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权力有值值几何(7)
上面说到的是隐权力集团的权力收益。我们再来看看知县的权力值。如果按
清代的正式年俸加养廉银计算,也不过是一千多两银子。显然,这严重地低估了
知县的实际权力值。我在民国学者蒋梦麟的一篇文章中找到一个比较真实的参考
值。蒋梦麟说:“以我的故乡余姚县而论,就我所能记忆的,没有一个知县在我
们的县里任职一年以上。正常的任期是三年,一位知县如果当上三年,大概可以
搜刮到十万元丁当作响的银洋。”十万元银洋,相当于七八万两白银,平均每年
即有二三万两的收入。
这个远远高于县官正式工资的权力值,还可以从晚清稗官野史上找到旁证。
据《清稗类钞》记录,山阴人蒋渊如与四名朋友合资捐官,蒋当了知县,友人则
分别充任师爷与长随,五个人舞文弄法,狼狈为奸,每年敛取不义之财多达二十
多万两银子,平均下来,每人也可分赃四万多两。晚清年间,湖南有一首形容县
官收入的民谚也说:“不贪不滥,一年三万。”可见一个县官一年期的权力收益
大致在二万至四万两银之间。
其他官员的权力值呢?根据张仲礼先生对清代官员额外收入的研究,再加上
这些官员的养廉银(正式俸禄只是官员收入的零头,大可略去不计),就可以估
算出他们的实际收入。我将部分重要官员的大致年收入(包括正式工资与额外收
入)列成一个简易表格: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发现,官员的实际收入,并不是绝对地与品秩成正比。
比如内阁大学士与六部尚书是一品大员,但他们的实际收入与从四品的知府相当
;六部侍郎与各省巡抚平级,但实际收入远不如后者。原因是,京官一般不经手
钱粮征收,能用来染指分肥的权力与隐权力比不上地方官。
上面罗列的官员收入只是一个估算出来的平均数,一名京官如果掌握着过人
的隐权力,那他的灰色收入与黑色收入就绝对不止是区区五万两银,比如前文提
到的家产近十亿两银的和珅。同样道理,一个地方大员如果实际的权力腾挪空间
受到压挤,则可能几年都捞不到一二十万两银。张集馨的经历可作为例证。
咸丰年间,张氏在甘肃当了一年半布政使,按照上表的估算,他应该可以获
得二十多万两银的收入,但事实上,张因丁忧回籍时,竟连路费都不足敷用。因
为他在甘肃一年半,受总督及同僚排挤,虽然名义上是执掌一省人事、财政大权
的布政使,但跑官要官的人都不找他,财政上的事他也无法全权过问,总之不但
没有半点隐权力,连正式权力也被变相剥夺了,难免“入项甚微”。
而比张集馨稍早一点丁忧离任的甘肃按察使明绪,却捞了个盆满钵满,单黄
金就积了三千余两,当时一两金至少值十五两银,三千余两金折成银子大约有四
五万两,另外,张集馨还为他张罗了一万两奠银。原来明绪是总督的身边红人,
“操纵黜陟之权,与制台(总督)无异”,其收入当然水涨船高了。
官场上的收入(包括灰色收入与黑色收入)分配,其实反映了一种更接近真
实的权力分布:一部分人尽管没有获得正式的国家权力,比如长随集团,却能闷
声发大财,因为他们掌握着含金量可观的隐权力;一部分人尽管品秩、官阶很高,
比如六部侍郎,但收入不算太多,因为他们能运用的权力空间相对有限。即使我
们计入肥缺与瘦缺的差异性因素,官员收入的数目仍能比较周全地体现官员的实
际权力值——能染指肥缺之人,通常也是隐权力资源比较丰沛者,比如人脉广泛,
比如后台过硬。如果一个人长年在清水衙门不得寸进,我们基本上就可以判断他
的隐权力资源着实可怜。而且,官员要搜刮地皮而不被查参,也离不开隐权力系
统的庇护,“朝内有人好做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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