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糖饼的往事(1)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摇滚歌手。在T 大这所工科大学里,我的名字叫阿飞,学
号是960302。老师们在我的学号下面打分,但我不可以。和所有十七岁的入校新生
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成长为什么样子。我是那种最普通的学生之一:考试成
绩虽然不是特别好,但都没有要补考的,所以并不让教授们操心。绝非学生干部、
积极分子或者文艺骨干之类,所以也不容易遭人讨厌。偶尔无伤大雅地逃一两节课,
学校里组织什么活动,也不怎么热心。我不孤僻,也绝非大众情人那一款。每天看
看专业书,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听听随身听的点播节目。不会化妆,不会扭
屁股,不会抽烟,不会喝酒,连摇滚乐都很少听,是面目可憎语言乏味的学院女子。
长得不丑,但没有人对我惊艳。周末偶尔跳跳舞,认识一些男孩,却都没有兴趣继
续约会。多年来,我一直无所事事、虚度华年。我的志向无非如此:毕业后做一个
端坐在写字楼里衣着整洁的白领,学会发传真、打打字,和男同事或者男上司谈谈
恋爱,最后把自己嫁出去,成为一个洗尽铅华、烧水做饭的小妇人。等有了足够的
钱财,我要买一辆通体艳红的天津大发,穿有网洞的黑色丝袜去上班,做美容,不
定期翻检老公的口袋,偶尔骂骂邻居的猫。
随着时间流逝,年事渐长,我渐渐悟出一个道理来,那就是:我只能是一个没
有出息的人。
当然,没有人天生就是没有出息的。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天才儿童就已经初现端倪了:因为经常被当地的小孩
子孤立,我比别的孩子会写更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
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自己弹,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下
午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所以说,我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儿童。不
仅如此,我曾经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因为那时当教师很光荣,所以我立志
当小学教师;后来好像清洁工人也很光荣,所以我又立志当清洁工人。当我说出后
一个志向的时候,我的工人妈妈简直是怒不可遏。但是她又说不清楚为什么当清洁
工人不好。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
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
光闪闪的大蓬长裙。然而事实如此,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是一个胆子很
小的小孩。
小时候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一个玻璃瓶,一个瓶盖,一段小绳,一张铝箔
或者糖纸。我以为只要持之以恒地到垃圾堆里寻找,就一定会找到我想要的那一套
塑料小餐具。但是会有干净的当地小女孩嘲笑我,说我是“邋遢猫”,那是形容小
孩子的最恶毒的词,一般是指尿床和流鼻涕的小男孩。奇异的自尊心简直让我痛苦
极了,这种痛苦是隐秘的:我不能说出去,又不敢哭。在那一个时期的儿童生涯里,
有一个叫邹秋雁的女孩子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她也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
而且比我邋遢得多。我从来不嘲笑她,因为只有她从来不会让我感到自惭形秽。我
妈妈时常发现我捡到的小东西,她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它们。我只能默不做声地看她
扔掉我花了几天工夫才捡回来的宝贝。所以,当我还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孩的时候,
就和妈妈有代沟了。
早在三岁多一点的时候,我就梦见自己穿着大红的衣服戴着凤冠嫁给了小儿班
最好看的男孩子。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梦告诉了堂姐和妈妈,虽然她们都是女人,但
她们一点也不尊重一个三岁女人的隐秘的愿望,她们大声嘲笑我,只要想起来,就
笑我,我好不容易才等到她们忘记。所以,我变成了一个不轻易诉说自己愿望的小
孩。当想吃五分钱的白糖饼时,我隔着玻璃柜子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注视着它们,决
不会说出来。我对白糖饼的感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几乎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糖。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小女孩的目光,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
饼上。在我的青春期,就用爱白糖饼的方式爱一个男孩子,我只是在心里无休无止
地注视着他,决不吐露分毫。
我是一个非常乖的女孩子,因为我上课不讲话,不乱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考
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男孩子们特别喜欢欺负我,因
为我梳着长长的小辫子。而且我从来不告诉老师说有人扯我辫子,也不告诉大人。
因为即使告诉了大人他们也不会管。所以男孩子很喜欢欺负我。但是我经常给那些
顽劣的男孩子补习功课,我讲功课的水平几乎和老师一样好,我总是非常耐心,循
循善诱。其实我只是希望他们会因此不再欺负我了。这个方法果然有效,他们果然
不欺负我了。因此我总结出一个经验:如果想要别人不欺负你,你就得对别人好。
因为他们被你帮助过了,就不会欺负你了。这个经验后来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是
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
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九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
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只是保持和那个小男生长时间的通信,严肃地讨论永动机
的设计。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因
为爱他,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
变得非常非常的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
让我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
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阿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
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
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安徒生童话》——非常忧郁
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
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大学。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
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
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
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 ”的条子,这一种选择
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问我,你会什么呢?我说我什
么也不会,甚至胆小到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去考大学了。
在T 大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
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是曾经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
多少写诗的天分。小学四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本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十二岁之前,我看完了盗版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警匪片火光
枪声中的情与仇。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
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非常纯情。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一到写不
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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