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他在迷茫与幻无中看到了一片宁静似夜的墨绿色,它仿佛在象征生命的旺盛 与不灭。这里是树的天堂,聚满了上帝允许地球拥有的各种植物,梧桐、棕榈、 芙蓉、槐树、榕树、枞树、毛榉、松树、竹子,在日光的烧炙下如同镀金的教堂、 尖塔与神龛。可又有谁能料想得到,那树木天堂的隔壁是人类的地狱,每一棵树 都有一个高级的灵魂依附,它们奇异的嘈杂声隐匿于蜿蜒河谷与凄迷浓雾间断断 续续的潺潺流溅里,潜藏在枝叶间鸟虫蛙蛇难以言喻的骚乱争嚷中。 他们是谁?也许有的人须发飘垂,虬髯恶相,也许有的人慈眉善目,嘴角与 眼缘却透露着不为人轻易觉察的阴险奸佞,还有一些人,他们的脸隐在喧器纷绕 的俗世红尘背后,根本看不清楚。也许还有的人,根本就没有脸,但这对他们不 重要。他们身体的其它部分却异常清晰,耳垂、颈项、手腕、指间尽是光彩夺目 的珍丽饰品,同样雍容贵重的衣着有了这些,他们长什么样子都无所谓。有人长 着猿猴的面孔,他们大概没有进化好,眼睛如同玻璃珠般麻木,毫无生气。这并 不能算奇怪,也许长着猪的脸、狗的脸、鸡的脸、驴的脸,之所以仍能称之为人, 缘于他们有着一副真正的人体躯壳,只是进化论学说没有对他们的存在详加说明, 也许威尔斯在他的摩洛博士岛上可以解释得清。也有的野兽名称,没有谁能叫得 上来,可这总比连脑袋都没有强。那些古代无头的人脖颈上总有一道发黑凝干的 血痕,他们是被斩下了首颅。有人被腰斩,有人被劈成对称的两半。当然,也有 人上吊自杀,他们虽然与众不同地挂在树枝顶端,但终归会腐落地面,尽归尘土。 在欧洲中世纪,只有库尔皮耶人死后才会被埋在森林里,没人去那里缅怀他 们,没人愿为他们哭嚎,他们的墓地上也只有狼的号叫。 这里是校园墓地,石冶碑林,有太多太多金天闯并不感兴趣的身世之谜,他 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若是有一天,自己熟悉的人都不在了,活在一群陌生人之中, 跟死去没什么区别。可至少有一个,那是他曾经认识过的,有血有肉,活生生的 人。他集中着人类本身最差劲,最可憎的缺陷:矮小、肥胖、丑陋、蠢笨,如果 在纯粹而又直接弱肉强食的旧时代,他会因根本不配作一个人而淘汰出局,死于 同类相残,野兽之噬,自然灾难或自身的羸弱体魄。人类这个群体自身,所有成 员自祖先诞生伊始,都无法摆脱惧悚的梦魇,而这种人,更承受着比一般人不知 高多少的惶恐与摧残。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起码在血缘与外形上与自己大致相 仿的同类。可实际的结局是,他正是死在了自己将微薄生命生存的唯一希望盲目 寄予的同类手上。 曲春婷、刁梓俊、小灶贩子,他们是世俗的强者吗?但他们的下场与现实可 能发生的结果完全相悖。他们急速地湮灭在过去看来直如时间飞逝般的现代高速 发展的质量生活中。人本身终究是脆弱的。 金天闯试图跟树丛最底处那双细狭无间的眼眶所夹含的灰暗瞳仁对话,但他 似乎是听不下任何的辩解与央求。金天闯思忖着,也许因为他也曾同样地向要伤 害他的人辩解与央求过,可事实是这并不管用,他要的只是公平。自己与于水清 都曾是受欺侮者,无非于水清选择了反抗,而他选择了依附,在和平年代这算不 得卑躬屈膝,而是一种生存策略。 金天闯与沈颀,邢坤一样,对从死亡中涅槃充斥着怨毒与憎恨的邪灵满怀畏 惧,在它于现实中疯狂地报复所产生的巨大影响面前,无论作为一个普通的无业 青年,一个警察或一个黑帮龙头,他们本质上共同的人性都是一样的孱弱无能。 那邪灵的邪气皆是拜周围时时刻刻带给他无尽伤楚的同类所赐。 石冶一中的校门仍然像烈士墓园般杂草丛生,透着发霉与焦烂混合的怪异味 道,空中总是凝聚着浓郁腐烂的血腥气息。不知为什么,金天闯又被一股无形的 力量再度吸引回这个只给记忆造就创伤的地方。他也不明白,只是隐约认定,必 须在这里做一个了断。 他预感这一个将会是最后一次,而死的人也许就是他自己。他知道根本摆脱 不掉,也就不打算无意义地逃避这座城市,而是索性大大方方地到石冶来,在这 一刻他才强烈地感受和理解到刁梓俊濒临死亡时所作出的抉择,将骨灰埋在碑林, 这里是他们这些人的最大归宿,他们是属于这里的。 他只是轻轻回了一下头,猛然看到了她。她凌乱的头发溢发着的气息与学校 周围久久驱之不散的诡异腥气别无二致,目光中充斥着无法抑制的慌乱,失魂落 迫,跌跌撞撞,根本没瞧见眼前还有一个人。金天闯本来勉强平静下来的心又再 度翻搅起来。 十年之前,他比现在更幼稚,更纯粹地表达爱憎情绪,而就在那时,岳瑶是 他认为的“一生”中最大的追求。当时学校有明文规定:师生不能存在亲属关系, 因此岳瑶不归岳衷怀教,而是与他分到一个班,归曲青婷管。她的每一个细微的 动作都能引起所有男生的注意。但之所以激动并非十年后的重逢,而是他听说岳 瑶已经是本市晋达公司董事长最有希望的候选人之一,这令他突然产生了可怕的 想法:会不会是她杀害了刁梓俊,然后趁着刑坤倒台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位置?金 天闯从谭敬奇的话里知晓,岳瑶是很支持扳倒刑坤的。 就在金天闯迅速收敛膨胀起来的情绪,并打算要转身离开时,岳瑶很及时地 发现了他,说了声:“你看不见我吗?” 金天闯“呵呵”一阵傻笑,转过面孔装憨:“嘿嘿,你还能认出我?” “金天闯不是吗?你跟敬奇是好朋友,对吧?” 谭敬奇的姓被摘去,令金天闯仿佛被摘去了脑袋,蔫蔫地回答道:“啊,对, 对……”又没话找话地问:“那……你来这儿干什么呢?” “没什么,不知不觉就来了。” 金天闯觉得她的口吻平淡得出奇,脱口问:“怎么?你还觉得这儿挺值得留 恋啊?” 岳瑶很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同时脖颈极不自然地绕了个弯,脑袋斜斜地一歪, 随即又回归原位,非常缓慢地问:“请我吃碗馄饨吧?” 金天闯心里一喜,眉毛跳起来了:“你要吃馄饨?好啊!好啊!”岳瑶是烟 州城的公主,有权有势,好东西应该没少吃过,自己总结过去追她失败的原因, 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不像谭敬奇那样有钱也肯花钱,现如今她只要求吃碗馄饨, 已经是送上门的暗示了,自己再怎吝啬,总不能将这机会也拒之门外吧?况且他 现在虽仍不如谭家,但好歹也算是个小康了。 校内的小灶不会因曾经惨死过两名小贩而收摊冷清,利益赋予了他们无与伦 比的超常勇气,也不会受到学生们都回家的影响,学校与教师们的家都连在一起, 任何地方都永远不会缺少贪吃的孩子。 不过对于金天闯而言,尽管事隔十年,这馄饨仍难以下咽,所以他只买了一 碗,递给岳瑶,看着她吃。岳瑶夹起一个,并没递进嘴里,而是用力一挤,里面 的大白菜与少得可怜的肉末碎裂迸出。 金天闯不禁笑了一下,想到小灶是石冶一中里最贵也是东西最好的摊点,却 仍是这样吝啬,荤腥只是隐约可见。十分讽刺的是,初三下半年足足有一个月时 间,小灶不论包子、馄饨或是菜里都充满了肉,且并非白花花的肥肉,而是精瘦 猪肘。但很反常也很正常的是没有一个肯去吃,因为大家心照不宣:几天前的一 场大屠杀,学校饮恨含冤,将辛辛苦苦养起的,比学生不知珍贵多少倍的两百多 头瘟猪全部活埋。深更半夜,总会有猪肉贩子悄悄越过高墙,将半腐烂的猪尸挖 出来,拖去黑市去贱价卖掉,以致于市场猪肉过剩,通货膨胀。那是一个非常时 期,而现在又恢复了正常。 岳瑶吃着吃着,突然问:“你喜欢我吗?” 金天闯大愕,愣了好半天。不论按岳瑶的人品还是背景,他都不能说不,但 烟州这个地方太令他厌恶,自己的愿望是携四百万去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岳家拴在这儿一辈子,反正自己有钱了,想要什么样的女 人不有的是!他迟疑了少顷,回答:“那是以前。” “现在呢?现在不了?”岳瑶虽然在追问,语气中却没有多少期待的成分。 她叹了口气,说:“是啊。当初整整一个班级,甚至大半个级部,几乎所有 的男生都很喜欢我。可能坚持到现在的……” “敬奇。”金天闯很高兴自己有这个能充当话题的好兄弟,“敬奇就是这样 的人。” “他那是喜欢我吗?”岳瑶淡淡地说,“我如果不是岳书记的女儿,他会喜 欢我吗?” “你可不能这样说!”金天闯的手不知所措地上下胡乱比划,“那照你这样 说,这世上就没有人……” “有!至少有一个!”岳瑶目光一顿,继而得意又有些伤神地说,“于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