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食权者的分肥原理(3)
金太和放出话来:“如果官司打赢了,一人担,免得百人下水;打输了,就
准备死。”乡民都支持他,凑份子给他出诉讼费,崇阳县有名的讼师、生员钟人
杰为他代写了状纸。金太和先是向崇阳县衙呈状,王知县不受理,又一路告到武
昌府、湖广总督衙门。结果,崇阳的漕弊不但没有改变,金太和本人也被长期关
押。官差盘根错节的势力岂是那么容易扳倒的?
身陷囹圄的金太和想到了大状师钟人杰。他托人向钟人杰求助,钟人杰又找
他的好友、同是讼师的汪敦族和蔡德章商量,另一名有官方背景的好友陈宝铭也
参与了进来,四个人最后决定将官司打到底。于是四人分头下乡联络粮户,收取
诉讼费,经过了五六个月的活动,全县四十八堡都串通了,大小粮户都愿意闹粮
案。
道光十八年(1838年)端午,金太和的侄子金瑞生与讼师蔡德章一起去武昌
告状,湖广总督周天爵准状,行文要求将被告名单上的崇阳粮胥提省讯问。此时
崇阳已换了新知县,他似乎并不回护粮胥,把总督文件上有名字的人统统交了出
来。案情很快审明,涉案的粮胥被革职,书差自行附加的乱收费也被废除了。这
个官司能打赢,以我们对清代官场的了解,估计不得不归功于地方头面人物钟人
杰、陈宝铭等在幕后的多方打点。
金太和回到崇阳县,立即被乡民当成了反抗漕弊的英雄。他和钟人杰等人回
乡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向众粮户摊派诉讼费,按税额分摊,每两银收二百文,
总敛钱两万多文(折银约一千多两)。小户见他们为民除害,不但乐得掏钱,而
且甘愿以命相许,为他们助势。这也可见从前官府的盘剥,有多神憎鬼厌。
金太和等人做的第二件事是,根据崇阳县十一个乡里,制作了十一张粮柜,
分注里名,抬送县堂,然后刊刷传单,派定日期,让粮户依期纳漕,自封投柜,
不让粮胥下乡扰民。
也就是说,胥役原来在收漕事务上的加害能力被限制了,他们的利益也显然
受损了。而破坏了胥役盘剥旧格局的金太和、钟人杰等人,则因为掌握着对粮户
的造福能力,在新的权力格局中确立了他们的权威,并获得了可观的权力收益。
食权者:“刁衿讼棍”
崇阳县的胥役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煮熟的肥鸭子飞走到别人的锅里去。他们
把金太和捉住扭送县衙,办他“把持钱粮”之罪。此时崇阳县的知县又换了,新
知县折锦元将金太和上解武昌府,武昌知府则将此案“延搁不结”,金太和又长
期身陷牢狱之中。官差收漕,又恢复了旧规。
尽管金太和入狱了,但钟人杰等民间活跃人物还在继续组织粮户与粮胥抗争。
道光二十年(1840年)冬漕开仓时,钟人杰等人率众闹漕,只准每石米加征二斗
二升的附加税,对胥役巧立名目的浮收全部不承认。次年,因为胥役在粮户交米
给票(串票,指完税凭证)时,百般刁难——大概是因为陋规被革,心情不爽吧,
钟人杰又趁花灯节之机,以送灯为名,暗藏器械,统众入城,拆毁粮胥房屋,抢
掠资财衣物,在县城中盘踞了三日。又制订了禁革钱漕积弊的章程,胁迫知县折
锦元加盖县印,以后按照新章程征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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