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被告 初冬。 寒冷的北风呼啸着,我走在马路的人行道上,有几片落叶在身边飞掠。 阳光像金色的雨,从天空洒下来,也被北风吹得失去了暖意。花店里菊花很多, 有白色的、黄色的、紫红色的,仿佛还在渲染秋色的明丽。我没有买菊花,而是买 了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匆匆向黄宗英家走去。 昨晚,黄宗英在电话中告诉我,她从北京回到上海,是准备参加一部电影的拍 摄,希望我尽快到她家去一下,好几个月没见面了,有些事儿要谈谈。 当我走进她的家门,就听到有人在弹钢琴,那曲子很简单,像是短短的练习曲。 我想,也许是黄宗英的外孙女小简妮在练琴。推开会客厅的门,我发现小简妮坐在 地毯上在玩一个比她还高的大丑娃娃。 “简妮,不是你弹琴?”她摇了摇头说:“是外婆在弹琴。”“你外婆在弹琴?” 她点了点头。 这时,琴声停止了,黄宗英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老黄,你在弹琴?……”她笑了笑答道:“我在练琴。”“练琴?”“我这 次回上海,是应邀参加中法合拍的一部故事影片《花轿泪》的拍摄。我在影片中饰 女钢琴家珠蒂·王,虽然只有四场戏,可我要做许多准备,首先要练练琴。我十七 岁以前,断断续续学过三年钢琴,几十年过去了,学过的也都忘了,只好请简妮的 钢琴老师教我,我学得苦,老师也教得累……”她说完轻轻叹了口气。 壁炉里烧着木柴,火焰的光辉闪耀着,会客厅里暖烘烘的。我把白色的玫瑰花 插在花瓶里,花瓶旁是阿丹的一张彩色照片,他正眨着眼朝我微笑。 “这玫瑰花多美!”黄宗英说,“阿丹最喜欢玫瑰花,他在画里也画过玫瑰花 ……”“老黄,这束花我是送给你的。”“我知道,我也喜欢玫瑰花。”“这白玫 瑰白得那么纯洁,那么素雅,会使人联想到生命本色和母爱的圣洁。”“是的,我 十六岁就离开了母亲,现在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想起母亲,就会感到母爱的温 暖……”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好像有泪花在闪。 “想妈妈了?”我问她。 “是的。想妈妈……唉,当个妈妈实在是不容易……”“老黄,你……”“小 姜,我有件事儿要告诉你。”“什么事儿?”“我可能要卷进一场官司,有人告我, 已向法院起诉了。”“谁告你?”“周伟。”“为什么?”“要我归还周璇的遗产。” “周璇的遗产?”“是的。”“如果周璇有遗产,他想要,可以向你提出来,为什 么去法院告你?”我疑惑不解地问她。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沉默着没有回答。 “老黄,这场官司很麻烦吗?”“我也说不清楚。真的,说不清楚……”三十 多年前,周璇患了精神病,无法照顾她的儿子周民,是我把一岁的周民抱回家抚养。 那时,我自己还没有孩子。二十多年前,周伟又达到我家抚养,当时他叫毕富伟, 因为一家姓毕的领养过他。周伟到毕家之前是被孤儿院收养的,叫唐启伟。周伟到 我家之后,我和阿丹商量给他改名字,开始想给他改名叫赵伟,一想,不对,他不 能姓赵,应该跟妈妈姓,便改名叫周伟。我没想到几十年后,周伟会到法院告我, 使我卷进周璇遗产纠纷的官司……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八日,上海《新民晚报》首先刊登了一条引人瞩目的新闻《 周伟要求黄宗英归还周璇遗产》。这篇新闻写道:“金嗓子”周璇在北京工作的次 子周伟,上月中旬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黄宗英归还保管他母 亲周璇的遗产。周伟认为,他母亲一九五七年病逝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当时他们 兄弟俩均年幼,由母亲的生前好友、著名电影演员黄宗英保管。但他在诉讼状中没 有提到这笔遗产究竟有多大数目和什么东西。在此之前,周伟曾向市电影局等单位 反映过此事。担任一审任务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正着手进 行司法调查,诉状副本已送黄宗英。 十一月九日《解放日报》和《文汇报》也刊登了有关新闻。《解放日报》在《 周伟要求黄宗英归还周璇遗产》的新闻中写道:今年上半年,周伟多次给上海市电 影局写信,询问他母亲遗产的情况。市电影局收到周伟一系列来信后,十分重视, 曾派人去北京,会同周伟所在单位领导向周伟了解情况并交换意见。同时,一直设 法与黄宗英联系。上月中旬,周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 前正式受理了这个遗产纠纷案。 于是,全国各地的报纸和香港的报纸都纷纷刊登这条新闻和有关的文章。这场 官司引起了海内外读者的关心,病逝了二十九年的影星周璇又成了人们谈论的热门 话题。 十一月二十日,香港一家报纸刊登了一篇文章《生母遗产引起纠纷周璇亲子详 说因由》。编者按说:此文由著名影星周璇的亲生儿子周民寄来本报,内容包括许 多关于周璇遗产纠纷的第一手资料。 周民在这篇文章中写道:我从来认为对周璇这样的女演员完全不必太认真。她 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罪人,文学家们实在没有必要为她而浪费自己的才华。但现在 事情既已闹上了法庭,那还是由我来道个明白,一来可让那不幸的母亲,能够安息 ;二来也令我可从作为周璇的儿子而带来的烦恼阴影中摆脱出来。关于周伟的来历 大致有两种说法:其一,完全是假的,即他不是周璇的儿子,当然也不是我的弟弟。 理由是没有任何原始的文字(除了他自己写的)、图片能证明他是周璇的儿子,也 没有可靠的证人。何况就是周伟自己写的出生年月也比我早,更令人疑窦丛生。一 九五七年初,周璇病情一度好转,两度到黄宗英家来看我,并把我接到疗养院去玩。 这期间我不知有周伟这么个人,我也没看到过什么弟弟。其二,有这种说法,一九 五二年周璇病情很重,她的一个女佣人的丈夫叫做唐棣的借故常来,与周璇生下个 儿子(此事是真是假仍搞不清,因当时周璇头脑已不清醒了)。总之,有这么个小 孩取名叫唐启伟,一落地就由唐棣抱着东家走、西家串,说是周璇的孩子,要钱要 东西。这种行为被文艺界中周璇的朋友告到法院,加上唐棣历史问题,人民政府将 唐棣捕去判刑十四年,刑满后在劳改农场就业。唐棣被抓走了,唐启伟被送进了孤 儿院。以后,被一对无子女的夫妇领养,过了一年,这对夫妇又不想养了,孤儿院 又退不回去,大概是想到黄宗英那里已有一个我,就将唐启伟送到了黄宗英那里, 她也就收下,这才易名周伟,其时一九五九年。 周民在这篇文章中还写道:如今,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已受理周伟诉黄宗英 关于周璇遗产一案。我认为首先总得验明正身,先得搞清周伟这么个人的来龙去脉 ;不能因为他说是周璇的儿子,写了《我的母亲周璇》的文章,专吃周璇的饭,而 就认为他是周璇的儿子…… 这家报纸,在刊登周民文章的同时,还刊登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周璇在影片《 马路天使》中的剧照。一张是一九五七年在周璇追悼会上,黄宗英戴着黑纱,周民 倚在她的身上。 十一月二十一日,《新民晚报》登了一条新闻《应诉家庭官司感到难过黄宗英 委托律师全权代表》。这篇新闻写道:前天,黄宗英正式委托第一律师事务所王珉 律师为返还财产案诉讼代理人的全权代表,她本人不准备出席法庭的开庭,她说: 作为一个母亲,在法庭上是很难控制自己感情的…… 我接到周伟的起诉书副本后,我委托王珉律师为我的全权代表。我对王珉律师 说过:“我作为母亲,应诉子女的官司,心里感到很难过。这种问题,原来可以在 家庭内处理的,没想到闹到法院,既然如此,还是让法律来作出公正的裁决。”我 曾对我的法律顾问说过:一个由我抚养长大的孩子,离开了他的母亲,这种感受只 有一个做过母亲的人、懂得母亲感情的人,才能真正理解…… 周璇遗产纠纷案引起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关注,对于周璇的遗产,周民持什么态 度?人们是非常想了解的。《周璇遗产案的历史渊源》的作者常恺曾同周民作过长 谈,他在文章中写道: 周民说:“这次周伟突然向法院起诉,我事先并不知道,只是报上发了消息才 知道的。所以我认为有必要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第一,我对这笔遗产不感兴趣。 第二,就我个人而言,我不会向黄宗英去要钱,更不会同她打官司。如果我母亲确 有这笔遗产,黄宗英完全有资格全权处理。第三,基于周伟已向法院起诉,如果法 院判给我遗产,我将全部上交国家。我说这话绝不是感情用事,我有我自己的行动 准则。我从一九八四年起就独立门户,我不依靠任何人。我只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 做人的道德说话行事。”…… 那么,周伟是怎么想的呢?他为什么要为周璇遗产向法院起诉呢?他为什么要 告小时候的监护人黄宗英呢?难道他忘却了黄宗英像母亲一样地爱过他吗?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上海法制报》发表了记者采访周伟的文章。 周伟说:第一,我打这场官司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我是懂得“点水之恩,涌泉 相报”的,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打了这场官司,这中间不是没有道理的。况且情 与法也是两回事。《继承法》也告诉我,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第二, 我之所以要打这一场官司,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为母亲正名。过去的说法一直认 为她是在香港因贫困潦倒、分文皆无才回到内地的。但事实上母亲是基于爱国和追 求光明才回到了新中国的。建国初期,她还几次捐款,支援新中国的建设。说明她 是爱国的。她在香港留下了一笔财产,可以证明她并非贫困潦倒。第三,通过法律 来解决纠纷,这也是精神文明的表现。我希望双方当事人在互相尊重人格的前题下 打这场官司,以免产生另外的不应发生的后果。…… 周璇遗产案中的有关当事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在众多的新闻报道中, 已清楚地表达了他们各自的态度。这起遗产诉讼案,牵涉的时间跨度很大,从一九 五七年九月周璇病故算起,已长达二十九年,而且其中有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花 费大量的精力去查证、核实。据有关报道透露,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璇遗产数 额的查证工作,于一九八七年底已经结束,一九八八年初就可开庭审理。可是,由 于黄宗英忙于她的事业,天南地北地奔波,很难找到她的踪影,法官们为此也很着 急。黄宗英的去向,家中的保姆不知道,她的诉讼代理人王珉律师也不清楚。在这 种情况下,法庭只好继续设法与黄宗英联系,联系不上只能等待。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一九八八年十一月,法庭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 向黄宗英发出传票,通知她十一月二十八日到法庭参加诉讼。不久,黄宗英因病回 到上海,住进了华东医院。法官们便到医院看望了黄宗英,并且同意了她因病延期 开庭的要求。法院将庭期改为十二月十五日。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周璇遗产纠 纷案。黄宗英没有出庭,她写了两份书面材料《我抚养周璇遗孤的前前后后》、《 我的态度》,由委托代理人王珉律师在法庭上宣读的。 法庭调查证实:周璇遗产共有七万余元,利息五万余元,共计本息十二万余元。 这笔钱一直由黄宗英作为周璇遗孤监护人的身份保管和使用。法庭上围绕黄宗英使 用这笔钱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和如何处置遗产,当事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当年,我收养了周民,后来又受组织委托收养周伟,并保管周璇遗款,用以抚 养周璇遗孤。在抚养周民和周伟期间,基本上没有动用此款。在他们成年后,因周 民一直不承认周伟是周璇之子,故无法处理周璇遗款。后为妥善保管才将该款转移 至一个安全的地方,主观上没有侵吞的故意,周伟也没有受损害的事实,所以不构 成侵权。现周伟要求归还此款,应首先确认周伟确是周璇之子,才能将钱款分割归 还,但应扣除其领养期间所支出的教养费用及利息。如果周伟不能出示他确是周璇 遗孤之法律证明,也许到某一天,忽然又冒出另一个周璇遗孤来,我将何以作答? …… 周民是周璇的儿子,不仅有文字记载、有照片,还有许多人证。那么,周伟是 不是周璇的儿子?却成了法庭上令人关心的问题。如果周伟不是周璇的儿子,他就 没有资格要求继承周璇的遗产。 在法庭调查中,审判长王本俊宣读了北京市公证处(85)京证字第1734号公证 书,认为周伟符合原告资格。如果被告和被告委托代理人对周伟的身分和北京市公 证有疑义,可以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提出有关的事实、证据和理由。 原来,周民和周伟是同母异父。 三十年代周璇已是我国著名的歌星和影星。她曾主演过电影《马路天使》、《 喜临门》、《渔家女》、《三笑》、《孟姜女》、《夜深沉》、《花街》等。还灌 了许多唱片,她唱的《四季歌》和《天涯歌女》在全国流行,得到人们的喜爱。一 九三八年周璇与演员严华结婚,三年后离异。一九四五年曾与石挥交友,但未结合。 后来由秘书介绍,认识了洋场小开朱怀德。一九四九年四月,周璇去香港,朱怀德 也随后去了香港,两人同居。一九五○年七月,周璇回到上海,两个月后生下了周 民。这时,早已回到上海的朱怀德不仅不照料周璇母子,反而与一个舞女寻欢作乐。 他还不承认周民是他的儿子,逼周璇送孩子去验血。周璇实在无法忍受了,登报声 明同朱怀德“脱离同居关系”。 一九五一年周璇在拍摄电影《和平鸽》时,认识了摄制组帮助搞美工的唐棣。 唐棣解放前曾是国民党励志社美术股干事,上校军衔。解放后由人民政府分配工作, 在常熟中学任美术教师。在摄制组里,他以给周璇画油画的机会,主动与周璇接近。 到了一九五一年五月,唐棣已成了周璇住所——枕流公寓的常客,不到半年,周璇 就怀了孕。此时,周璇的身体不好,精神不振。于是,周璇的养母叶凤妹到法院告 了唐棣。罪名是:“诱奸精神病妇女和诈骗钱财罪”。唐棣被判刑,周璇也于八月 被送进了医院。 一九五二年八月三十日,周伟出生在枕流公寓。根据父亲的姓取名唐启伟,一 年后唐棣出狱,他要求住进枕流公寓,遭到拒绝。于是,唐棣把唐启伟接走了…… 一位为周璇治过病的医生苏复,写过一篇文章,谈到了周璇的病情:从一九五 一年到一九五三年,周璇日日夜夜呆坐着。她不敢接触任何人,很少和人讲话,有 时做一些下意识的动作,有时伸出手来好像在弹钢琴,有时唱了半句歌就停住了。 她把自己心爱的东西乱扔,半夜走到养母面前,含糊不清地喊亲娘,亲娘…… 上海市电影局和上海电影制片厂,对周璇精神病的治疗十分重视,他们说,倘 能把周璇的病治愈,让她再拍一部电影,哪怕是一部短片也好。可是,苏复医生认 为:周璇的病情已久,有将近二十年的病史,缓慢起病,经各种治疗无效,已处在 精神分裂症的慢性阶段,能否治愈,治愈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把握…… 经过医生的药物治疗和医院内外各方面配合的心理治疗,周璇的病情竟奇迹般 地好转了。到了一九五七年六月,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特为周璇拍摄了住院疗 养生活的纪录片。周璇想重上银幕,关心周璇的朋友和广大观众也希望周璇能重上 银幕,多拍几部好电影,多唱几首新歌。可是,意料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周璇得了 中暑性脑炎,于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不幸病逝了…… 如果周璇没有病故,能幸福地话到今天,就不会有这场遗产纠纷案。周伟也不 会向法院起诉,黄宗英也不会成为被告。 法院已经查明,周璇遗产有四部分:第一部分,由上海电影局保管的金银首饰、 红木家具、钢琴、衣服及寓所内其他物品。第二部分,一九五九年十二月调回的周 璇在香港上海银行的港币。第三部分,周璇在香港汇丰银行保管箱内的财产,有美 元、港币、银元硬币、金元硬币。第四部分,周璇依合约享有的香港百代唱片公司 所支版税款。周璇的这些遗产兑成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八百四十一元二角九分,存在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周璇户和黄宗英户上。黄宗英作为周璇儿子的监护人负责保管。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周伟是周璇之子,有事实依据和公证证明,应 予确认。周璇死亡后,所遗财产已归其法定继承人周民和周伟所有,故周民和周伟 是系争财产的共有人。系争财产为由黄宗英保管的变卖周璇遗产的余款、中国银行 上海分行的存款和孳息,其中一半应归周伟所有。周璇死亡后,周民和周伟未成年 期间,黄宗英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黄宗英保管周民和周伟所有的财产, 并可以为教养他们而处分保管的财产。监护人的这些权利和义务在一九六三年上海 电影局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函中已予明确。在周民和周伟未成年时,黄宗英尽了监 护责任。周民和周伟成年时,设立监护的原因消灭,黄宗英对周民和周伟的监护自 行解除,则应将所保管的被监护人所有的财产予以返还。黄宗英既未将财产返还, 也未将财产情况告知原告或有关组织,没有履行因监护关系所产生的该时财产保管 人应尽的义务。在周伟向黄宗英询问财产情况时,黄宗英仍未告知,而且提取了全 部钱款,至今不提供财产去向。黄宗英的行为侵犯了周伟的财产所有权,应负民事 责任。据此,黄宗英除应返还周伟所有财产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周伟所有存款 的利息损失。周民主张系争财产的权利,但不主张由黄宗英返还,是对自己这部分 民事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周民否认周伟是周璇之子,否定周伟对系争财产 的权利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黄宗英在周民、周伟未成年时所提 取的钱款视为已用于被监护人;所垫付的用于周伟的必要开支加利息后,可在返还 款中扣除;用于周伟的必要开支以黄宗英提出帐目为准;周伟成年后给付周伟的钱 款,以周伟认可的为准;支付给保姆洪雪珍的费用,部分作为周伟的生活开支计算。 据此,本院确认黄宗英用于周伟的费用和给付周伟的钱款总计本息为人民币一万零 三百一十八元六角一分。另黄宗英和洪雪珍分得系争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一九八九年九月五日下午二时,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黄宗英返还原告周伟钱款人民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元一角六分。 二、被告黄宗英赔偿原告周伟利息损失款人民币三万一千四百五十九元二角。 三、以上二项总计人民币八万五千三百七十九元三角六分在本判决生效时给付。 一九八九年五月起至本判决执行时的利息损失以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元一角六分为本 金,按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原周璇户同种类存款利息计算累加,由黄宗英赔偿给周伟。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七百三十二元二角八分由黄宗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本判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庭宣判之后,记者们曾走访了本案的审判长王本俊,请审判长回答了人们关 心的一些问题。如确认周伟是周璇之子的依据何在?为什么说黄宗英侵犯了周伟的 权利?周民是周璇之子,为何没有分得遗产? 当记者问道:黄宗英和保姆洪雪珍在抚养周璇遗孤中尽了职责,为何得不到任 何遗产? 审判长的答复是:首先言明,黄宗英确实在抚养周璇遗孤中付出了心血,这是 值得赞颂的,但情是情,法是法,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我们对黄宗英在抚养周伟时 所支付的费用已全部从周璇遗产中扣除(包括利息)。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 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黄宗英对周璇 不存在这种关系,所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分得周璇遗产。保姆洪雪珍与黄宗英是劳 务关系,要分得周璇遗产也无法律依据。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时,黄宗英没有到庭,她因病在广州住院。 广州的九月,天气仍很炎热,黄宗英从病房的窗口望出去,蓝天被一层薄薄的 云雾笼罩着,使人感到有些沉闷,似乎有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 黄宗英很焦急,她在等待法院宣判的结果。两年多来,她作为被告深深地陷进 了这场官司,她的苦恼,她的遗憾,她的伤心,是可以理解的。是的,作为一个母 亲,作为一个被告的母亲,对法院的判决,她希望早些知道。 当她接到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时,会怎样呢?是接受判决条件?还是 上诉? 起风了。一阵阵风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忧烦,吹向黄宗英的心底,她感到很不 安,很疲惫…… 一九八九年夏天,我为蛇口都乐公司宣告破产事,急匆匆飞往南方,想再挺一 挺……可是怎么挺也挺不住,更没想到焦虑和劳碌把我扳倒了,我病在广州东山宾 馆。 我的两条腿突然像丢掉了似的不存在了,不能走了,从客房到同楼层的餐厅我 都走不过去,只好把饭叫到房里来。花城出版社李士非等同志赶忙帮我办好一切手 续,把我送到长堤边的孙逸仙纪念医院,我住在十六层的外宾和高干病房。郑主任 等众医生为我细心诊治。邻房的归侨“姑婆”——梳着长辫出国去帮佣,一生不嫁, 稀疏苍白了辫子归来过老——给病在异乡的我送汤来喝。广东人是最讲究汤补的。 我说:“姑婆你自己多补补吧,你一个人……”我也没想到医院电脑室里冒出我的 亲堂侄女,她也要用电瓦甑炖汤给我喝,我对她说:“想得出!大夏天的给我弄荤 的带药的汤,我喝不下,我又没入广东籍,喝热汤我情愿喝中药。”如此,她每天 换着样儿地给我送水果,让我食尽南国佳果。 我站在高楼窗口,对面是《林则徐》影片选景的英国领事馆。不知是真是假? 一切都不知是真是假?是梦境是现实?我查看这十六楼从哪边跳下去不太悲惨…… 活下来还是要走路的,我开始扶着墙走出屋,过些天又试着走楼梯,又过些天 我乘自动电梯下到我认为可以走上来的楼层,一天一天更往下移,艰难地一楼一楼 往上爬,爬得一身汗……于是上上下下病房里传开了:外宾病房里有个好靓的“鬼 婆”——一定是我太不像高干了,我一头银发当是外国老太婆——腿肿着,走不好 也不肯喝汤。于是面孔熟一些的病人看见我就嘱咐:“你要想办法喝汤啊。”珠影 著名老导演、赵丹的同监难友王为一,特别大老远地给我送大锅的美味冬菇鸡汤。 一日,我的忘年新交小张跑来探病(由于我的疾病、我的灾难,隔三岔五地常 有不相识的年轻人来看我,带来他们自己喜欢看的书给我看)。小张说:“广州画 院院长陈永锵让我跟你说,他想把你接到他家去养病。”“陈永锵?”“就是赫赫 有名的画家‘鳗鱼锵’,他喜欢帮助人。”“他是赵丹的朋友吧?……”“不知道, 他听说你不顺心,病在这里,又没汤喝……”我笑了起来,由于我不喝那放了各种 名贵药材的汤,竟需要“救援”了。 隔日,陈永锵来医院接我了。他是个平平实实的汉子,又见面熟,他跟我说: “家里人都商量了,接你回家住。医院的大伙食就那么回事,不像家里可以天天换 着样儿给你煨点汤。”我忍住笑,只说:“太谢谢你们全家关心我。”“五六个住 处随你任意挑,我母亲自己住,我两个妹妹住一处,她们争着要你去。我乡下老家 有一幢房子,你若喜欢田野生活,写写农村,我就让亲戚给你收拾了照顾你,我自 己家我太太也欢迎你,就是人来得多些,电话吵些……”他心诚意切地为我向医生 请了假把我接到他母亲家。那是一幢新建的七层居民楼,他母亲家在七楼。陈永锵 说:“知道你能爬楼了,才敢让你上这儿来。”陈婆婆(也许比我小吧)见我来了, 忙去炒鸡块,做西洋菜汤,老陈带着我参观这三房一厅。实际上有一间大屋是陈永 锵的画室,一张未完成的下抵地板上顶天花板的大画倚壁而立,墨蓝色的底色浮游 着金闪闪银花花红艳艳的欢跃的鲤鱼们,映着透过窗隙的阳光,一条条仿佛活了起 来,仿佛会说话…… “你可以住这间。”他说。 我一时不知怎么决定,也不知说什么。上苍啊,冰淬火燎曝寒曝暖叫我孑然一 身怎么消受得了。 告别了陈婆婆,陈永锵送我下楼,我右手扶着楼梯栏杆、左手抵住他的肩膀, 一步又一步…… 我没有留在广州。南方的事业已经不在了,留不住我了。我回到上海,回到寥 落的家,有四张空着的书桌等着我。迎着雷击,迎着阳光,我活着。 微笑面对人生,因为我有义士陈永锵似的朋友们,我永远不是孤单单的。 回到上海之后,我看到了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经过认真的思考,我 决定提出上诉,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九九○年八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审理周璇遗产纠纷案。 法院查明:一九五二年八月三十日周璇生周伟时,黄宗英在场。周伟生下后由 奶妈喂养。一九五三年九月四日至一九五八年六月二日由生父抚养。 一九五七年,黄宗英书面向上海市公证处申请公证称:“被继承人周贞(即周 璇)是继承人周民、周伟的母亲,生前曾向香港汇丰银行租用B 字第6950号保管箱 一只存放财物,现因周贞已于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死亡,为此,上述保管箱内 的存物应由周贞的仅有合法继承人周民、周伟继承。又因继承人周民、周伟尚未成 年,现由我抚养。因此,由我作为监护人代为保管遗产。”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 日,上海市公证处出具公证证明,确认周民、周伟是周璇的儿子和合法继承人,黄 宗英为周民、周伟的监护人和财产执管人。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海市高 级人民法院再次公证确认,周璇遗产由其两个儿子周民、周伟继承,但周民、周伟 尚未成年,由黄宗英作为周民、周伟的合法监护人及全部财产执管人,处理周璇在 香港的一切遗产事宜,直至继承人合法年龄时为止。 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确认周伟是周璇所生之子,有事实依据和合法有效的证明 文书佐证;原审法院确认黄宗英的行为侵犯了周伟的财产所有权,应承担由此而产 生的民事责任是正确的。黄宗英要求扣除在周璇生前抚养周民而垫付的生活费作为 债权可予支持,应在周璇遗产中偿还。关于黄宗英和洪雪珍以对周璇尽了义务为由, 要求分得周璇遗产,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如下: 一、变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86)沪中民字第37 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第一、 二、三项。 二、准予黄宗英从保管财产中扣除垫付周民六年生活费人民币一万四千零八十 三元九角九分。 三、黄宗英返还周伟钱款人民币四万五千七百三十九元八角五分,赔偿周伟利 息损失款人民币二万六千六百八十六元四角五分,两项共计人民币七万二千四百二 十六元三角,在判决后三十天内给付。 四、黄宗英、周民其他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二审受理费人民币七百三十二元二 角八分,黄宗英、周民共同承担六百三十二元二角八分,周伟承担一百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一九八九年九月立案后,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对上诉 人的要求和一些有争议的事实作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开庭审理了周璇遗产纠纷案, 并作出了终审判决。这起历时四年之久的为海内外广为关注的案件有了结果。 黄宗英本来就在病中,当她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时,情绪非 常低落,不断地叹着气。她躺在床上轻轻地闭着眼睛,脸色显得更加苍白,仿佛她 对周围的一切都淡漠了,淡漠了;她感到很累,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也许,睡 一觉会好些,如果真的能沉沉地睡去,什么时候能醒来呢? 啊,醒来也好,睡去也好,希望她能摆脱那些恶梦;该忘却的就忘却吧,可是 忘却也是不容易的…… 我没想到我会搅入这场官司,搅入了这种混乱的局面中。周璇很不幸,我不愿 损害她的隐私权,也不愿母子对簿公堂,这种场面叫任何一个母亲都承受不了。纵 然我赔上十万百万,也抵不上我抚养周璇遗孤的心血和精力。 我去了蛇口六年,又不停地奔波于西藏、新疆等地,搞了几部电视剧,原想在 艺术上有所追求,不料所有的片子票房价值都不高,钱都扔到了水里,亏本且不说, 人也累倒了。事业垮了,官司也输了,但愿身体能慢慢好起来,再多活几年…… 唉,我也弄不明白,年复一年,尽轮到我碰上些小说里、戏剧里、电影里都没 有的悲剧情节。在风风雨雨的生活里,我实在不愿意承担那些连做梦也想不到的悲 剧角色。可是,不愿意承担也承担了,难怪人家都说我命苦…… 人生的路是漫长而又艰辛的。有时是迎着阳光,走向开满山花的峰巅;有时是 迎着风雪,走进阴暗寒冷的谷底。这一切是偶然,也是必然。正因为有了这种“偶 然”和“必然”,人和人生才真实、可信。 黄宗英不是弱者,但有时却陷入迷惘! 黄宗英不是强者,但从不向命运低头!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