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发展工商业,整顿金融秩序 正确对待工商业者是新区政策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初到新区,供给困难,侵犯 工商业者利益的事屡有发生,如没收地主的工商业部分,假借没收官僚资本反动分 子的财产,没收了那些本来不应当没收的工厂和商店。中央和中原局发现后,坚决 予以制止。 中原局于1948 年9 月29 日就进一步恢复工商业问题发出专门指示,指出: 只有使工商业获得恢复与发展,才能安定广大的工商业者及市镇工人、贫民的生活, 吸引他们成为反美反蒋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才能加速城市工业品与农村生产品的 交换过程,减少二者之间的剪刀差额,大大有利于农民经济的发展;才能加速金融 流转,增加市场的货币流量,以利我发行与巩固中票(注:指在中原解放区发行的 中州农民银行钞票)价值;才能便利于军需供应及财政征收;也只有积极地去帮助 工商业的恢复与发展,才能取得对于工商业者的领导。对于破坏工商业的行为,要 求我们一经发现,即严格纠正。同年10 月23 日中原军区的安民布告中又明确规 定:“保护民族工商业,凡私人资本经营之工厂、商店、作坊、企业、公司、银行、 钱庄、货栈等,一律加以保护,不得侵犯”。对于农村中恶霸地主财产中的工商业 部分,也不予没收,留给其家属经营,对于已经破坏或没收的,必须实行适当补偿。 为了克服新区的经济混乱状况,减轻人民负担,安定民生,有利于发展生产, 我们采取的另一重要措施是废除国民党旧货币,发行新区货币。国民党反动派为了 进行反革命内战,掠夺人民,滥印纸币(先为法币,后改为金圆券),致使物价飞 涨。1947 年,国民党统治区物价上涨20 余倍,1948 年第一季度又上涨八倍。 银元与敌币之比,一年之间,由1 比3.5 万骤升到1 比800 万。敌币贬值之快,令 人瞠目。不时宣布某种面值的敌币作废,结果都烂在群众手中,使老百姓受害无穷。 为了保护人民利益,中原局决定在中原解放区肃清敌市,发行自己的货币,即 以中州农民银行的钞票为中原区的本位币。中原局所属各区的一切财政税收,公私 交易及供给制度均以中州钞为本位,规定其法定价格为中州钞200 元合银洋1 元。 友邻解放区银行的钞票,如冀南解放区银行发行的冀钞,暂时继续准予流通,并规 定相应的价格。指导人民群众积极向国民党统治区输出敌币换回必需品,以减少损 失。在豫皖苏,我们在每个村都组织排法(排除法币即敌币)代表小组,主要吸引 小贩参加,积极输出敌币,换回物资,农民小贩均从中得利,收效很明显。上述做 法,严重打击了敌币对人民的掠夺,保护了中原人民的利益。在中州钞发行初期, 为补救通货缺乏,准许银元在市场上流通,俟中州钞地位巩固后,即禁止银元流通。 当时金融斗争很激烈,我兼任分局财经委员会主任,骆耕漠同志为副主任,我们经 常开会,有时一天要开两次会,研究应付金融战线出现紧急情况的对策。1949 年 3月,淮海战役胜利结束,平津先后解放,中原、华北、华东三大解放区联成一片, 中央决定在中原解放区正式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作为统一货币,井规定1 元中 国人民银行钞票等于3 元中州农民银行钞票。中钞发行历时九个月,在中原地区起 了积极作用,至此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