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阶级的荣辱标准(1)
荣誉和耻辱,是荣辱观中的一对基本范畴,是指社会对人们行为褒贬评价和人
们对这种评价的自我感受。
荣辱观念,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早就重视荣辱问题。战国时期的思想
家管仲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1] 的命题。这一命题把
道德、荣辱观念同物质消费水平联系起来,包含了进步的因素。我国战国末期的思
想家荀子认为,不知荣辱乃不
能成人。此后,古人又提出了不少有关荣辱的格言,如“宁可毁人,不可毁誉”,
“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立大志者,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
不能屈”,等等。这些格言都包含有强烈的荣辱感,在我国伦理道德史上有着重要
的影响。毛泽东的荣辱观,是对中国以往的荣辱观的批判汲收和继承。
在阶级社会中,对于什么是荣誉,什么是耻辱,不同的阶级以及同一阶级内部
的各个阶层,由于他们所处的经济、政治地位不同,各自的利益也不同,因而形成
不同的荣辱观。马克思说:“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
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
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通过传统和
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
机和出发点”[2] 。这就是说,“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3] 。这是
由特定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决定的。
在奴隶社会中,人们因其占有财产和奴隶的多少而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谁拥有
的奴隶越多,等级就越高,就越光荣。奴隶主们把奴隶看作是“会说话的工具”,
以污辱、残害奴隶,对奴隶用肉刑,像拍卖牲口一样拍卖奴隶为荣;以从事体力劳
动,给奴隶以人的待遇,归还奴隶人身自由为最大耻辱。在封建社会中,等级制度
更加发展和完善,封建地主阶级更是把特权和等级作为划分荣誉高低的标志。毛泽
东说,一部《红楼梦》,就是封建社会的兴衰荣辱史的缩影。读《红楼梦》要了解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
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这四句话是《红楼梦
》的纲,讲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怎样以其豪华奢侈,横行霸道为荣誉。他还说
:《红楼梦》里有这样的话:“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这段话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社会关系的
兴衰变化,家庭的瓦解和崩溃。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在取消封建特权的同
时,仍保持了等级的荣辱观,并把荣誉归结为金钱的多少和人的社会地位的高低,
把工人和农民以及他们的劳动看作是下贱、耻辱的。
不管怎么样,在私有制社会里,形形色色的剥削者都是以利己主义为出发点,
把个人荣耀、剥削集团的荣耀置于劳苦大众的痛苦之上。他们的荣誉,实质是等级
制度和个人利己主义的代名词。
在阶级社会里,尽管剥削阶级在思想领域占统治地位,但依然有劳动人民的荣
辱观。从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到无产阶级,都有自己特有的荣辱观。在劳动人民中,
那些热爱劳动、技艺高超、勤俭朴实、见义勇为、忠于爱情、为人正直、主持正义
的人,是最受尊敬、享有荣誉的;而把那种不劳而获、欺诈勒索、巧取豪夺的行为
看作是卑鄙的,把那些沽名钓誉、谄媚取宠、卖身投靠的人,看作是可耻的人。无
产阶级及其思想家,批判地继承了历史上劳动人民和一切人类进步的荣辱观的积极
因素,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自身实践的基础上,形成无产阶级的荣辱观,即马克
思主义荣辱观。
可见,各个阶级有各个阶级的荣辱,有各个阶级评价荣辱的标准。前面已说过,
剥削阶级的荣辱观是建立在私有制和更多地占有金钱、特权的基础上,他们总是把
荣辱与有无特权和财产等同起来。无产阶级的荣辱观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对
人民、对集体、对祖国、对人类尽义务的基础上,它同社会主义事业密切地联系在
一起,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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