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生活总要继续下去的。 格雷斯还要去超市买些吃的东西,现在的日子真是奇怪,她的两个孩子只要有 速递的比萨饼就可以度日,但是格雷斯认为他们还应该补充基本的营养:牛奶、橙 汁( 那种加钙并且不含果肉的那种) 、一打鸡蛋、做三明治的精肉、几盒麦片、几 条面包、意大利面还有肉酱等等。做这些采购工作是生活中的俗事,虽然不能令人 心情愉悦,但还是可以打发时间。 她走进了弗兰克林大街的“金氏”超市,格雷斯从来不钟情于某一家超市,她 的那些朋友都有自己喜欢的超市,从来不到其他的超市去购物,比如科拉喜欢中地 公园的A&P 超市,她的邻居喜欢全食物超市,还有朋友喜欢逛便利店。而格雷斯的 选择很具有偶然性,因为她认为购物是一件很单纯的事情,无论你在哪里买同一个 牌子的热带橙汁都是一个样的。 基于这种理论,金氏超市是离星巴克最近的了。所以格雷斯毫不犹豫地走了进 去。她推了一辆购物车,假装过普通人的一天,但是这种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她又 想起了斯考特·邓肯,想起了他的妹妹,她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 格雷斯彷徨着,下一步自己该怎么走呢? 首先,所谓的“科拉有嫌疑”观点, 这绝对不可能。邓肯不了解科拉的,他的工作就是对一切产生怀疑,但是格雷斯很 了解科拉。毫无疑问,科拉确实与大多数人不一样,但这也是她最吸引格雷斯的地 方。她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学校的演唱会上,那时劳森一家刚刚搬到这个小镇,她们 的孩子参加学校的节日演出,由于去晚了,所以没有座位,只好站在大厅里等。科 拉靠在墙上自言自语地说:“坐在前排听那些蹩脚的音乐就舒服了吗? ”格雷斯笑 了,就这样她们的友谊慢慢开始了。 现在忘掉那些吧,忘掉自己的那些偏见。如果是科拉放的,那么她的目的是什 么呢? 最大的嫌疑还是“毛球”,也许他是天生紧张,也许他是天生叛逆,但是, 格雷斯心里认为就是他,而绝对不可能是科拉。还是想想那个“毛球”吧,看看从 哪个角度可以攻破他。 马克思喜欢吃培根肉,有一次格雷斯带他到朋友家玩,他吃到了一种新口味的 培根肉,于是嚷着叫格雷斯买给他吃。格雷斯看了看上面的健康声明,与其他家庭 主妇一样,她很重视减少糖分的摄入量,这种东西没有,但是所含的钠元素量奇高, 足可以勾兑出一大杯水来。 格雷斯正在看着成分表,一些有趣的单词还需要查查字典,这时她突然感觉好 像有人在盯着她看,她慢慢地移开手中的盒子,目光落到了过道的尽头,在熟食货 架的旁边,一个人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过道里没有其他的人了。这个男 的中等身材,脸上的胡子至少两天没有刮了,他穿着深蓝色的牛仔裤,褐色的T 恤 衫,一件闪闪发光的外套,戴了一顶耐克的棒球帽。 格雷斯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他又盯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话了,但是声音低 得像在自言自语。 “兰玛小姐,”他说道,“17号房间。” 这句话没有马上产生效果,格雷斯只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根本没有听 见他在说什么,因为这句话没有上下文,无缘无故地从一个陌生男人的嘴里冒出来, 格雷斯的大脑一片空白,根本没有领会其中的含义。 这是她的第一反应,但是一两秒钟以后,所有的记忆犹如洪水般涌了出来—— 兰玛小姐是艾玛的老师,17号房间就是艾玛上课的地方。 那个男人说完就急匆匆地沿着过道走开了。 “等一下! ”格雷斯喊道,“喂! ” 那个人迅速地拐了个弯,格雷斯马上跟了上去,加快速度要追上那个人,但是 她的跛脚,该死的跛脚,却成了她的最大障碍,她好不容易才跑到过道的尽头,但 是那个人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现在怎么办? 兰玛小姐,17号房间——她本能地向右拐,查看了每一个过道, 同时她的手伸到了手提包里,摸索了一阵子,翻到了手机。 保持冷静,她不停地对自己说道,先要给学校打个电话。 格雷斯想加快步伐,但是她的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她越想快,脚跛得就越厉 害。她想跑起来,但结果却像《悲惨世界》的敲钟人,当然现在的样子像什么都无 所谓了,问题是能加快速度,但是没有用,她还是快不起来。 兰玛小姐,17号房间——如果那个人对孩子下毒手——格雷斯不敢再想下去了, 她已经走到了最后一个货架,这里是冷冻区,专门供应牛奶和鸡蛋的地方,这些东 西放到离人口最远的地方是为了刺激顾客能够购买其他的东西。还是没有踪影,她 又往回走,希望能够碰上那个家伙。一边走一边拨着手机,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她在搜寻着手机号码里有没有存艾玛学校的电话。 没有。 该死! 格雷斯敢打赌,那些好妈妈,那些面带笑容的妈妈一定会把学校的电话 号码存在手机里,只要一按快捷键就可以接通。 兰玛小姐,17号房间——试试查号台,笨蛋,拨411 啊。 格雷斯赶紧拨了号码,这时她已经走到了过道的尽头,她看了看几个收银台。 还是没有那个人的踪影。 电话里传来了低沉的声音:“无线网络411 为您服务。”然后是“嘀”的一声, 接着是一位小姐的声音:“这里是英语服务。” 听着听着,格雷斯猛然看到了那个人。 他在超市外,透过橱窗那个人的身影映人了格雷斯的眼帘。他仍然戴着那顶帽 子,穿着黑色的风衣,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好像很随便。格雷斯刚想追过去,突然 那个人拿在手里的东西让她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不可能的。 那人手里的东西对她的刺激真是太大了,一时间格雷斯没有反应过来,大脑对 信息的整合也短路了,但是一两秒钟以后,她又回过神来。 格雷斯那只握着手机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那个人仍然慢悠悠地走着,恐惧, 前所未有的恐惧席卷了她的全身,这种感觉比“波斯顿惨案”还要强烈,猛烈地击 打着她的胸膛。那个人几乎要消失了,他的脸上带着微笑,还吹着口哨,胳膊摆来 摆去。 那个人的右手拿着一个蝙蝠侠的午餐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