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忆旧 淮阴古之名郡,扼江北之要冲,清时海禁未开,南省人士北上所必经之孔道也。 余本浙人,自先大父为宦吴省,遂徙家而居焉。生于斯,长于斯,渐习为淮人;耳 所闻,目所见,亦无非淮事。十岁后,始从伯父游学辽东,浸及津门。回首旧时风 景,不觉物换星移。即幼闻一二故事,亦多恍惚。间有可忆者,笔记之,以作《 射阳忆旧》。童话稚语,遗笑方家,知所不免,然吾行吾是,知我罪我,所弗计也。 余九岁,正余幼时家庭极乐之境也。某日,余由书房放学归,忽闻奴仆喧传: 某大盗就获,不久即将授首矣。余聆之茫然,细询之,始悉五六年前,东长街某富 户曾有强盗夜入,缚其家人,夺无数珍物而去。未及匿其所劫,适县中护兵闻声而 至,遂就捕,解往县署而行。盗惧,急自断其缚,夺护兵佩刀,杀之,窜走他邑。 迭次县官加以严缉,阅四载星霜,至前二日尚无下落。无何,淮郡一捕头者,无意 之间往清江,路遇乞丐数人,内有一数年前熟识之人,其摄影忽映入脑际,急问彼 等曰:" 此何许人?" 众答曰:" 吾同辈也。" 马捕急走前问之曰:" 在淮郡杀一 护兵而被搜索者非尔耶?" 盗见无可隐,遂直供不讳。马捕乃带其回淮,听候发审 矣。是日,淮郡市民,人言藉藉,群集西门外,观盗之来。余亦随家人溷迹其中, 而心且疑且怖,以为人民遇盗,必加以窘毁,以治其杀人之罪。且淮郡人民,素称 强悍,忿激之余,或出野蛮举动,投石恶言,当所不免。况死者冤沉九泉,妻子家 人痛心含泣。今忽仇人被逮,更欲得而甘心矣。乃余之所见竟不尔。尔时则红日正 中,车轮之声,震地而来。少顷,见有一衣服敝陋,相貌凶恶之人据其上,以索系 腕而置于后,一守者伺其旁。甫下车,即闻一官呼曰:" 护兵之儿,护兵之儿,在 此否?" 忽余之旁,立一身材渺小之童子,容色惨淡,年可十四五,应声曰:" 唯 唯。" 遂从众人丛中蛇蜕而上。近余者耳语曰:" 此孤儿也,前此被杀护兵之儿也。 " 余怦怦心动,悲不自胜,念彼为无父之孤儿也。此童子即进而立于人群之空虚, 距盗及守者甚近。时观者众,甚肃静,毫不闻笑声、语声、啖声,各屏息听其所欲 问者;余以身矮,得列前排,亦两目直视,聆彼等之发言。而彼等亦不作他语,但 指此童子而向盗曰:" 此汝所杀护兵之子也。——孺子,汝彼时尚呱呱在抱,使汝 之爱父死,而陷汝于悲境者,即此贼所为也,汝宜细视之。" 于是,捕头以手抚罪 人之头,强使睁目。此童子见之,泪涔涔下,且哭且视,目之久,而盗之野暴面色, 殆无不收入此童子之眼帘矣。时余注视盗容,见其愧赧之色,几不可状,非复前此 之凶横色矣。俄而,果悔心中烧,大呼曰:" 公子宥我!公子宥我!我非仇于汝父 而杀之也,因自卫之故,遂急出此耳。虽然,我罪大矣,我之有罪于汝,非一言所 可尽矣。今惟有一死,以谢汝,以慰汝父在地下之灵。我甚乐死,我今将往死所矣。 " 此童子不发一语,哭甚哀。守者促盗起行,赴法场去。盗乃随捕头、兵勇,经人 群而过。旁观者皆泣下数行。余不知何故,见彼童子哭痛,亦随之失声而号。如此 情况,为余幼年所未经。即至兹以往,亦未曾见是景也。少顷,观者如潮退,余亦 随家人返。及今思之,犹如昨日。夫人之同情,有感化于默者,无形教育,收效奇 而捷。教者不知其为教,受教者忘其为教。此际冥冥心心,惟以天真相往来。凡圆 颅方趾,同为人者,皆有不可移之正义。有击于目,必动于心。罪人之自觉心,其 结果甚简单。由于因其将死,乞怜之念,而以无形教育强迫之,使缘后悔而生自觉 耳。夫危险之状,每起人之怒。然怒者,客气也;感于物之真,则怒化。余观盗之 初,固甚恨其为人矣。及盗以悔罪而生自觉心,而余乃变为悲酸之念。非悲盗悲童 子,乃起于不自知耳。人生之弱点,固有根于性者,吁!亦异己。 幼时喜闻故事,凡有人能语余以奇闻怪事者,辄绕膝不去,终日听之不倦。兹 有告余以某仆事,事甚兴趣,录之以见民风之异。今也某仆,言者不详其名,幼而 家贫,世业农,年十余岁,不能耕,兄辄呵之。仆愤然曰:" 吾宁饿死,不累兄也! " 孑然出门,投某绅家。自云:愿任洒扫,以佣值易衣食。某绅留之。居数年,见 其执事勤,言语朴诚,米盐琐事悉委之会计,数日一考其出入焉。仆素不知书,而 记忆力甚强。主人按问时,脱口而出,无一遗漏,如虎圈啬夫之对簿也。同辈妒其 能,瑕疵于主人前,主人领之而不言。且旦日问所市物价,仆举以对,主人心识之。 某夜,忽呼仆曰:" 旦所云云,忽忘却,试再举之,吾将笔之于纸。" 仆对如前。 过数日,又呼仆曰:" 曩所记者为儿辈抛书簏中,汝能记一二否。" 曰:" 不敢忘。 " 又对如前,主人私出前纸觏之,其数不差毫厘,疑始释然,以其强记也。一日, 置钱千贯,钥于室,以钥授仆,曰:" 吾倦于勤,不耐烦琐,室中钱六百贯,悉以 付子,吾家日用必需之用,子为我备之,用毕具报;我久信子,不锱铢于汝计较也。 " 仆受钥,谨藏之,用时启钥取。数月余,夜计所费,急起白主人曰:" 吾自受职 以来,计支出已四百余贯,而室中所余者尚累累也。前说得无误乎?" 因历举出款 甚悉,入室数余钱,尚有五百余贯。主人曰:" 吾老而健忘,然吾已有成说,六百 贯外,汝可自取之。" 仆固辞不受。主人益贤其廉,增其佣值,欲为之授室。仆辞 曰:" 小人幼背父母,稍长见逐于兄,几委沟壑,赖主人之赐,一身幸得温饱,不 欲以妻自累也。" 主人曰:" 独不计身后乎?" 曰:" 吾仲兄有子三,择而嗣之可 也。" 遂以鳏终其身。仆体肥,硕大如瓜,喜食咀嚼,一饭历时许,饭必闭目,如 有所思。或嘲之曰:" 老僧入定矣!" 仆应曰:" 温经耳。出纳琐繁,恐多遗忘, 故略一检点也。然记性已衰,吾其殆矣。" 晚得啖喘疾,自知不起。一日,再拜辞 主人,召仲兄子至,命扶之归。抵家,不数日,病益剧,以二百金置几上,授其侄 曰:" 此吾数十年辛苦所积之物,悉遗之汝。我死之日,以十数金葬我,以其余金 治汝生计。汝兄弟多,不自谋生,兄弟将不汝容也。" 言讫而逝,年五十四。主人 闻之,以四百金赠其嗣子,子惶恐不敢受。主人曰:" 是若翁所寄我也,速将去。 " 嗣子乃拜而受之。夫钱犹腻,近则受污。古今士夫,以此坏名节者,何可胜数! 而闾巷细民,目不知书,乃能慎于所守,不敢自监而自盗焉。《论语》所谓见利思 义者,其在斯人欤!某仆安在!吾将公之天下,使四万万人共得而仆之,必不负所 托也。惜乎!其早数十年以死也,固特书之,以风天下之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