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上看戏(4) 在情急之中,我忽然想起了鲁迅与章士钊打官司之事。当年鲁迅支持女师大学 生运动,被举为校务维持会委员,章士钊说他有意抗阻教育部行政,呈请段祺瑞执 政将他免职;鲁迅却抓住章士钊呈文中的时间错误,即章士钊呈请免去鲁迅职务在 前,而鲁迅被举为委员在后,从而向平政院提出控诉,结果是打赢了官司。是的, 时间差,胡守钧的谎言犯了时间差的错误。我虽然不能指望以此打赢官司,但至少 总可以有力地否定掉这一莫须有的罪名吧。于是我提出了我的驳辞: “那个中学生说,胡守钧是5 月中旬布置他整江青材料的,胡守钧说我是5 月 初告诉他,我在北京听到金冲及如何如何说,他才决定整江青材料的,是这样吗?” “是的。可见得你还是记得很清楚的。老老实实交代出来,就可以争取主动。 你应该主动揭发胡守钧,不要等他来揭发你。主动和被动是不一样的。”刘家国以 为有门了,赶快加紧宣传攻势。 “但是,胡守钧说的是假话。因为我是1967年5 月中旬到北京,5 月底才回上 海。我不可能在5 月初还未到北京去之前,就告诉胡守钧,说金冲及在北京对我如 何如何说。” 我这么一说,袁瑞云、刘家国们都呆了一下。他们满以为抓住了把柄,打开了 缺口,却不料我提出了这样的驳辞。但他们仍不死心,袁瑞云把脸一板,说: “你不要在时间上耍花腔,你老实交代,你当时对胡守钧说这些话的动机是什 么?后面还有什么人指使你。你不要怕,老实说,你们都不过是在前面打冲锋的, 我们现在是要挖出你们后面的人,上面的人。你能交代出后面的指使人,就可将功 赎罪。” 我很想反驳他这毫无逻辑性的混乱语言,但是不能。一反驳就是态度不好,即 使问题搞清楚了,也落得一个对抗审查的罪名。所以我避开他的问话,还是紧抓住 时间差问题做文章。这是过硬的证据。 “我并不是狡辩,你们要我提出反驳的证据,所以我排了一下时间表,说明我 不可能在未去北京之前,预先告诉他我在北京的见闻。” “时间隔了好几年了,你的记忆就那么准确?不要太自信了吧!你不要老是想 着如何抵赖狡辩,而要多想想如何交代罪行。”还是刘家国头脑灵一点,他知道要 想绕开时间差问题来压倒我是不可能的。他换了一个方式,要在时间差问题上搞乱 我的思维。 但我有恃无恐,进一步摊出了证据:“胡守钧提出的我告诉他北京消息的时间, 有别人揭发他5 月中旬指使人整材料的时间限制,不可能推迟到5 月中旬之后,而 我说的我于5 月中旬到北京,5 月底回上海的时间,你们可到财务科去查我报销的 火车票,才两三年时间,他们一定还保留着票据的。” 这一下,工宣队无可再进逼了。但袁瑞云仍不死心,他说:“你敢保证?我们 当然会去查的,这不用你说。如果查出来不是你所说的时间,你该当何罪!”这简 直是耍无赖了。 “如果查下来证明是我说谎,那么我甘愿砍头!”话讲到这个地步,我的态度 也变得强硬了。不过,我还是不敢说出下半截话,即:“如果查下来,我是对的, 那么你们该如何处罚?” 袁瑞云果真拿出纸头来要我立军令状。这又是在演戏。我国古代戏曲小说里不 是常有立军令状之事吗?现在就搬到生活中来了。于是我也就模仿小说中的笔调, 立下了一张军令状,颇有些玩弄的性质。袁瑞云却一本正经地将它收去了。 立过军令状,就出现冷场。因为实在已经没有什么话好谈了。 停了一会,刘家国说:“当然,胡守钧的话我们也不是完全相信的,这件事等 我们查了再说。但是你不要老纠缠在这个问题上,你要认真考虑问题,老实交代。 你的罪行是很多的。” 我知道,这是他们给自己铺的台阶,是这次谈话的结束仪式,有如旧上海白相 人与人打架,虽然打输了,临走时总要丢下一句“后会有期”或“等着看颜色吧” 这类表面带威胁性而其实并无实际内容的套话。 此后,就不再提起这件事了。他们一定已到财务科查过报销车票,证明我所提 供的时间表是对的,此事就追不下去了。我知道,他们做错事是决不会认错的,搞 错了问题也不会有个明确的交代。不再追下去,就说明是我对了。 过了若干天之后,又在江湾体育馆召开了第二次批斗大会,规模与前次相同。 大概鉴于上次的教训,这一次不再涉及到我了。 这次会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主管上海日常工作的市革会副主任王洪文的一句 话。他宣布的政策是:“罪行不论大小,关键在于态度。”这很令我吃惊。我虽然 不是法学家,但按常情推论,量刑的根据首先应该是罪行的大小,其次才是态度的 好坏。如果按照王洪文所说的政策处理,那么,态度不好的小偷或者根本无罪之人 就要比认罪态度较好的杀人犯判得更重了。何况,他们所谓的态度好坏,也不取决 于是否实事求是,而是指是否听话,是否按专案组所定的调子交代问题,如果对不 符合事实的揭发材料有所申辩、反驳,就被认为不老实,态度恶劣。如此看来,王 洪文所宣布的这条政策,是要引诱审查对象顺着领导意图来编造自己的罪行,罪行 编造得愈多愈重就愈是态度好,而只要“态度好”,就可以从宽处理了。 呜呼,这是什么样的政策,这是什么样的法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