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童年·成长与创伤(1) 第二章 童年·成长与创伤 "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小孩不 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 " ——张爱玲《造人》(一九四四年五月) 张御史的少爷,黄军门的小姐,十九岁结婚时是一对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 五年之后,一九二○年九月,母亲生下我姐姐,小名小煐。次年十二月,母 亲生下我,小名小魁。此后十多年,从上海搬到天津,又从天津搬回上海;然后 母亲远走英国,又回到上海家中,和父亲离婚后又出国。但姐姐与我一直生活在 一起,直到一九三八年她逃离我父亲的家。 我们一起成长,一起听到父母的争吵,面对他们的恩怨分合。我们的童年与 青春时代,是由父母的迁居、分居、复合、离婚这条主线贯穿起来的。其间的波 折和伤害,姐姐的感受比我更为深刻。 与二伯父分家而治,搬到天津去。 我开始有记忆的时候,我们家已经从上海搬到天津,住在英租界一个宽敞的 花园洋房里。那是一九二四年,姐姐四岁,我三岁。如果母亲没有在那一年出国 去,姐姐和我的童年应该是富足而幸福的。 然而母亲和姑姑走了。我和姐姐常由保姆带着,在花园里唱歌,荡秋千,追 逐大白鹅。 那时我父亲和同父异母的二哥分家不久,名下有不少房屋、地产。我母亲也 有一份丰厚的陪嫁,日子本来过得很宽裕。如果父亲能够本分守成,不花天酒地 吸大烟,母亲也不会伤心出国,我们的生活是可以一直平顺而宽裕的。 照我姐姐后来的分析,是说我父亲一直在二伯父治下,生活太拘谨了,一旦 如愿地分家而治,就如野马脱缰,难以收心,自由放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家子的财产都是三祖母陪嫁过来的。 我的大伯父早逝,二伯父大我父亲十七岁:他们是我的第一位祖母朱芷芗所 生。第二位祖母边粹玉并无生育。第三位祖母(李鸿章之女李菊耦)生了我父亲 及两位姑姑;但大姑姑早年在杭州病故。我祖父一九○三年去世时,二伯父二十 四岁,我父亲才七岁,姑姑二岁。 我祖父是个清官,一家子的财产都是三祖母陪嫁过来的。祖父去世后,表面 上是三祖母当家,具体事务则由二伯父料理。祖母省俭度日,二伯父也不尚奢华。 三祖母一九一二年去世后,家里仍残留着封建习俗与家规。长兄如父,长嫂若母, 我父母婚后与他们同住自然觉得很拘束;我母亲因而常常回娘家解闷。后来我看 父亲那一时期的日记,差不多每篇都写着" 莹归宁" :莹大概是母亲的小名。 我父母一直想和二伯父分家,搬出去过小家庭生活。但一直找不到适当的借 口。后来他托在北洋政府做交通部总长的堂房伯父张志潭引介(张于一九二一年 五月出任该职),终于在津浦铁路局谋了一个英文秘书的职位。如此才顺理成章 的分了家。一九二三年,我姑姑和我们一起,由上海搬到了天津。 我母亲思想开明,是旧社会的进步女性。 那一年,我父母二十六岁。男才女貌,风华正盛。有钱有闲,有儿有女。有 汽车,有司机;有好几个烧饭打杂的佣人,姐姐和我还都有专属的保姆。那时的 日子,真是何等风光啊! 但不久我父亲结识了一班酒肉朋友,开始花天酒地。嫖妓,养姨太太,赌钱, 吸大烟,一步步堕落下去。 我母亲虽然出身传统世家,思想观念并不保守。尤其受到五四运动及自身经 验的影响,她对男女不平等及旧社会的腐败习气更为深恶痛绝。传统的旧式妇女, 对丈夫纳妾、吸大烟等等行径,往往是只有容忍不置一辞:因为家里并无她们发 言的地位。我母亲对父亲的堕落则不但不容忍,还要发言干预。我父亲虽也以新 派人物自居,观念上,还是传统的成分多。这就和我母亲有了矛盾和对立。 我姑姑也是新派女性,站在我母亲这一边。后来发现两个女人的发言对一个 男人并不产生效力,她们就相偕离家出走以示抗议——名义上好听一点,是说出 国留学。一九二四年夏天,我母亲二十八岁,已有两个孩子。这样的身份还要出 国留学,在当时的社会是个异数。由此也可看出我母亲的果敢和坚决。思想保守 的人,说她" 不安分" ;思想开明的人,则赞扬她是" 进步女性" 。姐姐在《童 言无忌》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