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界的学者 与托马斯·杰斐逊一样,罗斯福也是一个出名的政界学者。在罗斯福之前的美 国历任总统中,杰斐逊算是最为博学多才的贤智之士。他热爱知识,对读书、写作、 建筑、教育、园艺都有着持久不衰的兴趣,为后世留下了卷帙众多的著述。罗斯福 素以强悍粗犷闻名,其实他是自约翰·昆西·亚当斯以来的第一位知识型白宫主人。 他那广泛而博杂的阅读兴趣、敏锐的思想和出色的学术成就,在美国政界并不多见。 曾拜访过罗斯福的英国大作家H ·G ·威尔斯在谈到罗斯福的知识素养时曾说: “他阅读的范围令人吃惊。他看来对这个时代的一切思想都能作出反应,他达 到了才智的顶峰。”罗斯福的渊博知识来自不倦的读书和极强的记忆力。他从小就 养成了读书的嗜好,一生都与书为伴。无论多忙,即使在紧张的竞选活动中,他也 没有忘记读书,有时在等车的几分钟里也手不释卷。他说:“读书之于我,乃是一 种疾病。”他几乎是无书不读,从远古史诗、古典作品、历史著作到考古、海军战 略、生物学、政治学以至流行读物,他均有涉猎。他读期刊的方式颇为奇特,通常 是读一页撕一页,一刊读毕,也就被撕光了。晚年视力不好,左眼完全失明,右眼 视力也很微弱,读书时必须把头紧挨书本。但阅读速度仍旧很快,平均2 —3 分钟 读完一页,有时更快,通常是一天读一本书(有时仅是浏览)。他的朋友欧文·威 斯特在头天晚上借给他一本书,第二天早餐时就听到了他对这本书的全面评论。威 斯特惊讶不已,因为“从晚上6 点到第二天早上8 点半这段时间,除了穿衣、吃饭、 接待客人和睡觉,他竟读了一册300 多页的书,并且没有落下其中任何重要的东西”。 他不仅阅读量大,而且记忆力极强,对所读过的东西,总能娴熟引用。如果有人要 他概述刚读过的某本书的内容,他不仅娓娓道来如数家珍,而且还不时背诵其中的 某些段落。据英国史学家特里维廉说,罗斯福的记忆力可与英国传奇般的记忆能手 托马斯·B ·麦考利(此人也是大史学家)相伯仲。不少见过罗斯福的作家往往感 到吃惊,他们过去所写而现在早已忘记了的作品中的某些段落,竟滔滔不绝地从罗 斯福嘴里冒出来。有一次他在接见一位外交官时,背诵了一段匈牙利的历史文献, 并说这是他20 年前读过的东西。在一次接见中国代表团时,他也做了类似表演, 并说:“我记得我从前读过的某本书,当我谈及时,这本书的篇页又浮现在我面前。” 这种极强的记忆力,在政治上也帮了他的大忙,他可以不带讲稿发表演说,可以准 确无误地记住各种数据和事实,在与对手较量时总是居于有利地位。他认为,一个 政治家应当多读书,读诗歌、小说、历史、戏剧、政治学、科学、哲学等各种书籍。 这似乎是他的夫子自道。 由于博闻强记,他具有丰富的知识。他与哲学家讨论苏格拉底,与生物学家探 讨非洲动物史,与艺术家谈论音乐和绘画,与文学史家评论冰岛史诗,与历史学家 谈论爱德华·吉本,与语言学家研究文字简化(如把“through ”改为“thru”, 把“though”改为“tho ”)。看到水兵的嘻闹,他马上会联想起古罗马士兵战斗 后的情形;在劝说国会同意在政府公文中推行简化拼写规则时,他随口引用英国克 伦威尔时代的有关论文。但他也招致一些专家学者的非议,因为对那些知之不深的 专业领域,他也常常发表意见,而这些意见又往往似是而非,令人不快,被视为故 意卖弄知识。 他乐于与文人学士交往。他当政的时期是美国文人的黄金年代。他常常邀请知 名文化人士到白宫作客,特别是那些他曾读过其著作的作者。如克罗利,就是通过 文字而结识罗斯福的。在罗斯福之前的几任总统的日历上,多记载着与银行家、政 客及其他抱有特殊目的者的约会。 而罗斯福年代风气大改,白宫的客人多为专家学者、文化名流。欧文·威斯特 说:“在我们的历史上第一次有了一个美利坚沙龙。”(AmericanSalon )一次, 他的次子克米特把一位名叫埃德温·A ·鲁滨逊的落魄诗人的作品介绍给他,他读 后大为感动,向诗人伸出救援之手,为其在纽约财政部门找了个年薪2000 美元的 职位,并保证他有时间进行创作。罗斯福还在1905 年8 月12 日的《瞭望》杂志 上撰文评论鲁滨逊的诗集《夜之子》,以期引起人们对诗人的注意。此后鲁滨逊诗 名大振,遂成文坛名人。 罗斯福对艺术也有兴趣。他喜欢伦勃朗、拉斐尔、米开朗基罗的绘画。他对一 次画展发表的评论,令专业评论家赞叹。1913 年他发表《一个门外汉对一次艺术 展览的看法》一文,对著名的纽约“军械库艺术展”进行评论,反对现代主义绘画, 引起很大争论。对艺术的爱好还影响到他当政时的政策。他曾任命一个由著名建筑 师、雕塑家和画家组成的美术参议会,负责对政府的公共建筑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参 谋。该机构一名成员说,自约翰·昆西·亚当斯以来,罗斯福政府是唯一真正对艺 术表示欣赏的行政当局。罗斯福则自称此举是对文明的一个推动。 罗斯福并非泛泛地读书,他还热衷于从事学术研究,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即使不曾当过总统,他也将以学术上的贡献而跻身社会名人之列。他涉猎的学术领 域十分广阔。早年他立志做自然史科学家,以研究动物史为终生事业,后来虽改变 主意而投身政界,但对自然史的兴趣却一直不衰,他自认是当时美国有数的动物学 权威。他1910 年从非洲狩猎归来,著有《非洲动物史》一书。他在进入哈佛后即 开始进行历史研究,一生出版多部历史著作。晚年他把主要精力放在撰写时论上, 有多种时论集出版行世。他还是个颇有名气的散文随笔作家,写过关于西部牧牛和 打猎的随笔,也出版过有关美西战争和非洲狩猎的纪实性作品。他一生出版的著作 多达32 部(含演说集)。 他在学术上最经得起检验的成就在史学领域。他的《1812 年海战史》和《西 部的赢得》等著作,至今仍是相关研究领域的必读书籍。 他并未受过专门的治史训练。他之研究历史,实际上乃承19 世纪上半期盛行 的权贵史学(patritian history )的余绪。所谓权贵史学,指的是那些有钱有势 之士,在茶余饭后作为消遣而从事的史学著述活动。这些人不以研究历史为谋生手 段,但有的却以史学著述为终生志趣。 美国早期那些杰出的史学家,如班克罗夫特、莫特利、斯帕克斯等人,都属于 这一传统。罗斯福把历史研究作为业余爱好,他所有的历史著作都是在工作之余写 成的,他写书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安身立命,而仅仅是抒发胸臆,博取声名,充实精 神生活。而且,他对史学研究的见解也不同于专业史家,因而招致那些科班出身的 史学家嘲笑,斥之为儿语。 在罗斯福的几部史学著作中,《1812 年海战史》出版最早,反响也很大。在 哈佛期间他即动手收集资料,断断续续地写出了开头两章。对于这两章,他不甚满 意,感到太过枯燥,读起来比字典还乏味。他所涉及的课题专业性很强,对于一个 从未接触过海军的青年来说,有不少技术性的问题不易解决。但这恰恰是令他颇为 自得之处,因为他觉得如此专门性的课题,职业皮学家是不敢去碰的。大学毕业后 的一段时间,他重新开始撰写这部著作。1880 年冬天,他经常呆在纽约的阿斯特 图书馆,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他阅读了英、法和美国出版的有关著作,特别重视 参加过那次海战的将领的生平与回忆录,仔细加以抄录和整理。为了解海战的全部 真相,他还查阅了英国方面的有关资料,如《海军档案》、《尼罗河实录》和《伦 敦海军年鉴》等。同时他还向华盛顿有关机构索取舰船官员的通信、航海日志及船 坞契约等原始资料,这些资料价值很高,但过去从未为其他学者所注意。他根据这 些资料,对各种舰船在实战中的优劣作出评价,并对交战双方的损失进行推算。这 样就使他的研究建立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之上,即使职业史家,对他这套收集和处理 资料的手段,也难以置喙。1881 年夏天,他偕妻子艾丽斯赴欧洲旅行,一路上仍 在琢磨这部海战史,沿途收集了一些资料。他的舅父欧文·布洛克曾在南部同盟海 军中服役,熟悉海战知识。他到英国后即赴利物浦拜访舅父,请他帮助解决了不少 疑难问题。1882 年,罗斯福花了大量精力撰写的这部海战史著作正式出版。评论 界的反应异常强烈,一致赞扬它是一部富于创见的学术著作。英、美两国学术界公 认该书为1812 年海战的最终定论,是一部经典性的海军史。该书在两年内3 次再 版,一些大学还采用为教科书。官方也重视其价值。1886 年美国海军部做出规定, 要求每艘舰船至少备有一册《1812 年海战史》。罗斯福本人成了海军史权威之一, 当英国政府组织编纂皇家海军史时,特邀他撰写有关1812 年海战的一节。这部大 受欢迎的著作,读起来其实是十分枯燥的。这样一部学究气十足的学术著作,竟出 自一个年仅20 出头、正在谈情说爱的年轻人之手,实在叫人难以置信。全书分上、 下两部,篇幅并不很大。在开头两章中,罗斯福详细探讨海军战略,对外行读者来 说,这些内容近乎天书。在接下来的各章里,他逐一介绍了1812 年至1814 年美、 英两国在五大湖和大西洋上的历次交战,对参战各舰的武器配备、兵员数量及舰船 吨位作了详细对比,对战斗过程的描述更是巨细无遗。在最后一章中,他顺带介绍 了1815 年的新奥尔良战役。于是该书实际成了一部完整的1812 年战争史。罗斯 福的结沧是,美英双方在海战中各有损失,但英国的损失超过美国,因此,美国乃 是海战的胜利者;他还与英、法在此前的几次海战的情况作了对比,借此说明,英 国在与欧洲其他国家的海战中,损失总是小于对手,而这次与美国作战,却付出了 更重的代价。 他虽为美国海军在历史上曾经取得的辉煌胜利而自豪,但在行文中却尽力不带 褒贬,力求客观公正。 《1812 年海战史》既有学术价值,又迎合了现实的需要,这是它获得巨大成 功的主要原因。从学术方面看,这部著作以其翔实的资料、客观的分析对比和细致 入微的描述,成功地展现了1812 年美英海战的场景,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尤其 在美国海军史研究的初创阶段,这一成果殊为难得。就现实意义而言,《1812 年 海战史》真可谓是应运而生。 在内战以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美国国内向海外扩张的呼声日益高涨。美 国立国后长期奉行大陆扩张政策,很不重视建设强大海军,因而要求向海外扩张, 第一步就必须扩建海上作战力量。那些预见到海军对美国未来国家利益将十分重要 的远见之士,开始鼓动增强美国的海上实力。罗斯福的这部海战史,以丰富的史料 论证了海军在美国历史上曾经扮演的重要角色,对说服美国人理解扩大海军的意义, 无疑是一本很好的教材。这说明罗斯福在年轻时便具有远大的目光,对国家的前途 有着较为透彻的洞察。 8 年以后,美国海战学院教师阿尔弗雷德·塞耶·马汉出版《海上实力对历史 的影响: 1660 —1783》一书,提出了著名的“海上实力论”。 他认为海洋和海军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对美国未来说,在太平洋 和大西洋同时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是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罗斯福基于自己对海 军史的研究,成了马汉的理论的第一个知音。此书刚出版,罗斯福即致信马汉,称 其著作为一部极好的书,注定要成为海军方面的经典性著作。他还在《大西洋月刊 》上发表书评,大力推介此书,誉之为美国多年来所出版的最好、最重要、最有趣 的海战史著作。马汉的理论对美国海外扩张运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一点远非 罗斯福的《1812 年海战史》所能比拟。罗斯福所研究的毕竟只是一次战争,而马 汉所涉及的则是整部世界海权发展史;而且罗斯福缺乏从芜杂的史料中提炼出理论 精华的能力,马汉则善于对历史表象之下的规律性加以概括;由于这些区别,尽管 罗斯福乃是海军史的研究先驱,但就海军问题提出一个影响深远的理论构想的,却 不是他,而是后继的马汉。不过,从另一角度看,罗斯福的研究可以说是“海上实 力论”形成的学术铺垫,《1812 年海战史》的前言已经提及了海军的重要性,这 种开拓之功仍是不可忽视的。而且,罗斯福对马汉理论的激赏和当政期间对美国海 军发展所作的努力,亦有其自身的思想基础。 《1812 年海战史》显示了罗斯福在学术研究上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他的这部著作也因其扎实的资料和周密的研究,而在学术史上获得长久的价值。 1972 年版的《哈佛美国历史指南》仍把它列为重要参考书。该书还被收入海军文 献经典丛书,其1987 年版的引言称该书“至今仍是一部经典著作”,是美国海军 史学的一个转折点。 罗斯福的另一部重要史学著作,是1889 年以后陆续分卷出版的《西部的赢得 》。这部著作写作的缘起,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他曾偶然读到英国学者詹姆斯· 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 TheAmericanCommonwealth)一书的几章校样,感到 这是一部自托克维尔以来外国学者研究美国制度的最伟大著作,他本人已出版的几 本书与之相比,不免显得黯淡无光和微不足道。布赖斯在该书的一个脚注中提到了 罗斯福,称他为“美国年轻一代政治家中最能干、最富生气的人之一”,但当时罗 斯福的政治生涯正处于低潮,颇觉布赖斯的评论带有讽刺意味,于是立志以学术名 世,决心写出一部可以使他跻身于美国知名史学家之列的著作。他很有几分伤感他 说:“我可能再也不会从政了。我的文字工作占据了我的大量时间;总的说来我在 这方面做得不错;我想写点真正具有第一流水平的书,但我觉得这仅只是个梦想而 已。”要写“第一流水平的书”,这大概是他写作《西部的赢得》的最初动机。然 而他之选择西部史为其“第一流水平的书”的题材,却与他个人的经历和见解有联 系。他多次到西部游历和打猎,又曾做过两年西部牧场主, 1888 年还组建了“布 恩与克罗克特俱乐部”(Boone & Crockett Club),自任主席,致力于保护西部 动物和开发西部。这个团体用西部拓荒先驱丹尼尔·布恩和戴维·克罗克特的姓氏 命名。他计划写作的西部史,即以布恩1774 年翻越阿勒格尼山脉而深入西部为开 端,止于1836 年克罗克特在得克萨斯的阿拉莫去世,叙述白种移民如何在政治上、 军事上和经济上逐步占领西部的历程。他把这部书定名为《西部的赢得》,打算写 6卷。 1888 年初他与出版社订立合同,答应在次年春天交出第一、二卷的稿件。之 后,他便投人全副精力收集和整理资料。如同写作《1812 年海战史》一样,他十 分重视收集第一手资料。他从田纳西、肯塔基等西部州弄来了无数早期拓荒者的信 件、日记、报纸以及一些拓荒者的自传;从华盛顿查到不少过去鲜为学者们所利用 的杰斐逊、麦迪逊、门罗等人的信件;还请加利福尼亚和威斯康星的朋友收集了一 些原始资料。他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收集到了所需的基本材料,于5 月1 日 动笔写作。他采用的仍是19 世纪流行的治史方法,先占有尽可能充足的资料,然 后用流利优美的文字对事件的过程和人物的经历进行叙述,力求脉络清晰、细节详 尽。弗朗西斯·帕克曼在其《英法在北美的争夺史》一书中,把这种方法运用得出 神入化,令罗斯福仰慕不已。罗斯福始终认为,历史著作应当是以资料为基础的文 学作品。但面对浩繁的资料,他的写作进展得很不顺利,有时一天只能写一两页手 稿,他为此而十分苦恼。 问题不在于资料缺乏,而在于如何用文字表述自己的思想。是年又恰好是大选 之年,他还不得不为政治而分神。不过,他终于在1889 年4 月完成了第一、二卷 的稿子。 《西部的赢得》的头两卷出版后,引起评论界和史学界很大的重视,也颇受读 者欢迎,第一版在一个多月内就告售罄。《论坛报》发表文章,称该书是近年出版 的不可多得优秀著作,“是一部值得赞美的极为有趣的书,将与那些最有价值的和 不可或缺的著作一道,在美国历史著述中占有一席地位”。罗斯福把这部著作题献 给他所景仰的前辈史学大师帕克曼。年高德劭的帕克曼在收到书后,给罗斯福回了 一封信,表示很喜欢这部著作,并祝贺他取得如此成就。罗斯福得信受宠若惊。英 国知识界也给予这部著作很高的评价。《星期六评论》等杂志整版刊登该书的广告, 有的评介文章称罗斯福为客观公正的史学家的典范,有人还把他说成是美国史学泰 斗乔治·班克罗夫特的后继者。美国史学界对这部书的评价基本上是赞美性的,一 些专业史学家也表示欣赏。当时尚未成名的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在《民族 》杂志和《美国历史评论》上发表了3 篇书评,称赞该书讲述了一个“绝妙的故事”, 认为罗斯福“视野开阔,具备用世界史的眼光来研究地方史的才能,并在批判地运 用资料方面表现出丰富的知识”;特纳同时也对书中出现的政治偏见和史料错漏提 出批评。罗斯福很仔细地读过特纳的书评,对特纳的赞美与建议都深表谢意。《大 西洋月刊》发表的书评认为,罗斯福写出一部如此出色的著作,表明他是个才华横 溢、勤奋用功的人。也有人指责罗斯福侵占他人成果,理由是他不可能一个人单独 完成这样一部著作,必定有某位学者暗中为他帮忙。罗斯福对此说力加反驳,并调 侃地作出悬赏,如果谁能证明他真有一位合作者,他将犒以1000 美元。 第一、二卷出版后,罗斯福在繁忙的政治活动之余,抽空完成了该书的第三、 四卷。第三卷出版于1894 年,第四卷于次年问世。拟写的第五、六卷一直未及动 笔,故全书止于克拉克和刘易斯的西部探查。 罗斯福试图通过这部卷轶较多的著作来确立第一流史学家的地位,从其出版后 的反响看,他的目标似已达到。他自觉写出鸿篇巨著,在接触史坛名宿的著作时, 遂无自惭形秽之感。从学术方面而言,《西部的赢得》确有出色之处。罗斯福在书 中娴熟地处理史料,生动地叙述事件始末,表现出非凡的治学才能。尤为重要的是, 他又一次充当一个史学研究领域的开拓者。西部史的研究,特别是把西部开拓作为 美国的主要经历来研究,当时尚属起步阶段,罗斯福的这部著作,比特纳那篇开宗 立派的《边疆在美国历史中的重要性》早三四年问世。在1880 年代末,西进运动 已臻于完成,整个大陆都被白人拓殖者所占领,“自由土地”正接近罄尽。《西部 的赢得》出版之时,距美国国情普查局宣布“边疆终结”,仅有一年之差。因而可 以说,罗斯福的研究正好切合了时代的需要。美国人过去一直忙于占领和开发广袤 的西部,现在这一筚路蓝缕的历程已告一段落,是认真而冷静地回顾与总结这一过 程的时候了。罗斯福的成功,其首要原因就在于顺应了社会的这种需求。 在书中,罗斯福虽把重点放在对白人占领和开发西部经过的描述上,但也没有 忽略对西进运动的总体意义加以概括。他在书的开头写道,“在以往的3 个世纪中, 说英语的民族在世界的荒芜空间散布开来,这不仅是世界历史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特 色,而且同样是一个意义深远的重要事件。”他认为,自英国国王阿尔弗雷德的时 代以来,盎格鲁- 撒克逊人就一直在向世界各地扩散,占据越来越多的空间;而美 国西部的占领,乃是这一重大历史运动的组成部分,而且是其中成就最大的一部分 ;英语民族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扩展到如此辽阔的空间,这在世界历史上没有第二 例,除了天定的命运之外,难以找出更合理的解释。这样一来,他就把一个历史问 题变成了种族扩张问题,流露出强烈的种族主义情绪。他把白种移民对印第安人土 地的夺占视为文明的推进,认为印第安人处于野蛮落后的状态,根本不配做西部土 地的主人。印第安人的不幸遭遇被他说成是白种文明扩张的当然牺牲品。在描述白 种移民对西部的占领过程时,他花了不少笔墨来介绍边疆战争,试图说明边疆居民 在夺取西部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这些章节写得精彩生动,是全书最成功的部分。 例如,在谈到独立战争期间山地游击民兵对英作战的表现时,他写道: 这个月的18 日,山地人如同往常一样,在一些地方民兵队伍的支援下,由他 们各自的上校指挥着,又一次显示了战斗业绩,这是一次最为骑马枪手们所看重的 迅速而突然的战斗。这种战斗方式特别适合他们的力量,因为他们英勇而耐劳,能 准确无误地穿越森林,并且特别喜欢突袭敌人;尽管他们打仗时总是步行,但转移 时却骑着马,因而行动神速。……此外他们对纪律或正规行动毫无耐心,而且实际 上也没有一名司令官(来指挥他们)。 他笔下的这些来去无踪、英勇慓悍而又自由散漫的山地战士,与他后来指挥的 “勇猛骑兵”似有几分相近之处,所不同的是,勇猛骑兵们有一位真正的司令官, 那就是罗斯福上校。 罗斯福对西部历史的研究,与后来蔚然成为史学流派的特纳边疆史学相比较, 有一些共同之点。他们两人研究西部历史,都有着相当强的现实功利性。罗斯福探 讨西部的赢得,旨在说明英语民族具有世界历史使命,注定要拥有广阔的地盘,这 显然是为了扩张主义的目的。罗斯福的书在英国大受欢迎,似与他的这种泛英语民 族伦不无关系。特纳提出边疆假说,除了要阐述美国历史与社会的独特性的根源外, 还试图证明白种人向太平洋的推进,并未因大陆边疆的终结而停止,海外扩张乃是 这一运动的延伸和继续。可见,特纳也想从历史中寻找扩张的合理性。另外,他们 两人都有很强的种族主义倾向。罗斯福直言不讳地指出,西部的赢得乃是白种文明 的胜利,“美国、澳大利亚、西伯利亚由其红种、黑种和黄种主人手中转移出来, 成为世界主导种族的遗产,这实在是一件具有无可估量的重要性的事情”。特纳也 强调,边疆的推移,实际乃是文明的扩张,印第安人企图阻止这一过程,故必然走 向毁灭。 在罗斯福的研究与特纳的边疆史学之间,更多的是差异。罗斯福侧重研究白种 人在政治意义上对西部的占领;而特纳则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角度探讨西部开拓 的历史影响。罗斯福特别强调占领西部的世界历史意义,却反而忽略了西部开拓在 美国历史中的作用;特纳则不然,他把西部放在整个美国历史的框架中来研究,从 而揭示了西部与美国社会独特性的联系,弘扬了美国文化的价值。最关键的一点在 于,罗斯福在具体叙述占领西部的历程之外,仅仅抽象而空泛地把这一运动与英语 民族的世界性扩张联系起来,而没有提出一个统领全部研究而又具有丰富内涵的概 念和理论;而特纳则通过对“边疆”和“自由土地”等概念的创造性运用,提出了 影响极大的“边疆假说”,从而把“边疆”和“自由土地”作为解释整个美国历史 的关键。罗斯福缺乏这样的眼光和思想深度。他沿用的仍旧是班克罗夫特和吉本的 方法,在翔实材料的基础上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详加叙述。特纳却往往不注重史料, 也较少作微观研究,他的长处在于从史料和事件中提炼出思想和理论,尽管其观点 多经不起推敲,但毕竟发人之所未发,言人之所未言,终成盛极一时的史学宗师, 开创一个广为人知的史学流派。这的确是罗斯福的遗憾。正如同他是海军史研究的 先驱却未能提出如“海上实力论”那样的理论一样,他也未能在西部史的研究中独 创门派自树旗号。他撰写出一部西部史,但仅仅是一部西部史,而没有构想出探讨 整个美国史的解释框架。 罗斯福毕竟只是业余历史学家,指望他开宗立派,实系苛求。其实罗斯福很可 以自慰和自豪,因为他在政治生涯之外的一点点爱好,竟成为美国史学革新的引玉 之砖。特纳与罗斯福在同一个领域探索,终于以其“边疆假说”而独树一帜。罗斯 福在1894 年读到特纳的文章后,马上意识到特纳提出了一些“第一流的观点”, 并表示要在《西部的赢得》第三卷中引用其观点。他继任总统之初对科罗拉多的听 众发表演说,大谈西部开拓的历史意义。他说:“你们及你们的父辈建设西部,所 做的事情比你们所想到的要多得多,因为你们这么做,等于是塑造了整个共和国的 命运;作为一个必然的延伸,那么也就深刻地影响了整个世界各种事件的进程。” 这种言论,与特纳的说法十分相近。这说明特纳的理论对他的思想确有影响。 按照《西部的赢得》所采纳的地缘政治思路,罗斯福还发表文章和言论,进一 步阐发他对白种文明命运的认识。他很注重美国社会的独特性,充满种族主义情绪。 他猛烈抨击那些不热爱美国的人,连旅居欧洲的小说大师亨利·詹姆斯也未免于他 的指责。这使得涵养极好的詹姆斯也不得不还击,斥责罗斯福为“一个危险而不祥 的好战分子”。罗斯福还提到,白种文明不适合在热带地区发展,只有在人口稀少 的温带地区,欧洲文明才有可观的前景;文明的希望在于由英语民族所征服的美洲 和澳大利亚等地区。他预言英国在印度、白人在南非的统治将不能长久存在,因为 “温带地区的主流种族是不可能去取代热带的居民的”。在这里,地缘政治和种族 优越论仍旧是罗斯福的主题。 罗斯福成功的历史著作,除以上两部外,还有几本历史人物传记也值得一提。 在西部放牧的闲暇,他写出了《托马斯·哈特·本顿传》。 该书初版于1886 年, 1899 年重版。他之所以选择本顿作传主,并不是认为 其才能在同时代的其他伟人如亨利·克莱、丹尼尔·韦伯斯特等之上,而由于他觉 得本顿性格倔犟,目标明确,诚实无私地献身于他认为对国家有益的事业,在这些 方面,无人能出本顿之右,所以符合罗斯福心目中的男子汉和爱国者的标准;其次, 也因为本顿来自西部,是西部较早的政治领袖,罗斯福是以西部人的身份来为本顿 写传的。另一部比较重要的传记是《古维诺尔·莫里斯》。莫里斯为制宪会议代表, 建国初期的重要政治领导人。罗斯福为他立传,主要是敬重他作为政治家所具有的 品质,特别是他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任驻法公使时所表现出的宽容勇气和高尚的无私 精神,罗斯福认为这是最能体现“美国主义”的。 此外,罗斯福还出版过《纽约市史》、《奥立弗·克伦威尔的生平》等历史著 作。作为一个兴趣广泛的业余史学爱好者,罗斯福的成就是十分可观的。由于他既 有极高的政治与社会名望,又在史学领域卓有成就,故于1912 年当选美国历史协 会主席。 罗斯福不仅撰写历史著作,而且还对历史学有着自己的看法。他在1904 年致 英国历史学家乔治·奥托·特里维廉的一封信中谈到,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一方 面应当具有科学的精神,这样才能使研究具有力量,才能熟悉和运用资料;另一方 面则应掌握文学技巧,使写出的历史著作具有较高的文学水平。他认为英国史学家 爱德华·吉本和托马斯·B ·麦考利乃是这种历史学家的典范。1912 年12 月他 在美国历史协会年会上发表演说,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演说题为《作为文学的 历史学》(History as Literature )。在演说一开头,他就提及了关于史学到底 是科学的分支还是文学的分支的讨论。他认为,历史著作应当将科学性与文学性结 合起来,质言之,就是要用最优美的形式表述建立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之上的研究成 果。首先,历史著述必须具备科学性,因为“如果表述完全是情绪化的,那就不能 真实地表述历史。只有在表述之前进行深入、耐心、勤奋和辛苦的研究,历史才是 真实而有用的”,因而,历史研究也可以借鉴其他科学门类的方法;也就是说,科 学的研究乃是历史著作的真实性和实用性的前提。其次,历史学家还必须具备丰富 的想象力,必须用文学性的笔触来描述研究对象,舍此,便不能将过去活生生地再 现于读者眼前,也不能激发人们的聪明才智,不能于人有所教益;一部没有文学性 的历史著作固然并非没有价值,正如专业性很强的医学书亦有益于其同行一样,但 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则必须集科学性与文学性于一体,因为“作品不被人读 即毫无用处,而要为人所读就必须具有可读性”;此外,历史还负有道德教化的功 用,必须拥有广泛的读者,这更要求把历史著作写得生动可读;一句话,文学性乃 是历史著作为人所接受的保证,是扩大其影响和作用的必要条件。可见,按罗斯福 的看法,只有把科学研究与文学表述两者完美结合起来的人,才达到了历史著述的 最高境界。 罗斯福在这里所涉及的,实际是一个西方史学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老问题,即 史学是科学抑或是文学?在英国,似乎有一个文学派史学的传统。18 世纪的史学 大师吉本在写作《罗马帝国衰亡史》时即立下宏愿,要使自己的著作不仅为学者们 所阅读,也要为仕女们置于其梳妆台上。 他的这部著作的确写得文采斐然,典雅生动。19 世纪的两位史坛名手,麦考 利和托马斯·卡莱尔,都以用文学手法写历史而著称。麦考利有志与时髦小说争夺 读者,他在历史著述的文学性方面所下的功夫,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的。在吉本那里, 文字的优美可读是奠基在翔实可靠的史料基础之上的;到了麦考利手上,史料成了 面团,任意揉捏,他的书中妄断臆说、以辞害义之处比比皆是,实为以可读性损害 真实性的突出例证,深为严谨学者所诟病。吉本和麦考利乃是罗斯福最为心折的史 学大师,因为他们的著作符合他那“历史作为文学”的标准。与英国的情况相对应, 德国史学传统中的科学史观影响颇大。巴托尔德·尼布尔倡导以科学方法治史,主 张尽可能充分地占有和考订原始资料,以求写出的著作确为信史。利奥波尔德·冯· 兰克继承和发展了尼布尔的史学主张,树立科学客观的历史学的旗帜,声称“事情 如何发生即如何写”,以揭示历史真相自许。兰克的科学史观对美国史学界一度有 很大的影响,美国第一代专业史学家大多曾留学德国,深受德国史学传统的熏陶。 亨利·亚当斯、麦克马斯特等人还试图建立美国的科学史学。罗斯福的看法显然是 与兰克式的科学史观相径庭的,但与纯粹的文学史观又有区别,他实际上揉和了文 学派史学与科学史学的主张,强调用最优美的形式表述真实可信的研究成果。这的 确是历史著述的最高理想,即使罗斯福本人,也远远没有达到这种境界。能完美地 将文学与科学结合起来的史学家,古今又有几人? 罗斯福的史学思想,与他的社会政治主张是完全一致的。他反对空谈玄想,力 倡务实和行动,因而在治史时也不赞成学究式的故作艰深,把实用功利性作为史学 家追求的首要目标。他之所以视可读性为史学著作的生命之本,其着眼点正在于此。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