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前言(7)
孔子说:「父亲在世的时候,观察做儿子的志向。父亲不在世了,便观察做
儿子的行为。在守丧的三年当中,能够坚持不改变父亲在世时的所有言行原则,
就是孝子。」
〔引述〕
子女为父母所生,却不为父母所有。子女想做的事情,不一定要和父母一样。
但是,为社会人群做出良好贡献的志向,应该是相同的。所以父母在世时,子女
应该学习父母的正当志向。等到父母逝世以后,还应该保持父母所教导的正当行
为。至少在守丧三年期间,能够坚持不改变父母在世时的言行态度。
现代人不可能守丧三年,但是孔子对于孝子的要求,迄今仍然具体可行。学
习父母的正当志向和言行态度,原本就是家庭教育的重点。在家学做人,到学校
充实知识,成为现代人的基本教养。继承父母的志向,秉持父母的言行态度,可
以形成坚实的家风。如此世世代代传承下去,人人不忘本,必然造成家庭教育的
强大力量,可以确保子弟血浓于水的共识。
〔生活智慧〕
( 一) 一般家庭,父母的志向未必十分明确。子女能不能继承?实际上也不
十分重要。孔子这一番话,应该是针对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或社会上负有重责
大任的家庭,目的在于促使这些家庭的子女,在继承父业时,要特别重视经营理
念的持续发扬光大。
( 三) 继承大业时,先依据先人所遗留的理念,至少试行三年,完全了解其
中
的奥妙,再做出合理的调整,这才是孝道的表现。
( 三) 一般家庭,要看父母的志向是否正确,再决定应不应该继承下去。最
好的办法,其实也是先照着实施,三年之后,自己有深切的体认再来变更,以策
安全。
〔建议〕
凡事先了解,然后求适应。有了心得之后,再力求改善,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做法。
〔原文〕
十二、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
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主旨〕
行礼要从容合节,才算可贵。
〔注释〕
( 一) 「和」是从容不迫的意思。
( 二) 「先王」指古代圣王。
( 三) 「斯」是「此」,指礼,指和。
( 四) 「知和而和」是指「知礼贵和」,而全心全意求从容不迫。
〔今译〕
有子说:「礼的运用,以从容不迫为可贵;先王所有道理中,最美好的就在
于礼。不论大事小事,都应该依照这种要求去做。但也有行不通的,那就是知道
礼要从容不迫而全心全意想从容不迫,不知道以礼来节制,也就行不通了。」
〔引述〕
礼的后面,经常加上一个「节」字,成为礼节。意思是礼多往往令人怀疑,
还不如有所节制,来得合理。
一个社会的传统习俗,以及所认可的善恶标准,所形成的共同习惯,便是礼。
对社会中各个分子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约束力,构成大家共同遵守的社会秩序。
我国先贤以从容不迫的可贵精神,力求减少礼俗对个人的过分束缚。只要我们在
从容不迫和以礼节制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就不会觉得礼教吃人。也不致过
分随便而令人吃惊,因而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
〔生活智慧〕
( 一) 礼和理同音,似乎在提醒我们,礼也应该合理。过与不及的礼,都不
能达成和为贵的要求。人与人相处,固然和为贵,但是和要和得合礼,也就是合
理,才不致和稀泥,令人厌恶。
( 二) 中华文化的精华,在和、合二字。和而能合,那就必须人人知所节制。
凡事以合理为原则,才能够在和谐中寻求密切的合作。
( 三) 若是只知道和气,只求和谐,而不能用礼来节制。时间一久,便丧失
了是非。这种和稀泥式的和,还不如不和。可见人人知礼、守礼,是和谐社会的
必要基础。
〔建议〕
礼多必诈,是一般人对于过分有礼的一种警觉。时时保持合理的礼貌,使大
家放心。
〔原文〕
十三、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y ùan)耻辱也。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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