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为什么山西失去了曾经的核心地位?(2)
在漫长的历史上,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国家的税收来自土地税,贵族、
士大夫和豪门地主的收入则来自于地租,这二者自然都压在农民身上。当着国家
既要收税,又不能制止豪门地主兼并土地之时,那就会本末皆失,结果就是天下
大乱。近代以来,由于国家既要赔款、又要自强,国家于税收方面更是空前加强,
小农交租、自食后自然无力完此重税,于是只好向地主去借高利贷,如此又造成
地主、富农也无意投资于土地和生产,而热衷于从事金融高利贷,这是因为放高
利贷比其他投资——包括投资于土地、农业生产更加有利可图。于是,近代以来,
地主就越来越不再是农业生产的促进力量,而成为农业生产的毁坏力量,这一点,
陈翰笙先生在1930年代研究美国烟草公司在华进行资本、资源掠夺的名著中,早
有清晰描述。而解放初华北、山西地区农村借贷利率之高,这在英国人柯鲁克夫
妇的《十里店》这本书中也有很深切的描写," 一出《白毛女》,唱响新中国" ,
而《白毛女》中揭露最深的,也是华北农村高利贷之残酷。因此,认为地富阶级
是中国农村恢复生产的主要动力,为了农村生产计,就不能触动他们的利益,这
其实是没有看到近代以来农村地富的主要功能早已经不是发展生产,而是在农村
实行金融借贷——或者说是美国学者杜赞奇所谓的" 赢利型经济" 。
农村要发展、农业要振兴,首先需要的就是资金。而解放后国家在农村地区
推行的" 活跃借贷" (指贫困户在青黄不接时期向大户借贷生产、生活资料,待
收获后加倍偿还)的号召之所以没有效果,就是由于它不以土地为抵押,故大户
公开不从政令,而绝不愿借贷于小户,这就是因为借贷无从抵押之故;而如果一
旦允许以土地为抵押,口子一开,则大规模的农民失地现象必然发生。1950年代
以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决定要走农村集体化的道路,一方面是由于农业依旧是
国家税收的来源,但另一方面,则更是由于只有这样做,才有利于国家对农民和
农业的扶持。国家通过政策和贷款(主要是以供销合作社的形式)所扶持的只能
是农村集体(至于" 集体" 之大小可以商议),当然不可能面对汪洋大海一样的
小农个体去逐一扶持,因为任何国家(包括共产党领导的立足农村基层的国家)
都不可能承担得起这样巨大的行政代价。而没有国家的扶持,全靠农民自发当然
不能产生农村工业化和产业化,只能产生出剥削农村和农民的、非生产性的高利
贷食利剥削阶层,这已经为历史反复证明。何况当时的中国,一没有资金二没有
市场,从而无法以大规模转移农村人口的方式来进行工业化,这个问题实际上是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引进国外(以港台为中介)资金和面向海外市场的方式来解决
的,但是,它依然要决定性地受制于海外的资本和市场,进一步使得中国经济受
制于外国金融和市场垄断。今天国家免除了农业税,这当然是几千年没有的盛举,
但这毕竟离把中国农村发展起来还有很大的距离。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强调"
要把农村建设好,甚至建设得与城市一样好" ,这在当年可能是高远的理想,但
于我们今天而言,却是必须面对的实实在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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