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隐权力的维持成本(7)
可以看出,别敬的份额,大致是按京官的权力等级进行分配的。比如军机处
大臣实权最大,所以孝敬的数目最多,章京虽然是小办事员,品秩很低,但“有
交情或通信办摺”的京章,因为掌握着影响张集馨仕途命运的隐权力,也需要奉
上较多的银子。
以上是别敬的支出,以其他名目送出的礼金,也是一个大数目。张集馨的记
述说,他担任陕西督粮道时,驻西安的将军过三节两寿,督粮道每次得送礼八百
两银,另外还有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驻西安的两名都统(军区长
官),每节每员送银二百两,水礼四色。八名协领(军区中层将领),每节每员
送银二十两,上白米四石(折银约八两)。将军、都统还推荐家人在粮仓工作,
其实也就挂个名不干活,按节领工资。这是地方文官对驻地满族军官的尊敬与照
应。当时的八旗兵骄横跋扈,如果招呼不周,他们领粮米时就会百般挑剔,平日
以刁难老百姓为能事的粮仓管理员,这时也是秀才遇上兵,只能忍气吞声。督抚
以下的地方官又无权节制官兵,所以对管兵的将领们需要先打好关系。
给陕西巡抚的礼金则按四季致送,每季送一千三百两银,一年下来,就是五
千二百两,巡抚三节两寿,还要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给陕甘总督的礼金按
三节致送,每节一千两,再加上表礼、水礼、门包杂费,派人到兰州呈送,一年
合计也得三千多两银。另外,每年春节还要给部分京官送去炭敬,至于数目多少,
张集馨没有记录。
张集馨的宦游人生后期,由于遭受弹劾,数度被革职,又起复,几经宦海沉
浮,见惯官场险恶,萌生退意,加之权力值下降,收入减少,因此对于官场应酬、
联络人情的慷慨程度已大不如前。尽管如此,他任甘肃布政使时,给地方实权派、
按察使明绪张罗的母丧奠银达一万两之多;在任福建布政使时,送给总督与巡抚
的寿节礼金及门包,也有八百余两银。
张集馨三十七岁出任知府,六十六岁请假回京,宦游三十年,扣除中间被参
革职和丁忧离任的十年,主政一方的时间达二十年之久,所送出的各种“敬”究
竟有多少呢?我估算了一下,张氏有记录在案的,按记录的数目计,没有记录的
三节两寿礼金,按较低标准的每年一千两算,合计起来,二十年来,张集馨至少
送出了十万两银的规礼。应当说,这个估算是非常保守的。
至于张集馨收受的规礼,由于他在这方面比较克制——以致曾有一名属吏向
领导控告张集馨:“不收节寿,外沽廉洁之名,内存刻核之实”——留下的记录
也较少,所以尚无法估算。不过,若说张集馨完全不收下属“孝敬”,我也不相
信,因为规礼如果只出不入的话,张集馨只能喝西北风去。而张集馨当然没有喝
西北风,恰恰相反,晚年时,他还有余钱购置田宅产业,给自己捐加顶戴花翎
(捐输两次,共花去一万两银)。
按当时的白银购买力折算,十万两银值人民币1500万元。以现在的眼光来看,
给领导送上一千多万元,显然是毫无疑义的行贿罪了。然而在晚清官场,陋规虽
陋,却也不全然是贿赂行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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