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在劫难逃(64)
同前面那只狗相比,这只狗瘦小委琐,一副下贱相。可谁能想到,就是这么
一条其貌不扬的狗,却让我们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真是" 狗不可貌相,海水
不可斗量" 啊。
伤口一直在流血,我们从路旁抓了一把土,糊在上面,渐渐结了痂,止住了
血。在地畔躺了一会儿,伤口并不怎么疼,可是腹叫如牛,饥饿实在难以忍受。
于是我们沿着一条大路,朝另外一个村庄进发。半路上,遇见一个人正在吃
饭,盛饭的瓦罐几乎象一个水桶,我们估计他是吃不完的,果真是这样,我们就
有希望得到半罐饭,于是站在一旁等他给我们剩下一些。这个人看起来很勤劳,
一大块地已经被他翻完了一大半,只有半夜起来一直到现在,才会有这样的劳动
成果。他坐在横放着的铁锹把上,两腿盘起,上身挺直。他吃饭的姿势很是特别
:不是低下头去适应瓦罐的位置,而是让瓦罐去适应头的位置,于是每吃一口饭
都要把罐子举得跟头一样高,使人觉得他并不是在吃饭,而是在进行一种对土地
的感恩仪式,十分虔诚。等了好半天,我想他应该吃饱了吧,否则这样没完没了
吃下去,我们吃什么呀,但想归想,他要吃我们也拿他没办法,我们就只要眼巴
巴瞅着的份儿。谢天谢地!他终于停止了!他把罐子放在一边,两只手一边一下
擦了擦嘴边的汤汁,然后看了我们一眼,当时我和哥哥都把这一眼理解为让我们
接受食物的信号,于是伸出双手,如果让一个过路人看见,还以为我们兄弟俩要
卡住他地脖子谋杀他呢。这个人确实善良,他端起瓦罐准备给我们,但不知出于
什么动机,他又低头朝罐子中的剩饭看了片刻,好象是舍不得,但就在这时,仿
佛半天里响了一个焦雷,他劈头盖脑打了一个喷嚏,一股灰色的鼻涕从鼻孔里窜
出,不偏不倚掉在罐子中,我的胃里一阵翻滚,正不知所措,就见那个人极其迅
速地用一个食指捞起那股鼻涕,轻轻一弹,我想他本来是往地下弹的,但由于他
的方位感不太好,这股鼻涕就被弹在我的身上,我的浑身一阵刺痛,正想着该怎
么打发这脏东西,却见那人说:给,吃吧。说着把罐子递过来。我俩转身没命地
跑起来,比刚才躲狗的速度还要快。可那人也提着罐子追上来了,一边追一边咒
:不知好歹的叫花子,我好心好意给你们留了半罐子饭,想救你的命,你们还看
不上吃……不就是掉了点鼻涕吗……可我已经捞出来了……你们还不吃……跑…
…你能跑过我吗……我们只顾没命地跑,听见后面的脚步声慢下来了,同时听那
人说:不吃……你们不吃我吃……我还舍不得给你们呢……我们停下来转身一看,
他果然在吃那半罐饭。
在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不快的善意比恶意更难摆脱,因而更令人痛苦。
可想而知,当我们终于摆脱了那半罐曾经躺着一条鼻涕的剩饭时,我们是多么地
愉快。我和哥哥相视而笑,快乐无比,但快乐的同时,我发现哥哥的嘴唇成了青
紫色,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奔跑后的喘息已经过去,我的呼吸基本恢复正常,可他还在没命地喘着,站
着不行,他只好蹲下,我问他感觉怎么样,他说只是气接不上,心跳得厉害,大
概是跑得太猛了吧。我说可是我跟他一样跑着,为什么我马上就好了呢。我问他
我的嘴唇是不是也是紫黑色,他说不是,说我的刚停下来时有点白,慢慢就正常
了。我们相对无语,我的心情很是沉重。后来,他的呼吸渐渐平稳,也因为一件
十分现实的事情——饥饿——继续发生着,他的嘴唇、呼吸与心脏之间的关系问
题,就只好被搁置了。
说到食物,我的心情是十分沮丧的,因为今天的两次失败已经警告我们:这
一天不走运。回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偏西,而在茫茫人海中,究竟谁能给我们
一口饭?我想,给饭的人肯定是有的,但难的是你无法得知这个人究竟是谁。我
曾经作如是想:如果有一位高人能帮你预测你所需要的这一切,在乞讨的生涯中,
你不就可以一帆风顺了?但想到这儿,我马上觉得这种想法很是可耻,也很愚蠢,
便不再往下想。乞讨已经是不劳而获,还想要" 一帆风顺" ,不更是不要廉耻吗?
但是你得承认,选择乞讨作为生活方式,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首先需要勇气。
有一件事次我至今都无法忘记的,就是当你作为一名乞丐离家回家的时候,你只
能现在鸡叫或者深夜无人的时候出村进村。这种怕人躲人的心理作用是如此顽固,
使我在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许多年以后,回到阔别的故乡时,仍然有一种低人一等
的卑怯,生怕别人把我当叫花子看。当然,别人的眼神分明告诉我,我有点衣锦
还乡、荣归故里的威风。但一个人如果一日作贼,他作贼的历史就会成为别人终
生的记忆。在我看来,乞讨其实是比作贼还要可耻的事。我们那一带,人们称乞
丐为" 要馍吃" 。直到现在,回到老家,别人无意中说起" 要馍吃" 这个词时,
我心中惶恐不安,总觉得这个名词是天下最刺耳、最丑陋的词儿。每当这时,我
总在心中默默地乞求:你们换个词儿吧,叫乞丐或者叫花子不是好听一些吗?但
是即使作了乞丐,你还得活得乐观一些,得没事儿找乐。我读过一首很奇特的诗,
这是一首乞丐诗,对这首诗我至今还能倒背如流: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