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零节
一个传说中的长发男人终于出现,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他曾经英俊的脸已经
苍老,这也是个著名的金属乐手,老泡生前乐队的吉他手,贴在地下室的四人海
报中的一员。老泡生前这四个人不断地争吵,以至于在老泡最后的几年光阴里,
这支曾经那么著名的乐队名存实亡。令人惊讶的,他也拿着一把箱琴。天堂酒吧
里从来没出现过这么多的箱琴。长发老男人把手里的啤酒瓶放在舞台上,凑近麦
克风吼道:“我翻唱一首大哥的歌。”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大哥”就是老泡。然
后他唱了一首所有人都熟悉的著名摇滚歌曲,这首歌曾经为老泡带来过辉煌的声
名。大家静静地听着。唱完后长发中年男人发了几秒钟的愣,轻轻拨了两下弦,
所有人都以为他要继续唱了,然而他临时改变了主意。“再见!”他喝了一口啤
酒就下了。“别走啊别走啊。”舞台底下的人们纷纷开始起哄,就有个熟悉的声
音骂道:“别他妈在这儿起哄!”
我敏感地抓住了这熟悉的雄性嗓音,向那个混乱的方向看过去,却只看到许
多被烛光照得昏暗的脸颊。还有一些因感动而泪光闪闪的女孩的眼睛。
长发老男人最后还是晕头转向地跑上了台,迎着一片掌声,老男人大声地喊
:“大哥生前最喜欢《天国》,我唱给他听!”
琴声响起的时候,掌声雷动!
舞池中一片片的人们都席地而坐,情深处,老男人的鼻水闪闪发光,朋克的
音乐令你躁动,听者被激情鼓舞非要做点什么,跳或者啸叫或者打砸抢,民谣则
让你陷入忧伤或者沉静,而金属是这样的音乐,让你轻松地烧个精光。这时候没
有人在乎什么风格,也没有人在乎信仰着不同风格的人们的纷争。
一段绝美的solo,老男人空洞地瞪视着地板上那只完结的啤酒瓶。完美地演
奏出来了,那声声琴响好像雨后隆隆的雷声。先是一个人,然后是两个人,一阵
嗡嗡的合唱跟上来,声音越来越大,无论是暴躁危险的朋克,还是热血沸腾的金
属,无论是清纯而傻气的女大学生,还是浓妆大胸的女人。所有人都用他们温柔
的嗓子,温柔的眼神,和那些摇曳的蜡烛一起,和大屏幕上那个年轻而狂暴的老
泡一起,一起合唱着这首著名的歌。老泡的人品那么差,整个网络上充斥着对他
生前劣迹的揭发,但是这里所有人都在怀念他,他的音乐感人,是这里所有人的
心声,代表着像他一样追求着摇滚梦想的人的心声。那些年少轻狂的争端,那些
富有和贫穷人生的大起大落,那些恩怨情仇潇洒美丑,不再重要。大家都一样,
大家发出一个声音。我心潮起伏,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酒杯已经忘记放到了哪
里。我听见自己没有假声区的歌声在胸腔里共鸣,想起自己曾经的疯狂和热情。
什么时候我的音乐也能万众颂唱,哪怕在我死后?
身边的老朋克也是如此,他苍白的嘴唇张翕着,在和我,和大家一起歌唱。
他身后抱着肩膀的大个子岿然不动,我的视线上移,确凿无疑地,大个子长
发的阴影里,亚飞火一般燃烧的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我。
这简直太可笑了。
那个朋克仍然悲伤和不自在地目视前方,既没有发现身边的亚飞,也没有看
到我们越过他头顶相互对视的惊心动魄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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