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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Y州的家里不是那么的不快乐(无所适从),如果当初(毕业后)咬
紧牙关留在了Y州,那么我应该不会与陆峻分手,那么现在那个“五行缺土”的儿
子应该会是我的吧?
除去初恋特有的刻骨铭心性质,我不知道我灵魂深处有没有深爱过陆峻,但至
少我们为彼此流过泪,这是肯定的。
曾经那么令我们流泪的爱情,在蓦然回首的痛楚里,亦不过似恍若一梦。
恍恍惚惚中,也不知道是怎么走回家的。
进屋,倒了一杯水,我在沙发上呆坐着,怔怔地看着长窗外的天色一点点地暗
下去,一边心底黯然地想:晚饭吃什么呢?就算兴致再好,做上一桌子菜,七大碗
八大碟,一个人又能吃得下多少?
孤苦伶仃,大概也就似此时此刻这般滋味吧?
忽然,床头的电话铃响了,我愣了一下,站起来,走过去看看来电显示,13
803737373,是柳果庆!
消失了这么久,他终于又出现了。
犹豫了一下,我拿起话筒,尽量淡淡地问:“喂?”
“喂?蔷薇吗?我是柳果庆,听得出来吗?”他的语气随意而亲切,仿佛我们
昨天才见过面似的。
“你好。”我淡淡的。
“怎么样?一起吃晚饭吧?有空吗?”
我不响,只在心底诧异与困惑:没有寒暄,没有问候,没有过渡,忽然就要召
见,一股不可一世的王者风范似的,他以为他是谁?
“怎么,是已经有约会了还是不想见?”
我仍不响,迟疑了一下,淡淡地答:“好吧,正好把手机还给你。”
“OK,一刻钟后,我在上次那个面包店门口等你?”
“嗯。”
“那好,呆会见。”
搁了话筒,我抬头,看看穿衣镜子里的自己,自己问自己:这么爽快就答应了
他,是不是潜意识里我一直在若有所待?他只给我一刻钟的时间,这么仓促,他就
在附近?路过(心血来潮)吗?打这个电话之前,他一定是胜券在握(老男人,一
把年纪不是白活的)吧:冷了她这么久,估计已经没力气拒绝了吧。
是的,我已经没有力气拒绝他了——纵然一顿饭的约会,尤其在这个失魂落魄
的黄昏。
一刻钟后,我走路到了华山路(都没来得及换衣服,只来得及匆匆抹了一点口
红),隔着一百余米,远远的看见克丽斯汀面包房门口那一顶似曾相识的棒球帽的
时候,我竟然多少有那么一丝高兴(不可思议),差点没趋步迎上去。
柳果庆手里捏着一卷报纸(他还是那一身干净得体的休闲打扮),黑色的棒球
帽下,一脸的笑容可掬,看见我,半调侃地问:“怎么样,还认识吧?”语气比适
才电话里还熟络亲切似的,仿佛希尔顿那一夜从没有发生过。
而我居然也只是镇定而淡然地看看他(居然也没有想象中的生分或生气),随
手将那个装着手机的小丝绒袋子递给他,“呶,你的手机还给你。”
“你还给我,我也没用,我拿着一个女孩子用的粉红色的手机怎么用啊?你先
拿着吧。”
我执拗地摇摇头,“不,我不想拿你的东西。”我的口气很坚定。
他犹豫了一下,无奈地笑了笑,“行,既然你实在不想要,也就算了。”一边
将丝绒袋子接了过去,随手揣进皮夹克的里层口袋,一边征询地看看我,“上哪儿
吃饭去?”
我不响,不置是否地看看他,一边在心底迅速盘算着:只要不再碰酒(酒精含
量高的酒),量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水城路仙霞路有一家火锅店,味道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我犹豫地看看他,“水城路……那么远?”
“还好,开车过去二十来分钟也就到了。”
我一愕,不响,原来他有车!为什么以前没开出来(也没跟我提起)?似怕被
人(脚跟软的精明女人)粘上吗?现在的男人似越来越狡猾越来越坏了。
“走吧,车子停在前面百乐门门口呢。”
我没响,没表示同意,也没表示拒绝,可是,两只脚却身不由己地跟住他往前
走去,一边走一边心里自嘲地想:真是小贱人,居然真的就这么抬脚跟着一个老流
氓走了。
柳果庆的车是一辆白色的进口雪铁龙,(不知为什么)我有点诧异:为什么是
白车?他看上去不大像似会开白色车子的男人。
他驾车的姿势很纯熟,不知为何,男人在驾车的时候,眉宇间似有一股特别的
英帅气,令女人心动,这跟物质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女人天生有可笑的崇拜欲,没
有骑马射大雕的英雄,司机车夫亦能滥竽充数。
一路上车堵得很厉害,十字路口的红灯似乎永远比绿灯长(如果做一个问卷调
查,每天暮色四合的时候,到底有多少人在奔向吃喝玩乐的路上,出来的数字肯定
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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