈妈刘 辉华为董事,妹妹冉某是董事长助理兼财务总管,妹夫靖某为总经理兼“处理各种 官司机构”的总管和“杂七杂八”总顾问(君不见,只要出了事,出来的总是“妹 夫靖某”吗,充当个证明人什么的)。这些年来且不知做哪些实业发展? 我近期将要出版的一本几十万字的“内幕”一书,会用无数的、不可辩驳的事 实,去告诉读者许许多多真相。我尊重事实,相信事实,每个“故事”的时间、地 点、人物、事件等等新闻要素绝对不少,因为读者会去辨别真伪,读者有权知道真 相! “王建中不懂法”是“自绝生路” 刘晓庆对媒体说:“王建中不懂法”,先不想为我的法律常识有多少去辩解。 我倒要问:你刘晓庆欠我那么多钱不给,我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用法律手段把你 “请上公堂”,怎么就成了“不懂法”了呢?难道我要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追讨才 是懂法吗? 刘晓庆说我这样做是“自绝生路”,这句话是何意思呢?是威胁、是恐吓、是 要采取什么动作让王建中“绝生路”?我搞不懂的是:你欠我那么多钱,我通过法 律手段去追讨,怎么就会“绝了生路”了呢?朗朗乾坤,法治社会,难道你可以一 手遮天不成,我深信和法律较量,邪恶势力的力量、金钱的力量实在渺小得可怜。 “我不会奉陪”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