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席小屋”到新店山居(6) 两月之后,1961年8月18日,李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台湾大学历史研 究所,师从姚从吾读研究生。在口试时,主考官们一见到李敖,都对他笑,而不问 问题,他们对这位已露锋芒的学生早已无题可问。最后,“主考官”沈刚伯说: “你还要穿长袍吗?”一场口试在一片笑声中结束。 李敖在新店住了九个半月,一直到第二年的3月29日,才搬往市区。 新店的乡居是李敖27年来最淡泊、最宁静的日子。这段和自然接近的生活给 了李敖深刻思考的机会。他息交绝游,在青山里,在绿水边,在吊桥上,他仔细地 思考自己的过去,自己的未来,细想自己应该走上什么样的人生道路,怎样去走这 一条道路。他不愿做姚从吾那样“白首下书帷”的事业,他认为自己还年轻,应该 冲冲看。于是,他在积郁之中写下了投给《文星》杂志的第一篇文字——《老年人 和棒子》。这篇有感而发的长文发表后,马上触怒了、开罪了许多当时的“老人”, 其中包括文化界的、学术界以及官场里的,他们称李敖为“文化太保”、“大逆不 道”,成为《文星》杂志一连串笔战的导火线。 接近了大自然,睡上了木板床(在“四席小屋”时睡的是行军床),考上了研 究所,许多曾令他苦恼的问题都解决了,但有一个问题依然困扰着他:那就是贫困。 他做助理时,由于一些规章不尽合理,薪水总是往后拖,李敖要花钱、还钱,不堪 其拖,也不向姚老师借钱了,索性直接写信给老师的老师胡适(胡适为中央研究院 院长,主管此事)。他在10月6日给胡适信中写道: 我们做助理的人与研究讲座教授和领甲乙种补助的先生们不同,他们有教授、 讲师的本薪,补助的钱对他们是“安定费”,是本薪以外的“补”与“助”,可是 我们“助理级”的就不同了,早几天或晚几天发薪对我们所生的影响是不能跟他们 比的。每月惟一的一千元,它是我们的本薪,它迟迟不发,对“专任”两个字是一 种讽刺,并且使我个人不好意思再向姚先生借钱,使我三条裤子进了当铺,最后还 不得不向您唠叨诉苦。这是制度的漏洞还是人谋的不臧我不清楚,说句自私的话, 我只不过是不希望“三无主义”在我头顶上发生而已。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