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花不结果 方济洲 方济洲:男,现年59岁,大本,报社干部。丧偶一年与宗军结婚。双方再婚八 年,现已离异。两儿一女。 宗军:女,现年49岁,中专,护士。离异,带一残疾女孩,再婚后调来北京。 男人不可一日无妻,是生理上的天性。漂亮的女人是一种性的诱惑, 也是生理上的天性。中年丧妻不幸己成旧观念,“小媳妇”焕发的是第二 次青春。婚姻的“保鲜期”没有冰箱长。女儿直言不讳:您当初就不该结 婚,找情人多好!终于认识到再婚很大程度上是等价交换,谁也别想占便 宜。只有真挚、真诚与珍惜,才能让谎花结果。 男人不可一日无妻 1986年春天,相伴了三十年的孩子他娘离开了我们。她得的是胰腺癌。尽管早 有思想准备,可那一刹那我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顾不得身旁抢救的医护人员, 顾不得病房的安静,顾不得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和身旁的二子一女,平日的矜持、文 雅的风度全无,我嚎啕大哭。望着已经27岁的大儿子、25岁的小儿子和23岁的女儿, 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孩子们反倒比我冷静,悄悄商量着后事。 孩子他娘生病的最后阶段是在家里度过的,直到要不行了才送到医院。那一段 我用忙忙碌碌的工作填补着纷乱而孤寂的心,每当办公室的人都走了,我意识到自 己也该回家了的时候就烦乱得不行。经常是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瞎转,多 少次快到家了又转头往回骑,直骑到筋疲力尽找个小饭馆喝点酒吃完饭才晕晕乎乎 地回家。我知道三个孩子会照顾好他妈,我就是怕看见她躺在床上痛苦的样子。我 多少次反省自己是不是太不尽责任、太无情义,可是我战胜不了自己,我太软弱了, 我比女人还软弱。 孩子他娘去世后,女儿接班进了染织厂。她的车间主任是个38岁的老姑娘,姓 赵。小赵离我们家住的不远,可能是生活太单调了,我也记不清怎么就和她好上了。 第一次在我家是她主动的,我当时还有点害怕,人家可是黄花闺女,可女人的诱惑 太难抵挡了。她在我身子底下扭着身子,动情而疯狂地叫喊,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有 这么大的征服力,也是我五十年来第一次那么满足和愉快。有了第一次便开了头, 家里三个孩子都没结婚,毕竟不方便。为此,我买了辆旧摩托车,一有空就带着她 回老家,我老家就在京郊,离城才几十里地。爹早死了,只有娘一个人,她巴不得 天没黑我们就在里屋睡下。我知道,在娘眼里我做什么都不过分,娘认为这是儿子 的本事。娘不止一次对我说过:“你爹一辈子正式娶了仁,一个死了,一个跑了, 一个就是我。”有一回,周末我又带她回去,车骑得太快,拐弯时车倒了,排气管 正好压在我的左腿踝骨上,烫伤了一大片,至今落了一个大疤和内伤。后来,周围 的人慢慢地就都知道了。首先是女儿极力反对,同事们也劝小赵:“三个孩子,你 这继母怎么当啊!”再后来她终于退缩了。 我开始染头发、做西装,把自己打扮得尽量年轻些。不知为什么,原来和孩子 他娘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然没什么激情了,偶尔有那要求也被她那一句“没正经儿” 的骂声给压回去了,现在离开小赵真是特别想。我终于懂了什么叫“男人不可一日 无妻”。给我介绍的对象越来越多,从32岁到48岁,足有几十个。时代让我这个丧 了妻的50岁男人成了“香饽饽”,但是我可不敢个个都发生关系,知己朋友介绍的 尤其要慎重,萍水相逢的就另当别论了,我觉得只要她愿意我愿意,谁让她招惹我 呢!话是这么说,我还是想要个家。 再婚,速战速决 转眼到了秋天。单位对面供电局的小宗给我介绍了她姐姐。我给自己暗定的条 件是:第一,最好是丧偶的,当然未婚最理想了,我怕对方的男人找麻烦;第二, 如果有孩子也得是女孩,女孩一结婚就万事大吉了;第三,学历。职业我不在乎, 只要年轻、漂亮、贤惠,哪怕是清洁工也成。小宗的姐姐也是38岁。办公室的人看 见她的照片,都说她长得像电影演员王晓棠。一年前离异,两个女孩各带一个。据 她妹妹说,她不仅特能干而且绝对温柔,美中不足的是护校毕业后分配到了西安。 我倒是有些窃喜,两地遥遥算什么?凭我的能力把她调回北京是不成问题的,正好 可以与她的前夫断了所有的联系,于是安排了北京相见。 宗军下了火车直奔报社,大大方方地找到我。时值正午,在食堂里我要了四菜 一汤,她丝毫不陌生地吃着,她的两个馒头下肚我的一个还没吃完。我仔细地打量 着她,长得确实与孩子他娘没法比。孩子他娘是我同村的老乡,朴实、敦厚的农家 女子,随我进城后虽然改变了不少,然而去世时毕竟是50岁了。再加上病的折磨, 已是满头白发的老太婆了。相比之下宗军太漂亮了,只是个头矮了些,最多也就是 一米五五的样子。饭后回到了我家。我说:“家人你都看见了,反正就这堆这块儿, 你做决定吧。”当晚我们上了床,我感觉平平。第二天宗军把家彻底收拾了一番, 看着她精力充沛、井井有条地做事的样子,我相信了自己的选择没错。 第三天我送她回了西安。 接回了她和“女儿” 两个月后,我们领了结婚证。我严密地封锁“再婚”的消息。我怕别人说妻子 尸骨未寒我就忙着寻新欢。我很看重自己的形象,因为从一个农民爬到目前的地位 我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寒假之前宗军给她的女儿办好了转学手续并改了名字随了我的姓,春节前孩子 先她一步回了北京。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女儿小春。火车进站了,我想像着小姑 娘必定是个活泼可爱又漂亮的孩子,我一直喜欢女孩,如今多了个女儿也是我的福 分。可这孩子从火车上下来的样子令我大吃一惊,已然上了中学的她简直是个林儒, 而且严重O形腿,她提着行李艰难地走到我面前,我的脑子“嗡”地一下子大了。我 是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堂堂报社领导,怎么能有这么一个畸形的孩子呢?我恨不得 立马转身买张车票把这个孩子退回西安去。同时我也恨宗军,我觉得我上了她的圈 套,这一切都是她精心安排的。 孩子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自惭形秽又胆怯地说:“爸,您送我到我姥姥家去 吧。” 小春的一声“爸”惊醒了我,原以为讨了个年轻漂亮的老婆占了个大便宜,看 来是打了个平手。我第一次认识到“再婚”很大程度上是等价交换,没有人能从再 婚中得到比对方更多的东西。 春节时宗军回北京小住,新家就这样成立了。 节后宗军又回了西安。我承诺一定尽快办理她调动的事宜,小春因我家里的人 都上班无人照顾而住到了姥姥家,真正的原因是我们都不太喜欢她。 春来春去,怀揣调令的我坐在开往西安的软卧中。眼前掠过的黄土地直伸展到 地平线,迷迷糊糊在列车的晃动中我似乎觉得是孩子他妈在身旁,睁开眼睛景色依 旧。晚上找到宗军的家,掏出钥匙开门。事前一切都没告诉她,只是跟小春要了家 里的钥匙。我对小春说:“最近可能会去西安,你妈要是不接我我都进不了家门。” 小春极讨好地就把钥匙给了我。门打开时宗军吓了个半死,脸上变颜变色,怎么也 没想到我会从天而降。我解释说:“想给你个惊喜。”其实我是想来个突然袭击, 看看毫无准备的她在做什么。办手续、退房、搬家,宗军一直很兴奋。搬家打包裹 的那天,来了个30多岁的小伙子帮忙,小伙子很有力气,看样子是个工人,我感觉 他俩的关系不错。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这个小伙子,在以后我们共同生 活的八年中,宗军从没提起过他。 我在北京一家区级医院给宗军联系了工作,在急诊室当护士。初到北京,初到 这个家,宗军谨慎而忙碌地生活着。她比我大儿子只大11岁,比最小的女儿也只大 15岁,孩子们不好称呼她。不久大儿子搬了出去,二儿子和女儿相继结婚,小春被 接了回来。家里的成员彻底改变了,我有喜也有忧。 再婚焕发了我的青春 宗军除了上班就是每天围着我转。早晨上班之前一定要给我系上领带,用她的 话说是“拴住我”。然后踮起脚来吻别,每遇这时小春转过脸去,她却毫不避讳。 中午、晚上的电话是准时响起的。中午问候,晚上问什么时候回家。每当电话准时 响起时,办公室的同事们都相互一笑,50多岁的我常常被同龄的报界朋友戏语: “他行,娶了个小老婆。”我心里当然也是美滋滋的。 晚餐的时间绝对由我掌握,从报社出发时再给她打个电话,等我到家菜已上桌, 葡萄酒已斟好,接过书包、外衣的同时还有个热吻。我吃的时候她们娘俩是不上桌 的,开始我还不太习惯,孩子他妈在世时都是我们五口人一起吃饭,逐渐我习以为 常了。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享受特权毕竟是愉快的。宗军对我的爱可以概括为八 个字:如糖似蜜,百依百顺。从我进家门她便嘘寒问暖、话语不断,看电视时也像 年轻人一样拉着手相依相偎。小春则躲在一旁,静悄悄地极少说话,就跟没她这个 人一样,或者吃完饭就关上她那小屋的房门,直到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恻隐之心 人皆有之,我提醒宗军:不要冷落了孩子。可她依旧故我。 到了晚上,宗军给我洗完脚便使出浑身的解数让我高兴。我也奇怪自孩子他妈 去世后自己怎么像变了一个人,性能力特别强。我每天都能不止一次地“连续作战”。 当然了,战后的疲惫是肯定的。我懂得女人其实这时候也需要在抚慰中逐渐稳定下 来,可宗军会从头到脚给我按摩一遍,甚至每个脚指头都弄到了,那舒服真是飘飘 欲仙。 她对我是哄着捧着,哄得就像对小孩,捧得就像救世主。我俩出门购物,大包 小包都是她拎着,买什么东西我说一不二。我爱吃的东西她们娘儿俩绝对不动筷子。 我爱吃果子面包,她能把面包里的果仁一块块抠出来给我吃。如果赶上我高兴下厨 炒两个菜,她简直受宠若惊。我喜欢花鸟鱼虫,门前的小园种了几盆花,每逢我侍 弄花草的时候,她准会给我沏上一壶茶送到门外,其实这种劳作不过是十几分钟的 事儿。遇有客人来访,我送至门外,她总会忙不迭地取件衣服捂在我身上,令客人 赞叹不已。打扫鸟笼买鸟食更是不用我吩咐,那份儿情趣相投是和孩子他娘绝不曾 有过的。但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些不自然的感觉。不像孩子他妈,那时我也有时候支 使她,比如:“哎,给我打盆洗脚水。”她会瞪我一眼:“自己打去。”虽然碰一 鼻子灰,却很亲切。 许是她们家没什么文化人,母亲是城市贫民,其实我也是农民出身,只不过当 今记者这顶桂冠是光彩夺目的。在这顶桂冠的照耀下,我所有的一切在她眼里都是 那么辉煌。我偶尔发表一篇文章,或者出趟国跟在社领导后面上个镜头,在她眼里 都是莫大的荣幸。她能打上几十个电话给所有认识的朋友和所有的亲戚。那一次她 妹妹来我家,新闻联播正好播送报社出访美国,我的镜头一闪而过,她大叫她的妹 妹:“快来看你姐夫!”吓了我一跳。我看见她妹妹的眼光很复杂。 婚后第二年的清明,宗军提出要同我一起去给孩子他娘“上坟”,我真感动。 夜里,她搂着我说:“这辈子没能跟你同年同月同日生,但真要有一天你死了,我 肯定跟你同去。我不能忍受没有你的日子。”看来中年丧妻未必是不幸,它真的焕 发了我的第二次青春。 孩子似乎有问题 小春上了技校,每周末回家一趟。这孩子很孤僻,仍旧不爱说话。只有要学费、 生活费的时候,跟我说上一两句话。再就是当那个和她个子差不多高的一个女同学 来找她的时候,才能听到她说话和看见难得的笑。两人见了面,小春就把她的房门 从里面锁上,一呆就是几个小时,连厕所也不去,我很奇怪。有一次宗军敲门,门 半天才打开,我不知宗军发现了什么,没头没脸打了小春一顿,那个女孩乘机“嗖” 地一下溜走了。 我问宗军为什么,她死活不说。 长大了的小春开始爱美,也学着穿起了牛仔裤。许多女孩子穿牛仔裤是非常漂 亮的,但要有条件,模样不说,起码腿要修长,臀部的曲线更美,走姿也很关键, 可她穿牛仔裤彻彻底底地暴露了缺陷,每当想起她的今后我就头疼。技校毕业后参 加工作,哪个单位愿意要个残疾孩子呢?一面试准吹!再大点该交男朋友,结婚的 时候怎么办?难道一辈子留在家里?我越想越烦,宗军却视而不见。 有一天早上我正吃早饭,赶上小春上厕所。‘哗哗”的冲水声传出来,由水声 我想到了臭味,仿佛那臭味一下子就飘散在饭桌周围。我把吃了一半的饭碗往桌上 使劲一蹾,拿起书包就上班了。对小春的厌恶与日俱增,人说爱屋及乌,可真正做 到是太难了。只要她一回家,我的心里就像堵了一块大石头。放寒假了,必须和她 见面,我们俩都很别扭。有时我想在家写点东西或休息一下,可一想到有她在,心 情自然很糟,又有了不愿回家的念头,也只好作罢。 那个女孩还不时来找小春。每次来时都像个碱一样钻进她的小屋,两个人在屋 里一点声音都没有。那女孩特别怕宗军,尽量不让她碰上。我感觉这两个女孩极不 正常,甚至怀疑她们在搞同性恋。听说小春在学校也很怪,她有一个挺大的玩具狗, 除了上课总抱着。她个子小、狗又大,狗尾巴在罗圈腿底下荡浪着,一走一摆惹人 招眼。有一次下着大雨,她抱着狗在操场上遛弯儿,人和狗都淋得往下淌水,她却 闲庭信步一般。对小春我是越来越厌恶了。终于,那年的春节家里爆发了第一场战 争。起因是小春将家里的录音机借了出去,宗军痛打了她一顿。为了缓和过节的气 氛,饭桌上每个人都倒了一杯葡萄酒。没等我说祝酒词,平日不喝酒的宗军却一仰 脖喝干了杯中酒,我强压怒火又给她倒了一杯,她又一言不发“咕咚”一下干了, 我女儿给她又倒了一杯,当她第三次拿起酒杯的时候,我“啪”地扔了酒杯,骂道: “给你脸别不要脸!”宗军嚎啕大哭,寻死觅活要上吊,几个孩子守了她三天两夜, 她不吃也不睡。当小春又去劝她的时候,她劈头一个大嘴巴,小春的左脸颊登时起 了红红的手印。我没去劝她,我也不会劝慰女人。要是换了孩子他妈,她敢! 好梦容易醒 报社的新宿舍楼终于盖好了,分了我一套小四居(孩子们的户口都没迁走)。 我和宗军告别了睡了五年的单人床,买了新双人床,卧室还铺了大红的地毯,宗军 欣喜若狂。日见发福的她,脸上的妆越来越浓了。不知什么时候还做了件旗袍,对 着镜子左照右照,问我:“好看吗?”我沉着脸说:“第一,跟我出去时不许穿; 第二,上报社找我时不许穿。” 喜悦随着时光的流逝也在淡化,日子渐渐变得平淡。宗军开始出去跳舞、唱歌。 她教我跳,让我跟她一块去舞会,可我怎么也学不会。我也不爱听她唱歌,不管什 么歌都哆哆嗦嗦地颤悠。就连最吸引我的性生活也变得乏味了,我感觉也不舒服, 空空旷旷地像跳井,哪儿都挨不着。完了事她也不像当初那么认真地给我按摩了, 糊弄两下就呼呼地打起了大呼噜,鼾声如雷贯耳,我给她录了音让她听,她马上翻 了脸。于是开始三天两头地闹别扭,过后却想不起为什么,而且一闹就是好几天谁 也不理谁。家里的卫生状况也不行了,厨房黏糊糊的到处是油泥。我常常想,婚姻 的保鲜期还没冰箱长呢!买个冰箱用十年八年不成问题,再婚才六年已经索然无味 了,跟孩子他娘过了三十年没激情的生活可也没觉得烦啊! 宗军单位有个跟她不错的人下了海,筹备在陕西开家医院,问她是否愿意停薪 留职跟着去,可以给高薪。她跟我商量,我让她看着办。她说:“这几年一文钱也 没攒下,出去可以挣点钱。”我说:“给你的零花钱够多了,你瞎买东西又吃零食, 当然攒不下钱。我也没钱,等再过三年退了休咱们回农村过去,咱俩的工资吃不完 花不了的。”谁知宗军愤愤地说:“要去你去,我才不跟着你呢!”我当时一愣, 原来说死都跟着我,现在不是死是去农村,怎么都不同行了呢? 这一天一个给报社写稿的女记者给我打电话,要给我送稿子,我们俩约好了第 二天上午家里见。宗军上班走了,我说有点事儿呆会儿再走,就开始收拾屋子,买 了菜和一些女人爱吃的零食准备接待客人。时值冬日,她进门后我将她的大衣、围 巾拿到了卧室。她脱下高跟鞋换了拖鞋,人变矮了裙子就拖了地,我让她把裙子也 脱了。后来我留她吃午饭,我炒了几个拿手的菜,不知为什么宗军要是想吃我炒的 菜得求我半天好话说尽,对她我却从心里想殷勤招待。菜、饭上了桌,我拿出葡萄 酒,酒在杯子里泛着殷红色的光彩,我凝神注视着她,她身体不太好,但那种阴柔 的美很动人。我示意她端起杯子,她笑了。忽然门开了,宗军愤怒地站在我们面前。 我刚想解释,宗军一下掀翻了桌子,酒瓶、杯子、菜“哗啦”摔了一地。她的裙子、 大衣都被扔了出来,我一把抱住宗军,她趁机穿上衣服走了。 宗军没有继续哭闹,坐在床上面对着镜子自言自语:“我宗军不难看啊,可为 什么人家就不爱我呢?我该怎么办?上哪去?”几个小时纹丝不动,泥塑木雕一般, 我有些后悔,不该她不在时留人家吃饭。后来我给宗军的妹妹打了个电话,让她来 劝劝吧!不大工夫小宗就来了。在卧室里两个人低声说了半天,门开时小宗边往外 走边大声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他找你不会也找?不能过就算了呗!”说完没和 我打招呼就走了,我明白那话是说给我听的。 宗军去了陕西。打过一次电话,写回一封信,轻描淡写地问候。夫妻关系还在, 我的生活却没人管了。两地遥遥,宗军的种种好处都历历在目。夜深人静,一时不 慎造成的结果让人沮丧。两个儿子从小就怕我,不敢问及我的事儿,只是口来看我 的次数多了些。只有女儿直言不讳:“您当初就不该结婚,找情人多好!” 温暖的家难维持 宗军走了快半年了。我没有勇气让她回来,更没有勇气承认自己错了。我活了 五十多年从没在别人面前认过错,更甭说在媳妇面前了。 那天是周日,我起床后热了牛奶准备吃早饭,然后想去鸟市转转。凉着牛奶的 时候顺手拖了两把地,吃了一个麻花,牛奶也温乎了,正准备出门时肚子疼起来了。 我找了片药,吃完还疼,最后疼得我大汗淋漓、喘不上气,肚子硬得像石头,实在 忍不住了叫来了街坊,街坊打120把我送到了医院,经诊断为“胆结石”。 报社给宗军打了电话,她终于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回来了。病房里我们吻了足有 五分钟,似乎所有的恩恩怨怨都在热吻中化解了。 表面上平静的家又起了波澜。二儿子离婚了,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巧巧判给他 抚养。迫在眉睫的问题是巧巧怎么照顾,小保姆是年轻的女孩儿,跟儿子住在一起 又不方便,商量来商量去,巧巧只有放在我这儿,雇个保姆,还可以兼做其他家务。 宗军特别不愿意,我俩的二人世界掺上别人,尽管有保姆可以轻松一些,可又说不 出口,只有这么安排了。 小春再过一年就毕业了,也是个令我头疼的事儿。既为了平衡宗军的心理,也 为了小春的将来,我决定给小春治腿。寒假时小春住进了北京一家有名的骨科医院。 出院时基本矫正了腿型,但个子仍旧没怎么长。作为丈夫和继父,我觉得我的责任 已经尽到了。 宗军看巧巧事事不顺眼,巧巧人小鬼大心眼儿多,尽量讨好这个奶奶,可孩子 毕竟是孩子,在这个家里她知道只有我最疼她。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一看我拿烟马 上就把打火机和烟缸拿到我面前,眼盯着看烟灰长了就从我嘴边把烟拿下。每逢这 时宗军就不拿好眼瞅她。早晨、晚上的热吻被小保姆和孙女接书包、拿衣服。拿拖 鞋代替了,宗军的恼怒写在脸上。性生活也不可能随心所欲了,原来任何时候、任 何地点我们都可以随时做爱,现在要考虑影响。比如早上要按时起床,晚上要等小 保姆和巧巧睡下之后我们再睡。夏天穿衣服也要规矩一些,太薄太露的都不行。宗 军的不悦我清楚,可我为她做的已经够多了,我觉得她该知足。 巧巧二年级的时候我59岁了,开始做退休的打算。接替我位置的人选已定,工 作也逐步放手。我心里的失落不时涌上心头。那天刚到家巧巧就向我告状:“破奶 奶又弄倒我的车。”那是我给巧巧的生日礼物——一辆红色的小自行车。巧巧非常 爱惜它,骑完之后总要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小孩不会撒谎,肯定是宗军嫌它碍事往 别处放时不经心弄的。我质问她:“你怎么这么容不得这孩子?这家是不是搁不下 你了?”我们吵了起来,又一次爆发了战争。宗军说她为这个家奉献得够多了,老 二、老三结婚,巧巧满月,女儿生孩子,都是她一手操持的,每天侍奉我惟恐不周 而我在外面还不老实,眼看要退休了还狂什么狂!这么多年的压抑她受够了,趁早 离婚。这些话深深刺伤了我,看来男人没了事业就全完了。原来我指望她能侍奉我 到老到死,现在小春也毕业了,腿也治好了,她在北京也站稳脚跟了,就敢这样跟 我说话,我的火窜到了脑门子:“你别以为离了你我就找不着老婆,想侍奉我的一 抓一大把。别看我要退休了,到什么时候我都不含糊!”说完我扭头回了报社。 我的办公室有张折叠沙发,报社有食堂,周围的小饭馆多得是,吃、住都难不 倒我。我给小保姆打了电话:“只管好巧巧,别的人用不着管,我会按时给你们送 生活费。”就这样我跟宗军分居了。 我这人一辈子没低过头,小时候我妈管我叫“小脸神”。我7岁的时候头上长了 疮,我妈给我剃了头,过年的时候我到姑姑家,她说了我一句:“这孩子头顶的疮 要是老好不了,长大了没准是个秃子。”我一气之下三十多里地自己走回了家,从 此再不上她们家去。宗军既然提出了离婚,我决不含糊,而且我也决不当被告,找 律师、写诉状对于我来说易如反掌。 天天在报社,晚上时光最难打发。我深知自己是个耐不住孤独的人,渐渐地我 身边的女人多了起来,我又恢复了孩子他娘去世时候的状况。不过这一次我比上一 次更挑剔了。我负责报社的对外联络和一些活动,手中的各种物品大到空调、电视, 小到各种保健器械、化妆品,可谓应有尽有。我发现大多数女人都爱占小便宜,这 些不用我花钱就能满足对方虚荣心的礼物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但真挚与真诚在我 人生的字典中似乎越来越模糊了。 开始时宗军还或早上或晚上打来一些电话,查看我是否在报社,后来常常找不 到我也就明白了。宗军和我大儿子的关系一直不好,因为大儿子和一个打工妹同居 七八年了也未结婚,她对这事儿挺有看法。我们闹矛盾的时候她也说过“上行下效” 之类的话。我发现再婚后好的时候大家都彬彬有礼,一旦翻脸顷刻之间便无丝毫感 情可言。大儿子参与了我们的事情,有一天他们俩打了起来,砸碎了玻璃、摔坏了 家具,宗军也是个打架不要命的主儿,砸坏了洗衣机,满手的血涂了一墙。 法院的判决书终于下来了。我找了律师托了关系,给了宗军一些租房补偿费。 执行庭来了四个人,把属于她的东西搬出了家。 那时我已经和一位跟宗军同岁的女人同居了。离婚对我似乎没有什么伤害,旧 的去了,新的来了。不知什么时候宗军学会了抽烟,抽着烟皱着眉头,往外一件件 地搬东西。楼前的空场上摆了一大片。她的同事说:“宗军,你这是让人家扫地出 门啊!” 人走屋空,满屋都是她留下的气息。闻着她身上留下的味儿,我的心乱成一团。 我什么都没管,把乱糟糟的家留给了两个儿子,骑上车奔了“另一个家”。 新家新人的诱惑抵消了不少烦恼,如果第三次走迸婚姻,我想我会珍惜,因为 我毕竟60岁了。但愿这次婚姻不是美丽的“谎花”,它能有个圆满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