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 节:山西:国有股独大,让煤老板走开(4 ) 随着中国产业发展空心化迹象日趋明显,民间资本对实业的兴趣越来越小。 这一新情况对整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不利影响在2010年开始显现。决策层也开 始从务实的层面思索如何让民营资本尽快投向实业,以避免大量资本过度投机带 来的经济动荡。 2010年9 月下旬,山西出台新的煤改方案。为避免浙江民营资本利益受损, 山西省允许此前在煤改政策中" 滞留" 的温州民资入股国有煤炭企业。按照新方 案,温州投资者可以以被并购的小煤矿为股份,和参与兼并重组的国企一同设立 子公司,并依附于国有煤矿。此外,兼并重组后没能拿到的补偿余款,可以作为 资本入股国企。 只是,还有一条不得不遵守的新规定,即在新设立的子公司中,国有企业占 总股本的51% ,民营资本占总股本的49% ,双方可以共同参与公司管理运营。 毫无疑问,这次政策修订为民间资本打了一针兴奋剂,煤改时不能拿回的钱, 可以参股国有煤矿,继续留在山西参与煤矿经营。但49% 的股权限制,对温州资 本来说又带着不合理的意味,显然是为民间资本设置的一道门槛。市场经济是一 种讲求法制、公平与合理的制度,政府不应该在市场活动中执行限制性条例,而 是应根据规律行事,按照投资比例决定股份。在评估价格方面,未必国有企业控 股就合理,此外,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由国有企业控股。 当然,游戏规则不是在双方平等的条件下制订的,与地方政府相比,民营企 业仍处于弱势地位。无论如何,新方案的制订,仍然可以帮助温州民间资本减少 损失,对此,大部分没有拿到钱的煤老板欣然接受。 不过,既然政府对此前的煤改政策进行了反思,且已经跨出了一大步,何不 更大胆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