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陈庆宁在狱中特别思念宝华。他集中一切思绪,回忆每一个细节,品嚼他们相
处时短促热充满波澜的岁月。“在一起时不感觉什么,一旦分离,感到没有什么能
比和美的家庭更让人牵挂的了!”陈庆宁这样想。他想念宝华,不知什么时候能再
见到她。
狱中写信,这是小夫妻俩唯一沟通的桥梁。“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不知
为何,我以前一见到你,就想起我们读书时也是一样,我们也是坐在对面。”陈庆
宁在信中几次这样提到。他也是一个有细腻感情的人。有一封信,他是用圆珠笔写
的,字迹清晰、也还工整,但他还是在信中用近乎自我解嘲似的笔调说:“老婆你
看一看,看一下我的字是不是很差啊!当然了,那(哪)有什么好的心情写。不过,
我已经8 年无(没)写个信了,都算唔(不)错了。”
陈宝华看到这封信,当然不会计较庆宁字写得如何。她决不会嫌弃庆宁。
在陈宝华看来,她和庆宁之间的爱,是笼罩在迷雾中的一颗“星”。从她的感
受说,爱,就是留神心上人的每一个眼神、举动甚至一呼一吸,哪怕他在囚室也不
例外。也许,真的见了面,却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其实,陈庆宁在信中不厌其烦
地大谈字写得如何,也是从细微处表达一种心态:他处处挂念着宝华。这是“心有
灵犀”的巧合。
陈宝华、陈庆宁时常在书信搭成的“鹊桥”上相会。他们期待来信,就像期待
久别的情人快出现;每收到对方的信,他们拿在手上亲吻着、端详着,如同拥吻着
心爱的伴侣。
看得出,陈庆宁的信每次写得很认真,但他的字写得略嫌稚嫩,书法实在不敢
恭维;相比之下,陈宝华的字体则是流利、飘逸,带有一股灵气。
二十、“恋爱十万个世纪”
“庆宁,听说你现在的脾气好大,我求你收一收你的脾气、性格好吗?”陈宝
华不时要替丈夫担心。她在信中常要劝慰、开导,说些让丈夫宽心的话,有时语气
里也难免激动。“我真想不通,到了这个地步,你还要来激我?我真的求你、好衷
心地求你,把你的脾气改一下,让我能安心一些。”
陈宝华虽然是投案自首的,但她对自己的犯罪后果有思想准备。以她的理解,
钱是她拿的,公款是她一笔一笔贪污的,要判死刑非她莫属。这在她写的信里也多
有流露。她给庆宁写信说———“你不要消沉。如果你成天想死,我只有自杀先走
一步。你知道吗,由于我每天都牵挂着你,每天流好多眼泪,又没什么可以补身体,
我现在身体好差,经常头昏,如果连你也不理我,我是真的什么事都做得出的,或
许你连我的最后一面也见不到了……不管怎么样,你要活下去,争取早日出狱。你
要记住,外面有个家,有老婆、有仔,如果你有事就等于我有事,你要想清楚……
今年的生日,我们两个过得好冷清。不过算了,以后还有大把的生日可以一起过。”
1996年6 月13日,夜已深,孩子已经熟睡。陈宝华又拿起笔,给庆宁写了一封
长长的信,结尾写了一首长长的诗,饱含爱的激情。其中一段这样写道:
“亲爱的,无害怕,真爱永远不死/必将再与你在一起,恋爱十万个世纪/最
爱的,如若你最孤单,我悲伤/请你把两眼关起,准我在思海里飞/求明白,这浪
人是为你赴刀山的/因你,是我内心独一的恋人/潮来潮会也去,情来情绝不退/
我为谁活去,从没有疑问/一个为你甘去赴刀山的人/必再回来,会她热恋的恋人
/情人求你等我,无人能阻我/再度来,与你重新激烈拥吻!”
1997年6 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宝华、陈庆宁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
那天上午,法警将两人带进法院大审判厅。两人都戴着眼镜,坐在由木栅栏围
成的“被告人”席位里,乍一看这一对夫妇,很像两个坐在课桌前的年轻大学生。
法官当众宣读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宝华身为政府事业单位受委托管
理公共财物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巨额公款供被告人陈庆宁使用,其行
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陈庆宁指使协同被告人陈宝华侵吞公款,供其进行赌博活
动,系被告人陈宝华贪污的共犯,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赌博
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陈宝华、陈庆宁共同贪污巨额公款,且无法退缴,给
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被告人陈宝华在案发时系怀孕妇女,依
法不适用死刑,且其在案发后能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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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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