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离婚 一九六八年七月七日,正是芦沟桥抗战的纪念日,我被戴上手铐,押上一辆装 有铁栏杆的警车。 我被带到一个押房。和十年前青岛东路保安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大不相同,警 备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全是新建筑,而且厕所是蹲式的抽水马桶,不过奇特的是: 距地面约一米,也就是约到腰部的地方,有一块横置的木板,囚犯如果直着身子, 根本走不进去,只能爬着进去,无论大小便,都无法蹲下,只能趴在那里,像狗一 样地拉屎撒尿。不知道当初的设计者,为什么会生出这样邪恶的主意?天正盛暑, 没有自来水,抽水马桶只不过是一个粪坑。押房有十个榻榻米那么大,挤满了赤身 露体、只穿短裤的难友。当大家知道我是柏杨的时候,发出一阵惊呼,有人说: “台湾只有你一个人敢讲真话,还以为有人给你特别任务,做榜样给外国人看。” 直到这时候为止,我还弄不清犯了什么罪,和犯了什么法条,所以难友向我查 问案情的时候,无法回答。就在火烧似的押房里,开始难以形容的煎熬。 一天早上,门缝里塞进来起诉书。 难友们看到我起诉书上“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款”时,脸色苍白,不说一 句话。我急着问:“我的罪可能判几年?” 一位难友把一本《六法全书》塞给我,我查到惩治叛乱条例,那惟一的判决是 死刑,就是说:除非不判罪,一旦判罪,就是枪决。 监狱生涯就是艰辛,在那燠热拥挤的押房里,囚犯们的生命被片片撕碎。看守 所接见日是星期三,最初,明华每星期三都来探望,携带一点小菜,有时候也带佳 佳来。看到佳佳,我的心都在滴血。我要求明华以后不要再带她来,一看到孩子, 父女俱伤。长期羁押下来,渐渐地,和明华见面时,几乎已经无话可谈。“惟一死 刑”这个条款,明华已在律师那里完全了解它的意义———这不是一个短时间之内 就可解决的挫折,而是一个要长期耐心承受的灾难。明华是个受人侍奉的小妇人, 她面对的是她完全不了解,而又充满恐怖的压力,她完全慌乱,真难为她支持了七 八个月之久。后来,接见的时间由一周一次,减到每两周一次,再减到每一个月一 次,更变成两三个月一次。我每次接见,都有心理准备,认为那件事一定会发生, 却一直没发生。然而事情终于发生了。最后一次接见,隔着玻璃窗,明华毫无表情 地在电话的那一端说:“我们的离婚手续,应该要办一办了!” “我临走时,写好离婚协议书,亲笔签名,又亲自盖章,放在你那里,拿出来 就可以用。” 就这样,结束十年婚姻。我想起一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接见完毕后,我站起来,浑身像煮在滚水锅里,踉跄回到押房,心里一片茫然。我 告诉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过去四十年,只是一场漫长的梦。 从此,我吃不下任何食物。我再一次想到:死才是最好的解脱。当绝食到第十 天的时候,军法处开庭,两个法警把我扶到庭上,方培然只问了一句话:“你为什 么不吃饭?”“我不想。” 这一次开庭,只不过在法律上做一个记录,所以问一句话即行结束。想不到, 大概因为肠胃放空了的关系,神志反而特别清醒,对死亡反而没有什么感觉。家破 也好,人亡也好,大学毕业也好,大学不毕业也好,一切都成了过去,现在就是静 静地躺在那里,并不等待什么发生,而是什么都不等待。 看守所官员对我似乎十分注意,他们把押房里其他囚犯全部调走,另外派一个 官方的御用难友,进来睡在我身边,名义上是照顾我,实际上是暗中监视,防我自 杀。他不断用香喷喷的饮食引诱劝勉我进餐。有一天,那位御用难友扶我到另外一 个房间去洗热水澡,我身上已经没有肌肉,瘦枯的骨骼被焦黄的皮肤包住。我向自 己叹息,这正是一个叛乱犯的下场,我竟这样倒毙在监狱里,回想二十年前万里逃 亡,并不后悔,反而有一种终于安静下来的感觉。 有一天,那个可以自由出入押房的御用难友,忽然进来告诉我说:“你太太来 接见你,”而且告诉我其中原因,“你太想不开,所长特别请你太太来劝劝你。你 不要以为我是他们的走狗,活着,你才能报仇!” 就在所长办公室,倪明华冷若冰霜地坐在那里,我则坐在茶几的另一边,茶几 上放着一个旧式的旋转盘录音机,用来录下囚犯和家属的谈话。所长在一旁说: “你们有什么话尽管谈谈,不要糟蹋自己。郭太太,有话尽管告诉你先生。” 然而,没有人开口,明华那种充满了厌烦和不耐的表情,带一种万箭俱发的杀 伤力。我连正眼都不敢看她,她已不是我第一次看到的她,也不是最后一次看到的 她,我眼前坐着的是另外一个心肠铁铸的女人。经过四五分钟之久的无声无息,我 只好首先开口说:“事情已经如此,我完全靠你了。”“你不要靠我,我管不了。” “我知道你很能干,你……”“我不能干。” 我哑口无言,幻想着她可能会讲几句安慰、鼓励的话,即令是假的也好,可是 没有,她眼中充满了厌恶。所长再一次提醒倪明华有什么话尽管说,她没有任何反 应,连在旁边监视的警卫们,也在那里叹息。最后,所长无可奈何地说:“既然没 有话说,那你请回去吧!” 声音还没有落地,明华倏地站起来就走,没有跟任何人打一声招呼,经过我面 前也没有多看一眼。我急忙尾随着她,几乎是同时冲出房门。她好像逃避瘟疫似的, 走得飞快。我紧靠着她身旁,希望听她说一句话,假定这时候她能够告诉我:“你 放心,我还会继续营救你!”这世界该多么不同啊!然而,什么话都没有,走廊上 惟一听得到的,就是警卫们快步跟着我们走的声音。下了楼梯,明华直奔大门而去, 两个警卫抓住我发抖的肩膀,把我押回囚房。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之后, 天各一方。不过,后来倒是接到她一封信———一个月后,明华一封简单的信从门 缝塞进来,信上说:“离婚手续已办妥,法院已登记,请问:你的东西,我怎么处 理?”我不知道怎么答复,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拿着这封信,不停地呻吟,终于镇 定下来,提笔回信说:“我在台湾无亲无友,无依无靠,在此授权给你,把你认为 属于我的东西,全部抛弃到大街之上,随人拣取,立此为据。”奇异的是,这封信 使我的心情豁然开朗,觉得自己的绝食行为有点好笑,现在我想的是:我要活下去, 好记下我的遭遇!这时绝食已二十一天,我恢复进餐。 --------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