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十八我们去雀离大寺(2)
我眼前的,就是龟兹历史上最有名的寺庙——雀离大寺,始建于魏晋时期,
是西域境内遗留下的最大的佛寺。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的翻译是照怙厘大寺,
玄奘取经经过龟兹时,是这座寺院的最盛期,佛寺的建筑蔓延到铜厂河东西两岸
的斜坡和高山上。他曾经在此讲经六十多天,留下的记载是二三世纪研究这座寺
庙的珍贵资料。大寺往北有一个维吾尔族村子,据说就是" 女儿国" 旧址,是西
游记里" 女儿国" 的原形。到底是不是,没人知道了。北面的山上还保存有几座
残留的禅窟,留有龟兹文字和佛教壁画,据说佛像是后来被伊斯兰教众砸毁的,
因为他们痛恨有形体的偶像崇拜。
雀离大寺以铜厂河自然分出东西寺区。今天的库车称其为苏巴什故城,是库
车除了克孜尔千佛洞外最重要的龟兹遗址。我在库车考察时,去照怙厘大寺只能
说" 苏巴什故城" ,因为没有历史功底的人都不知道" 照怙厘大寺" 是什么。实
际上,苏巴什故城是指河西寺庙南面的一座小城,是为了这座超大的寺庙所建的
附属城,供来此礼佛的人食宿。即使在城内,也以塔寺为主,大大小小的塔看得
人眼乱。
我们现在就在苏巴什故城内。他领着我,走到了城里一座僻静的小院子。打
开门的是个老者,我看着觉得眼熟,老者也盯了我半天。然后我想起来了,是国
师府的老管家,叫摩波旬,是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侍者。当老者终于记起我是
谁时,不出我意料地伸手指着我啊啊了半天。罗什用梵语跟他讲话,他慢慢平静
下来,但还是满腹疑惑地带着我进屋。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正中是个不大的三开间,两旁有两开间厢房。跟大多数
龟兹的家宅一样,搭了葡萄架子,满院的鲜花。正是葡萄成熟时节,空气中有一
股清淡的香甜。屋里装饰简单,床,榻,柜,地毯,几桌,没有一丝多余的物品,
却是一尘不染。唯独两面靠墙的书柜,摆满了书。粗粗一看,汉文梵文吐火罗文
都有,有些书有点眼熟。
" 这里是我读书的居所。" 见我扫视那两柜子书,罗什说道," 弗沙提婆没
有兴趣,父亲便将家中藏书都给了我。"
" 你住这里么?"
" 我自有寺中可住。这里,不过是用来清净读书之处。" 他脸上风清云淡,
眼睛却没看我," 你放心住这里,摩波旬夫妻会照顾你的起居。"
他出去了一会儿,我在房里收拾东西。等他进来,看到他拿着瓶药酒和干净
的棉花,细纱布。我想自己包扎,药酒碰上破口处,疼得我龇牙咧嘴。默默在一
旁看着的他,怪我太毛手毛脚,拉过我的手掌,轻轻用棉花沾着药酒擦拭。手上
的伤其实不重,倒是肘部磨得比较厉害。我把袖子卷上,将红肿的伤口伸到他面
前。
他看见我露出一段手臂时愣了一下。没有给我包扎,只是用复杂的目光在我
手臂上游走。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身板单薄稚气未脱的少年,如
今的他,可是与我同龄的成熟男子。我这样在古代人面前露出大截胳膊,实在不
太合适。我放下衣袖,告诉他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不发一言,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撩开袖子,拿起药酒擦拭。他的动作
其实不太温柔,可他那严肃的神情,让我忘了喊疼,只顾细细凝视他。
昏黄的油灯下,他狭长的侧脸被光线剪出淡淡的一圈晕,长长的睫毛微微自
然上翘,高挺的鼻子和紧抿的嘴,帅气地让人无法呼吸。跟他的距离这么近,他
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味,熏得人犯迷糊,只想再靠近一点点。我突然觉得,我得
早点走了。不然,我会犯错误的。而这样的错,别说老板肯定会劈死我,连我自
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摩波旬的妻子端着吃的进来了。把那暧昧的空气冲淡了许多。看见我时还是
禁不住细细打量,我不知道罗什是用什么理由让他们相信我的再现,只好对她扯
个很没形象的笑。后来问了罗什,他告诉我他说我是艾晴她侄女。我笑死了。这
个说法,还真……不过,和尚不是不能打妄语么?刚想取笑他,又忍住不说了。
不然,我还能想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么?
" 对了,我上次离开时有个背包没带走。你可还留着?" 我有那么多现代物
品落这里了,包括我的素描本和考察笔记。那可是老板念叨的白色垃圾,不拿走,
后世发现的话……想象一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考古学家在仔细研究已经烂成一团
的包裹,然后困惑地发现上面一小块地方有着几个字母——"NORTHFACE" ……寒
啊……
正在YY,看到他点头,神色有些不自然。奇怪,难不成他看上了我那背包?
那可是NORTHFACE ,世界有名的旅游用品品牌,要不是经费都由研究小组出,我
一穷学生可买不起那么死贵的背包。不过,他再怎么喜欢我也不能送给他。
" 过几日给你带来。"
我点头,再喝了口羊肉汤:" 对了,我想参观雀离大寺,可以么?"
他看着我吃东西,淡淡点头:" 明日带你去。"
古代的床是硬木板铺就,当然没有席梦思舒服,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他说
他不住这里恐怕是为了让我安心。我相信他其实是住这里的,因为一股淡淡的檀
香味,从被子,从枕头,从席子,从这屋里的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在这股香味
中沉沉地睡着了。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