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猴子”嫖妓
汉口航空路成了我和小曹流浪最初的“根据地”。白天,小曹就在这一带捡渣
子、讨饭吃。我则四处游走,寻访流居在这一带的流浪汉和乞丐们。途中,见到被
人扔弃在地上、垃圾箱里的矿泉水瓶、易拉罐、塑料碗之类的东西,我会捡起来放
进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等着傍晚交给小曹去卖钱。但对那些还残剩有饭菜的盒饭、
被人丢弃的蛋糕之类的食品,我实在是没有勇气把它们捡起来,像小曹那样津津有
味地去品尝,40多天来一直如此。我可以和乞丐朋友们一起睡,一起去讨要,但实
在没办法享受他们所认可的“美食”。我的食物基本上是花钱在路边的小餐馆里解
决的,流浪的生活打破了我原有的生物钟,饮食也变得没有规律,基本上什么时候
饿了,什么时候就去吃一点。正是不能同吃的原因,40多天来,我始终没能做到一
个纯粹意义上的乞丐。
晚上,我和小曹会自觉地回到“猴子”那里,在他的地盘上打伙睡觉。后来那
个地盘上又新加入两个乞丐,人多睡在一起,不仅可以排遣夜晚的寂寞,也安全多
了。
几天的时间,我们和“猴子”一帮人就混得很熟了。“猴子”手下那个长相清
秀的小伙儿叫林明,是河南潢川人,才18岁,去年刚高中毕业,到深圳打过工,回
家路上被人把钱抢了,不敢回家,流落到了武汉。“猴子”也失却了刚见到他时的
那种威严,和我们无话不谈,俨然成了好朋友。尽管如此,规矩还是要守的。在
“猴子”“照应”下的第5 天,我就买了两包“石林”烟代表我和小曹孝敬给他。
但却没能请他吃一次“荤”,因为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小曹就从汉口转移到了武昌。
然而短短一周的相处,我却见识到了所谓“猴子”的“吃荤”。
那是10月28日的晚上,10点钟还不到,“猴子”满嘴酒气地从外面回来,吩咐
我们几个把“床铺”安顿好,让我们早点睡觉,他出去办点事。边说边从行李袋里
抠出一件黑色风衣披上。那风衣虽然有些破旧,却是“猴子”惟一一件“上档次”
的衣服。还是林明和“猴子”心有灵犀,见他这身打扮,便满脸堆笑地问:“老大,
今晚是不是又要开荤了?”
“猴子”倒坦率:“是啊!你小子,这个月还没请我呢!”
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忙请求:“老大,能不能带我一起,长长见识?”
“想去就去吧,只是到时候别给我添乱!”“猴子”答应得爽快。
“猴子”要去的那个地方,白天晚上都有拉皮条的妇女在那一带活动。“猴子”
说他基本上一两个星期都会出去吃一次“荤”。在那里“做生意”的主要是外地来
的农村妇女,以30多岁的“嫂子”居多,她们的目标也主要是外地来的民工和像他
这样的流浪汉,因此价格开得都不高,有时甚至几块钱都可以成交一次。
一路上“猴子”侃侃而谈,说起这类龌龊勾当在他脸上找不到一丝羞涩感。相
反,他大有以“嫖场高手”而自居的味道。说起第一次嫖娼,“猴子”说是在他大
约24岁的时候,那时刚被劳动教养两年放出来,在劳教所他曾听一位“难友”讲过
在某个劳动力市场(指原来的街头非法市场,2000年被取缔)嫖娼的事,出来后自
己就想亲自去尝试一下。那时胆子小,不敢上去和那些女人搭讪。一个女人主动找
了他,自此,“猴子”像中了魔一样,有钱就去那些地方,还成了一些女人的常客。
“你就不怕染上病?”我不无担忧地问。“猴子”一副老手的样子,说:“要
会看!做那事之前先看一看,像我有经验的就能看出来,八九不离十!其实她们也
怕你有病,做事之前会帮你用药水洗,自己也洗一下。”我又问:“那用不用套子?”
“她们一般都要求用,但我从来不用!”
“猴子”说,做这事他不怕得病,但是怕警察。2001年3 月份,他在汉口崇仁
路一家发廊嫖妓,被宝丰派出所的民警抓了现行,关了7 天,交了500 元罚款才被
放出来。罚款是他当时的一个老板替他交的,至今还欠着那个老板的人情。
尽管被抓,“猴子”依然改不了嫖妓的习惯,他挣的钱大多数都用来给那些女
人了。“猴子”说,我这辈子是不可能找到老婆了。嫖妓,是这个29岁的流浪汉解
决自身生理问题的惯常手段。
说话间,不知不觉已走到目的地。上了人行天桥,我和“猴子”来到天桥南侧
的一条人行道上。路灯下,行人三五成群地来来往往,人流中,果然有几个如“猴
子”所说乡下妇女模样、抹着口红胭脂的女人在那里鬼鬼祟祟地游荡,眼睛瞄着过
往的行人,不时找人上去搭话,似乎在寻找着猎物。
“猴子”偷偷告诉我,那些就是拉皮条的。她们有的只负责拉客,把“客人”
带到附近租住的房子里,有另外的“小姐”陪“客人”,她们只收取中间费。但也
有自己拉客自己“做买卖”的,一般是那些涂脂抹粉还有几分姿色的。
“猴子”毕竟是经验老到,他告诉我,到这里来的,有的是过路人,有的是嫖
客。如果是过路人,一般都不会在这里停驻,如果是嫖客,则会在这里站着,装成
一副散步或等人的样子。那些妇女很善于发现目标,能迅速觉察到哪些人是她们等
待的猎物。“猴子”嘱我站在路边电线杆下不要动,果然,一会儿的工夫,一位约
摸40岁左右的妇女走上前来搭话:“两位先生,要不要潇洒一下?”
“潇洒”在武汉话里就是“找乐子”、“玩”的意思。“猴子”接上那女人的
话茬儿:“嘛样个潇洒法?”那女人一听,就知道来了“生意”,忙不迭地进一步
介绍:“给你们两个一人找一个漂亮的,小姐、嫂子都有,包你们满意!”我对那
女人说,主顾只有“猴子”一个,我是陪他的。那女人便拉着“猴子”在一旁谈起
了价,最后商定了价钱,其中1/3 是付给她的介绍费。
只几分钟的时间,一桩肉体买卖就这样快捷地成交了。我欲跟随“猴子”和那
女人一同去“做生意”的地方,那女人却把我拦住了,说只能带“猴子”去。“猴
子”便让我在天桥附近等他,他很快就会回来。我只好目送着“猴子”被那女人带
进附近一条狭长的民居小巷。
几分钟过后,那40岁左右的女人首先从小巷里走出来。看到我,说已经给“猴
子”介绍了个“小姐”,两人正在潇洒,然后费了半天口舌要我也去潇洒一下,见
我始终无动于衷,便继续在天桥下游荡着寻找别的猎物去了。交谈中知道,她是仙
桃人,受几位“小姐”的委托专门在外面拉皮条赚取中间费,自己并不亲自“做活”。
至于“小姐”的情况,她说有嫂子也有姑娘,都是外地来的,在附近租了房子,一
般自己不抛头露面,全靠她们这些年纪大些的在外揽客。我问一般都是什么人来这
里“找小姐”,她说来这里的人档次都很低,大部分是外地来的民工,本地的主要
是一些中老年人。她还说,有一天晚上,三个白天在地上磕头讨钱的乞丐来找她,
给她100 元钱,要求每人找一个“小姐”。
约摸过了半个小时,“猴子”从巷口走出来了。见到我,一脸邪笑地问:“你
怎么不找一个玩玩?”我说我怕病。他说我看是不是你有病,然后找到刚才那拉皮
条的女人,说:“你介绍的这个也太老了点,下次再介绍个年轻点的!”那女人忙
陪笑地说:“那么点钱你还想耍几好的!好好,下次再来我就帮你介绍一个好点的!”
两人谈笑间,丝毫没有意识到刚刚做完的是一桩见不得阳光的龌龊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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