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 三十年够不够呢? 使我的记忆回到最小最小的时候,刚刚开始能将这个世界的镜头转成照片,收 入那个灵魂的资料室内时。 有张照片是暗淡的,是模糊中圣诞卡上黏上去的金银的亮片:闪闪。闪闪。闪 闪。耶稣基督诞生了。好遥远遥远。他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不如那些碎的亮片 反射出来的光那么清楚。闪闪。闪闪。闪闪。有张照片是罗莉斯。她比我小两岁。 这只狗后来活到十八岁才死去。她是我童年时的狗,不可取代的家庭的一分子。 卡其布的制服。我上学了。第一天是在教室里面从头哭到尾,因为妈妈不见了。 我想我大概是真的哭得很伤心,因为他们后来好像不敢再让我进去受罪。不过后来 我也慢慢习惯了,因为我开始揍那个坐在我后面的流鼻涕的家伙。 卡其布的制服叠在衣框下方的抽屉内。和另一套换洗轮流穿。 全家福的照片,挂在墙上。这张是真的。拍照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这是件大事, 所以大家都比较严肃,没有笑,但是都看看镜头。爸爸、妈妈、哥哥、姐姐。 有对蜻蜓的翅膀在字典里。翅膀的主人早已不在。留下了他的希望,他的翅膀, 在那本学生的字典内。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这张照片最真实。她身躯娇小,但她 的脸后来变成比电影银幕还大,模糊。模糊到我忘了,她是我年幼的阳光。 志气 小时候在学校写作文《我的志愿》。 这个题目在学校里反反复复大概也写了有几百次了。立志做个什么样的人。什 么样的人?起先我想玩音乐。 后来因为家里是医院,全是干医的,而且,父亲对我说:“如果你干医生,你 还可以一方面搅音乐;但如果你干音乐这一行,是不可能一边做医生的。” 这话也对:其实医学这一行我是有兴趣的。 人的身体是你的行业的“营业对象”,这还不有趣吗?如果不是人的身体的话, 人的心理或是精神状态如何?心理医师或精神科医师——这不是更有趣吗? 后来两条路一起走,走了几年,高下终于分出来了。不但和你的能力有关,可 能和你的个性与习惯都很有关系。你做的最好的,往往是和你的个性有关系的。 我是习惯晚睡的人,朋友说我的眼睛要在夜晚十一点半以后才会发光的。于是 发现两个行业做事的方法以及纪律差别愈来愈大——后来“不务正业”的那个行业: 音乐,终于赢了。其实人的性向是要蛮久的发育生长才能逐渐越来越清楚的。难怪 《我的志愿》作文内的行业,我很少有写一样的:科学家、慈善家、消防员、老师、 作家、军人、歌星、医生、探险家等,都写过。 就是现在的作曲家没写过。 想想,大概自己实在并非是个有志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