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八佾第三(3)
〔原文〕
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主旨〕
孔子感叹当时诸侯僭乱。
〔注释〕
(一)「夷狄」指蛮夷之邦,异邦。
(二)「诸夏」指中国境内各诸侯。
〔今译〕
孔子说:「夷狄异邦都知道有君长,不像中国诸侯这样僭越规定的界限,不
遵守君臣的名分。」
〔引述〕
华夏和夷狄的分别,不在于种族、肤色、贫富,而在于文化。文化高的称为
华夏,文化低的称为夷狄。文化程度较低的政府,如果重视法律和治安,也能够
逐渐提高文化水平而近于华夏。反过来说,文化高的部落,若是不遵守礼的规范,
岂不是愈来愈像夷狄,令人十分担忧!
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君,并不是专指居于君位的领导者,而是扩大范围,泛指
负责法律和治安的政府。就算诸夏的文化水平比较高,一旦陷于无政府状态,那
就不如夷狄了,这是孔子看到诸侯的僭越礼节,所发出的感慨。
〔生活智慧〕
( 一) 如果自己认为文化水平较高,就应该时时表现出知书达礼的样子,加
上内心的诚意,自然彬彬有礼,不致成为有知识却不懂礼仪的人。
( 二) 若是觉得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就应该重视法律和礼俗,并且确实遵守,
不致妨害社会的秩序。更进一步充实自己的道德修养,以免干扰别人。
( 三) 不要以种族或地域来分别人的高低,却应该以文化水平的高低来衡量
人的修养程度。大家都重视文化,社会自然和谐安宁。
〔建议〕
从自己做起,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以促使民生进步,大家才能安
居乐业。
〔原文〕
六、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r ǔ)弗能救与?」对曰:「不能。」
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主旨〕
孔子感叹季氏不遵守礼仪拜祭泰山。
〔注释〕
(一)「旅」是祭名。祭泰山是天子才能施行的大礼,季氏祭泰山,显然不
合于礼。
(二)「救」即挽救、阻止。
〔今译〕
季氏是鲁君的臣,居然要去拜祭泰山。孔子的弟子冉有,正好是季氏的家臣,
所以孔子特地对冉有说:「你不能设法阻止吗?」冉有答道:「我没法子阻止。」
孔子感叹道:「唉!难道说泰山的神还不如林放那么懂得礼法,愿意接受不合礼
法的祭祀吗?」
〔引述〕
祭拜泰山,按照礼制,只有当时的周天子和鲁国的君主才能施行。季氏是鲁
君的臣,不够资格祭拜泰山。但是他坚持要这样做,冉有也阻止不了。孔子虽然
不赞成,却也毫无办法。只好寄望泰山的神,不接受这种不合礼法的举动,实在
觉得十分无奈。林放曾经向孔子请教行礼的根本原则,留给孔子很深刻的印象。
现在对季氏没有办法,更使孔子想起这位懂得礼法的鲁人,所以才有这样的感慨。
〔生活智慧〕
( 一) 看到不合礼法的事情,想办法加以劝阻。如果没有办法,只好让违反
礼法的人,自作自受,亲自去承担所产生的后果。
( 二) 最要紧的,还是约束自己,不要做出不合乎自己身份地位的举动,以
免贻笑大方,甚至于令人难以忍受。自己管好自己的行为,别人就不会管我们,
这是自律的最大好处。
( 三) 礼为大众所遵行,日久逐渐凝固,便成为一定的形态。孔子依据这种
大家公认的礼俗,来批判季氏的行为,并不是凭着孔子自己的喜恶,这是我们应
该学习的批判标准。
〔建议〕
对于个人交际的礼节,社会的风俗,以及国家的制度,最好不要一意孤行,
标新立异,故意加以改变。
〔原文〕
七、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主旨〕
孔子劝导世人要礼让,不要有意气之争。
〔注释〕
(一)「揖让而升」是指古时的射礼。二人并进,互相三揖以示尊敬,然后
才升堂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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