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隐权力的维持成本(6)
因此,我们想象出,要在官场上混碗饭吃,与上司、同僚乃至下属之间多加
联谊,该是多么重要的事。县官之所以成了招待所所长、督粮道之所以成了“三
陪”,无非是因为权力需要用人情来维持,而人情则需要用接待来维持。这里的
人情,已不再是单纯的人际交往,而是一种重要的隐权力介质了;这里的接待,
也不是简单的尽地主之谊,而是持有或增持权力(包括隐权力)的必要成本。
而对于那种充当不了隐权力介质的纯粹人情,张集馨其实出手并不大方,甚
至有点吝啬。比如他给京官们送礼,舍得一掷万金,可老丈人进京治病,向他借
二千两银,却没有答应,只送了三百两,还不大乐意;他在陕西当督粮道时,接
待要员不敢稍有不周,但老丈人派人来西安向他索要几头健骡、几件狐皮袍,他
也没有答应,甚至觉得老丈人一再索需,“未免不近情理”。
半制度化的送礼政治
人情关系既然具有维持官员权力、隐权力的重要功能,那么我们就不会奇怪
:为什么帝国官场会发展出一套半制度化的送礼名目,什么“别敬”、“程敬”、
“炭敬”、“冰敬”、“三节两寿”等等。这几个“敬”要解释一下。所谓“别
敬”,指地方官赴任前向京官告别时致送的礼金;“程敬”是以路费名义送出的
礼金;“炭敬”、“冰敬”是冬夏两季送给京官和地方领导的礼金;“三节两寿”
则指春节、端午、中秋及领导本人、夫人的生日,这也是必须要送礼的日子。
上述种种名目的送礼惯例,又总称为“陋规”。陋,是丑陋、见不得人的意
思;规,可以理解为规则。“陋”而且“规”,说明这已经是一种半制度化的官
场守则。尽管任何正式的官方文件都不会给官员规定送礼的义务,但是,致送陋
规的官场守则,无疑是所有官员心照不宣并共同遵守的,连礼金的规格都有了约
定俗成的标准。在张集馨生活的道光年间,甚至出现了由省财政部门统筹收取陋
规的成例,据《清宣宗实录》记述,巡抚、布政使与按察使衙门的幕友每年也要
收受节寿陋规,由首县(省衙门驻地的知县)摊派给各州县,再由藩司用印札代
为催取。
致送陋规方面的支出,张集馨也留下了详细记录。他被任命为陕西督粮道时,
出京之前向京官送礼辞行,一来感谢诸位此前的照顾、提携,二来拜托各位以后
多多照应,共送出别敬一万七千两银子,折合人民币约250 万元。当时张集馨并
无积蓄,别敬的钱是向广东洋行、朋友和西洋人借来的。不过,他任督粮道一年,
不但连本带利还清了借贷,还给仪征老家寄回一万多两银子。可见督粮道的权力
含金量确实非同小可。这笔权力收益当然是来自对百姓钱粮的浮收,张集馨也心
中有数,因此“心每不安”。我觉得,能心每不安,算是有良知的好官了。
其他张集馨记录在案的别敬还有:任四川按察使时送出一万五千余两,任贵
州布政使时送出一万一千两,调任河南布政使时送出一万二三千两。别敬具体如
何分配,张集馨也有记述:军机处(清廷的处决机构)大臣每处四百两;上下两
班章京(军机处办事员)每位十六两,如有交情或相通信、协助办摺的京章,百
八十两不等;六部尚书、都御史一百两;侍郎五十两;其他部门领导五十两,按
级别依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有世交的朋友,概行应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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