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像以往每个上午一样,我喝了一杯不加糖的淡奶,然后坐在沙发里,翻开夹着
书签的那一页,继续着昨天,大概日后的岁月就这样像翻过一张张日历卡片似的平
平淡淡乏味无奇地掀过去。
上午十点钟,阳光已在窗子外边尽情玩耍,它们爬上对面楼房的阳台,倾听留
声机流出来的美妙音响,然后得寸进尺一点点走进人家的房间,闻点人类的气味,
好在夜晚回到天穹之后有所回味。
我所以这样认为,是由于我常常回味点什么。如果我的生活没有了回忆我几乎
不能活下去。黄昏时候最惬意的事情就是披上一件雪白的或者纯黑色的外衣到野外
荒地里走步,那些音乐般向下滑动的蓝色夕阳把我周身涂染上淡淡的血晕,有时是
浓黯的阴影。我一个人在旷野里闲闲散散地走,像只无拘无束幽静安详的鸵鸟那样
闲庭漫步。这时候我的潜意识总是异常活跃,它会根据我的情绪状况,在心里流动
起一段相应基调的旋律,我便踏着这种无声的只有我自己能听到的音乐步行。边走
我边回味点什么,大约走上一小时。晚风来的时候,太阳就回家了,我也怅怅然回
家。
并不是我独处时都是在做回忆这件事,有时也弄出点什么,但很奇怪,那决不
是诗,而常常是给某人的一封诀别信。这是我的癖嗜。
我的确有一些在别人看来古怪又荒唐的癖嗜。譬如,走在街上我常常愣头愣脑
朝着一面墙壁或电线杆径直走去,直到我的头被重重地一击,神儿才醒过来;最可
怕的是我骑自行车,姐姐每次在我出门前总要说上一大堆“精神集中”、“专心致
志”这类说给低能的小学生的话,然后还要看上我一阵,直到我的影子消失,像是
永别似的,可是我照样会直奔公共汽车冲去,一直到我像个勇士似的撞到已经停住
的汽车身上,我重重地从自行车上摔下来为止。自从两个月前我在一次事故中得了
轻型脑震荡,为了姐姐那痛苦万状的眼睛,我下定决心不再骑自行车。也是这次事
故,姐姐打定主意搬到郊外那片人迹荒凉的土地。我曾经努力去适应人流鼎沸喧嚣
繁闹的环境,努力克服那种孤寂默然、敏觉思虑的情绪状态——有一阵,我曾经试
着想出一些可乐的事讲给别人听,可我讲完发现人家没有一点乐的意思,其实我自
己也没觉可乐,只是费着劲儿做笑状。还有一次,我曾经对着镜子出怪样儿,可是
结果却是自己被吓得惊恐万状地用被子蒙住头泪流不止——我终于明白了:这些努
力全是枉然,我那些个与生俱有的非凡的癖嗜已经根深蒂固。
我的另一个癖嗜,就是常常身临其境地想象一些没影儿的事。比如,我常常想
出家当尼姑这件事,尽管我手头正准备交一位正经八百的男朋友。其实,连我自己
都可以百分之一百五地肯定我决不会去寺庙。并不是我与尘缘多么牵三挂四,主要
是我不能忍受把我长长披散的头发剪得一干二净,也忍受不了每日三餐稀粥咸菜,
最忍受不了的还是那种永远不能独自地和自己的心说会儿话的集体生活。我这种人
向来喜欢心灵充分自在,不用为应付他人而处于警觉状态。我想象我在某一个早晨,
天刚刚亮,我穿一身糙布衣裤上了路。既然是永断尘缘,离群出世,那么也就不必
和朋友永别或写诀别信这类动情之事。在荒原野岭走了七天七夜,终于寻到隐身寺
庙,跏跌之地,从此遁人空门,诵经拜佛,参禅论道,万缘俱灭,成佛依祖起来。
可谓一子出家,七祖升天。
……今天,我没敢让自己走神万里,放任自流。下午我将第一次以教师的身分
走进那所我读了五年书的学校。那些我不想见也得见的古板而千篇一律的灰色大楼
和千人共出一面、万人共出一声的机械式的寒暄,不断唤起我学生时代的记忆。
两点钟我准时走进办公室,本来我以为我的时间把握得不错,不前不后,不给
人任何感觉。可是我错了。
密密麻麻的办公桌前只寥寥坐着几位老先生。我礼貌讨好地打了招呼,几位老
先生回给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亲切。
两点半钟左右,所有人鱼贯而人。主任坐在门口,进来一个人他低头在纸上划
一下。我看了看那张纸,立刻被那些复杂的符号唬住了:△○VSX □十……就像莫
扎特有写不完的好旋律一样,主任有用不完的符号表示这表示那。我不知道今天几
乎所有的人都误点半小时怎么记法,但我仍然对主任能够清楚不误地使用这么多符
号油然而起一种敬仰。
延宕半小时会总算开始了,由一位专管“每周一会”的什么“长”主持。先传
达计划生育和大龄青年教师的婚配问题;然后说学校的“技院部”如何被学生糟改
成“妓院部”;再说谁谁谁只想成名成家不择手段终于堕落成一只破鞋;再然后说
X 班与T 班的两名男学生同性恋发展到鸡奸程度……所有的老先生都埋头忙着喝茶,
所有年轻人都心不在焉样却双眼发亮。
最后由主任读报纸:《第三者插足是败坏世风的大问题》,一直到下班铃声叫
响。
我刚站起身,一位男人就走过来自我介绍,紧跟着就扯起一位他认识我也认识
的人做为谈话媒介。他没完没了对那人评价一番,我简直不知他到底要说什么。我
偷偷看一下手表,硬支着脑袋有所反应,不住地点头应之不迭却什么都没听见。后
来他觉得一个人说有点乏味就换了个题目,问我喜欢不喜欢打乒乓球。我说小时候
喜欢并且是市体校主力球手。
“后来呢?”他找到一个共同点立刻就兴奋起来。
“后来我不喜欢打乒乓球而喜欢打网球,再后来又不喜欢打网球而喜欢跳方格
子玩的玻璃球,再再后来就什么球都不喜欢了。”
“你真有意思。以后咱俩打场乒乓球,我准输。”
“我准赢!尽管我已经忘记应该用哪只手握球拍。”我一点也没觉自己有意思,
而且对自己那唠哩唠叨的话厌烦透了。
然后我就不再顾面子结束这场没话找话的谈话。
他用标准的汉学家语音说:“Good—bye !”
“好吧,‘拜朵估’。”
真怪,外语系的人无论眼睛是黑是绿是黄,一律操纯正的标准北京语音说话,
偏偏其它系的人连屁都放得洋气。
太阳掉到灰色大楼底下,天空幽蓝而凝滞,没一丝风,没一点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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