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引子史上最严厉调控进行时(17)
我的判断是,短期内,房地产税也好,物业税也罢,基本可以肯定不会征,
但是那根棍子会时不时杯弓蛇影出来舞几下,吓唬一下那些“不明真相的群众”,
同时表明有关部门还有调控房价的“铩手锏”。隐而不发,对市场的威慑作用才
能最大化。否则,一旦开征,人们发现它不过是银样蜡枪头,反而引发楼价反弹。
真要征的话,还牵涉立法程序、技术手段、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分利等,这些问
题没谈妥,都不会贸然开征。
而从长期看,物业税或房地产税一定会提上议事日程,理由很简单,这牵涉
各级政府的巨额税收。在城市化初期,地方政府靠卖地获得巨额收入,一旦城市
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卖地收入必然逐渐减少甚至出现锐减,而此时老百姓手
上开始或已经持有大量住宅,各级政府将必然转向靠物业税或类似物业税的房产
税之类的税收来维持巨额财政收入。至于征税的理由,它可以借打压房价的名义
进行,也可以拿国际惯例说事(但国际惯例的前提是土地及其土地下面的矿产、
文物皆私有,当然,发现者可以分成)。
但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房产税或物业税注定与房价无关,那些指望通过物
业税或房产税来打压房价的人们一定会失望的。
? 背离税收本质的重税主义害人害己
谈到一些人试图用来“调节房价”的物业税或房产税,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下
另外两个税种。
一是媒体报道有机构预计未来5 年内,中国奢侈品市场将会占据全球奢侈品
消费额的首位。这其实是条老新闻,但该新闻之后有个说法,说是五成以上的奢
侈品用于送礼。后面还有个讨论,就是要不要征收奢侈品税?赞成者认为可以调
节社会分配不公;反对者认为这么征税只能把消费力量浪费在国外。
其实长久以来,我们这里对于奢侈品都征收高额的关税,个别商品还征收特
别消费税,弄得我们的消费者纷纷亲自到国外或中国香港等地消费,或者找朋友
代购。别的地方成了消费者的天堂,我们则什么税都没有收到,更别提什么“调
节收入分配”的崇高理想了。
与此如出一辙的经验教训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几乎居全世界最高,其
伟大的雄心抱负也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但结果和对奢侈品征税一样,逼得
很多跨国公司高管大部分时间待在海外或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因为那些地方
个税税率低得多,只要他们一年在外待足183 天,就不用在内地缴纳个税。结果
是个税损失了,其他各种消费的税收也损失了。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
兵。
在住房保有环节上征收物业税或房产税的机理与此相同。
挺税者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在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不管叫个人住宅消费税,
还是叫物业税、保有税,都只对二套(含)以上的房屋开征,自住的首套房不在
其列。但哪个权威部门答应说自住的那套房不在内?你在农村有套房,离开农村
后到城市买一套算不算二套?你卖旧换新算不算第二套?据我所知现在的二套三
套房贷政策,只要你经手过的房子就算一套,哪怕你现在只拥有一套房!
诚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言,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不轻也不合理。62种,30% ~40%
的比例,轻吗?不合理,是因为在税费交易环节而不在持有环节。
但不管是在持有环节还是在交易环节征税,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税费成本
最终都要转嫁给使用房屋的人。现在一些人特别一些年轻人吃不消高房价,就情
绪激动要求开征新税、重税以打压拥有二套以上住房的人,但过不了多久他会发
现这是自己给自己下套,不仅购房成本上升,租房成本也上升。这一做法值得商
榷。
再者,就算通过类似于限制房贷、加税等办法让房价跌了,买不起的还照样
买不起。北京、上海动辄三万元一平米的房子,降价20% 后是两万四,下降30%
也是两万一,你就买得起么?而此时房价下降,正好给富人们以新的利润空间。
李承鹏这话说得对:不要以为房价低对穷人有利,其实对富人更有利,他们会再
次上演低价进高价出的把戏,养精蓄锐等待下一次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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