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的时候,是子夜两点三十分。 我睡觉一直很警醒,只就这个晚上才像死人一样。 你要是连着四天加班,一直没机会合眼,并且刚刚站了13个钟头,保证比我睡 得还死。一个叫杰奇·纽顿的傻瓜经常来梦里找我,他是我最想杀死的人,我想总 有一天我真会这样干的。当电话响起,我正在梦里跟这个混蛋较量。战场就在东区 中学的走廊,下课铃拉响了,孩子们纷纷冲了出来,冲向杰奇的枪口。打靶开始, 孩子们接二连三倒下,讨厌的铃声就像永远停不了的丧钟。 我旁边的卡萝尔惊醒了。 “喂,克里夫,接下那个该死的电话!” 我闭着眼睛去摸床头柜,听到什么东西砸到了地上,噢,那是电话,我想。尼 尔。汉尼斯微弱的声音隐隐传来,像那些孩子微弱的呼救:“克里夫…克里夫…喂 喂,克里夫!!”我从地下摸起话筒,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个笨蛋是我的搭档。 “看来我们又有案子了。”汉尼斯开门见山。 我挣扎着往起爬,想证明自己还活着,没有倒在杰奇·纽顿的枪下。 “喂,克里夫…还有气儿吗?” “废话!这是我这个月第一个好觉!” 可这家伙习惯拿别人的感受不当回事,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 “你在哪儿?”我问。 “十五街的小巷,丹佛邮报社旁边。这个案子跟以前的几个案子太他妈像了。” “半小时后见。” “手脚麻利点!” 我坐了一会儿,定了定神,才勉强能站得起来。打开浴室的灯,第一眼就看到 了镜子里那张吓人的脸。真老了,简威,我想。往脸上泼了几把凉水,才让自己慢 慢恢复一点儿人气。杰奇·纽顿的丑脸又在我眼前浮现,我的手不由自主摸了一下 右肩膀下面的伤疤。那是在五年前,一个银行劫匪留下的纪念。,我知道,如果换 成杰奇·纽顿,这伤口会往左移三寸、再向下一寸。 当我从浴室出来,卡萝尔已经起来了,还给我冲了杯咖啡。 “怎么回事儿?”她看着我。 我使劲把自己塞进衣服里,嘟囔着告诉她又一个流浪汉横尸街头。只听她深深 叹了口气。 即使在半梦半醒之间,她仍然是个可人儿,红色长发直铺下来,叹气的时候别 有一种让人心动的韵味。 “我能陪你去吗?” 我咧开嘴巴,吹散了咖啡的热气。 “我想多看你一会儿,”她说,“我开车送你去,再自己回来。没人会看见的, 我保证。” “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可不想淹死在口水堆里,让整个警察局把咱俩当笑柄。” “可是我不在乎,你知道吗?” “可是我在乎。笨蛋才会让人抓住把柄!” 我打开衣橱,里面挤得满满的——卡萝尔的警服,我的运动服,还有我们的枪。 对警察来说,枪就像钥匙一样,是永远无法离开的。无论去哪儿,即使是下楼买包 烟,我都会把枪带在身上。只要干上这个活,到了三十六岁,你的敌人就该数不过 来了,会觉得身边到处都是敌视的目光——而杰奇·纽顿,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 我把枪掖进外套里。领带没有打,我讨厌这种东西,尤其是晚上。 “我就知道你不让我去,借口就像屁眼,人人都有。” 卡萝尔不满地嘟囔。“其实你是害怕,怕我们的关系公开,怕我缠着你。” 我可不想多费口舌。对付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她说的固然有理,但我 讲的也没错。街上的敌人就够让人劳神的了,何苦再在警察局接受流言的洗礼? 可最近卡萝尔有些不满。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她希望把临时契约变成永久的。 即使让所有人都知道她跟我好,又有什么妨碍呢?人不都是要结婚的吗?这并不是 世界末日,而是新生活的开始。 她就是这么想的。 “那我先睡了,”她说,“回来别忘了叫醒我,我要好好慰劳慰劳你。” 她翻了个身,散开的头发就像层层海浪。我坐着看她,慢慢呷着咖啡。我才不 急呢,整理现场还得三个钟头,去早了也没事干。可麻烦的是,一旦一个人独处, 即使只有五分钟,我就忍不住胡思乱想。我想起了以后的日子,卡萝尔和我到底该 怎么办。我想起了这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想起了虚度的岁月。辞职的念头再次闪 过,我不知道何去何从。一想到要和某个人拴在一起,一大堆的孩子就让我头疼。 如果选择结婚,卡萝尔还是不错的。既聪明又漂亮,爱情不也就是这样吗?她 会成为好的伴侣,总是充满了朝气,对什么都有兴趣。我读书也算不少了,而她读 的是我的三倍,和她聊天直到深夜都不会困。 惟一不如我的,是她至今还搞不懂图书版本那套游戏。对她来说,无论是价值 500 美元的首版书,还是廉价的平装本,读起来不都是字吗?我仍然记得当初自己 教训她的情形。只有傻瓜才会去读首版书,那是用来收藏的!仅仅拥有这个版本, 就会使生活变得更美好。当时她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笨蛋。然而,当我向她 展示自己收藏的福克纳,其中一本还有作者亲笔的签名的时候,她态度立刻就变了, 抚摸签名的手几乎是在颤抖。 福克纳是她的神,我则是把神的光辉带给她的使者。一个月后,她跟我说,你 一定得读他,你怎么能收藏一些自己从来不读的书呢?事实上,我不是没读过,只 是没有读懂。我一直搞不清楚《喧哗与骚动》到底要告诉我什么。但那时我只有十 六岁,还有一份敬畏之心,知道问题不在福克纳,而在我自己。我琢磨着,要是能 开始收集他的书,那么总有一天我会去读的。卡萝尔用那种眼神看我,又摇头又撇 嘴。于是我跟她讲,自从我收藏了这些书,三年以来它们增值了百分之二十。这个 她倒是听懂了。 我住的地方就像一个小型图书馆,每间屋里书都堆得满满的。人们一到我家, 都会问同一个白痴问题:天哪,这些书你都看了吗?只有卡萝尔没这么问,她只是 如饥似渴地浏览着,一副浑然忘我的样子。书的摆放也有自己的规矩:卧室里是神 秘小说,长篇小说在这儿,艺术画册则堆在老远的墙角。我可不是白痴,这些书全 是第一版的。只要有人在我面前摆出一副文化人的嘴脸,我就会提醒他们,我那本 崭新的雷蒙。钱德勒的《湖中的女士》,现在的身价已经到了一千美元,比两卡车 没人要的垃圾书都值钱!好东西就是好东西,市场最公道。只要你是顶级大师,写 侦探小说也没什么不好。 我收藏图书已经有几年了。有一次我一天打死了两个人,而这间书屋几乎立刻 愈合了我的心灵创伤。 真不该当警察,我想。但现在再想转行,是不是有点晚了? 不想了,走吧。 “克里夫?” 她要嘱咐我了,却懒得睁开眼睛。记得五分钟前,还说什么多看我一会儿。这 就是女人! “马上走了。”我站起来。 “是去找杰奇·纽顿吗?” “如果真和他有关系,我是不会放过这个杂种的。” “千万别单独行动,你和尼尔都要小心。” 我吻了吻她的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