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李嘉诚是香港富豪中最喜欢打高尔夫球的,天天都要到绿草地挥棒活动筋骨, 这也是香港传媒经常刊载李超人身着球服,手执球棒照片的原因。不知道李泽楷是 否也反感父亲打高尔夫球,反正,人们不会看到李嘉诚、李泽楷父子同在绿草地上。 当年与李泽楷是大学宿舍好友的Toddbonner形容道:“他并不希望自己与众不 同,他希望过一种平常的生活,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是因为他一点也不像是富家 子弟。” ToddBonner后来加盟盈科,是集团高级副总裁。 “他那时确实好低调,但就是不怎么理睬人,他住宿舍里感到无聊,就搬到外 面去住。” 另一位斯坦福的香港校友描述道,他说李泽楷最广为人知的,反而是他与ball 场(交际场)名媛姚乐碧的绯闻,“我们较他后几届的香港仔都听过,这个女仔相 当主动。” 说实话,李泽楷无论相貌和才华,都不是斯坦福的佼佼者,反倒是有“名媛” 之称的姚乐碧,能够吸引众男士的目光。姚乐碧如此钟情李泽楷,大概是因为他是 李嘉诚的儿子。 在美国大学,男女同居,根本不算一回事,李泽楷与姚乐碧的恋情被香港来的 校友如此关注,最大的原因还是李泽楷是李嘉诚的儿子。他最崇拜有创业精神的人 斯坦福大学是硅谷的发源地,这注定了李泽楷今后走上科技之路。当问及哪一 位教授对他的影响最深时,他不假思索地回答:“JimClark(吉姆·克拉克)!他 搞SiliconGraphics ,又有Healtheon ,非常了得,那时斯坦福好多学生都崇拜他!” 吉姆·克拉克的事迹一直被斯坦福大学的校友们传诵,那些渴望创大业的学生 们把他当成楷模———其中自然包括李泽楷。 吉姆所做的许多事,大都是李泽楷离开斯坦福后进行的。在校期间的李泽楷不 可能给吉姆留下什么印象,但吉姆却深深影响着李泽楷。吉姆所做的一切,李泽楷 耳熟能详,尤其是在90年代后期,李泽楷涉足网络领域,与导师吉姆的影响有直接 关系。 李泽楷在大学期间,并不特别迷恋研究,他也不是那种科学天赋特别高的学生。 他毕业10多年来,人们未闻他有什么科技发明和创造,但这不妨碍他成为科技企业 的大腕式人物。 斯坦福大学有着独特的校园文化。尤其是在计算机等新兴学科,无论师生都氤 氲着两股风气:一股研究热,如痴如狂地进行研究,不断地开拓新领域,研制新产 品,并且这种研究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另一股热潮是创业热,教师与教师,教师 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倘若相聚一堂,谈论最多的是创业。老师辞职创业,学生休 学创业,这在斯坦福大学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斯坦福大学独特的校园文化,对李泽楷日后力图摆脱父荫,自立门户另创一番 事业,必然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二章回港发展初露锋芒售卫视 毕业后,李泽楷去加拿大做了一名打工者。1990年母亲去世,他不得不留在香 港进入家族公司,拜洋大班马世民为“太傅”。他创办卫星电视,正当风生水起时, 他却把卫视卖给传媒大王默多克,赢利30亿港元,“小超人”之名不胫而走。异国 打工 1987年,21岁的李泽楷大学毕业。此时,家族在加拿大的事业正轰轰烈烈展开。 李泽楷去了加国,却不是像其兄一样打理家族生意,而是进入一家投资银行——— 哥顿投资集团任投资顾问,做一名靠工薪度日的打工族。 1990年元月,母亲庄月明突然逝世,李泽楷回港奔丧。做了4 年打工族的李泽 楷,在父亲的指令下,留港在家族公司工作。李泽楷这一次顺从父意,也许顾念父 亲孤独;也许是他厌倦了异国打工生涯;也许认为父亲的公司里,更可“随心所欲”, 大展拳脚。 李嘉诚并不以为小儿子的实习期已结束,只安排他到和记黄埔做普通职员,随 跟行政总裁马世民学艺。马世民则安排他到旗下的资金管理委员会任董事一职。 跟随洋“太傅”学艺 马世民是个地道的英国人,英文名叫西蒙·默里(SimonMurray ),1940年生 于英国累斯特(Leicester ),马世民是他来香港后取的中文名。 马世民未读大学,他说他的大学就是人生。他有不凡的经历,19岁跑去参加法 国雇佣兵团,派驻阿尔及利亚作战。他后来将他的经历写成一部名为《Legionaire 》的小说,成为轰动一时的畅销书。 -------- 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