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之后,依然好色
(音乐人李宗盛的一个感慨)
究竟男人好色? 女人好色?这话题一直在争在吵,可一直没结论。进入传媒疯
狂扩张年代,此类话题当属最佳大众争吵话题,其标准即有争论,没结论。
“有争论”保证了“眼球”,而“没结论”保证的则是“持续”。“持续吸引
眼球”,
多好啊多好啊。假使对此全无感觉,去当一个如我之流卖文为生小角色,大致
可以,不过,就别去竞标“CEO ”之类的角色吧。不配啊。
言及色或不色,作家狗子说:“刚开始恋爱的时候,男人更好色;结婚以后,
女人更好色。男人充其量不过是个药引子,真正的那副中药是女人。女人狡猾,好
色而不说,所以女人要化妆,要会各种身体语言,要会耍小脾气,使小性子……通
过这些把男人整晕,以使男人担好色之名而自己尝好色之实。”
狗子的话,一针见血。这种话,很多情感研究专家一辈子也说不出。不过,清
醒如狗子,也恰恰因此不会再在媒介谋生。媒介从业者的基本功与狗子的个人判断
正好相反:把复杂的搞简单,把清楚的搞糊涂……谁比他们更歹毒?
相比而言,倒是那些伪心理专家更适合在媒介混碗饭吃。专业、权威的面孔他
们有,更重要的是,他们有搅浑水的巨大能量。他们说,偏爱红色的男性比偏爱黄
色的男性更好色、偏爱紫色的男性比偏爱白色的男性更张狂,你信吗?或者,你敢
不信吗?
接受杨澜采访,李宗盛感慨丛生。问及敏感话题,全不躲闪,绝不妥协。李说,
二十岁时,便知道自己好色。那时想,可能到了三十岁,娶了媳妇就好了。可没想
到的是,到了三十,好色依然,四十,依然好色。他说,以此推理,恐怕到了五十
岁,好色仍然难免。
李说,现在已想开:一个人年轻时也许还需要改正缺点,可人到中年,则需要
与自己的缺点交朋友。如是,在那种温暖、宽谅的相互凝视中,世界和生活一起变。
李的意思,索菲亚- 罗兰也说过:直到学会爱自己的缺点,一个女人才变得真正美
丽。
一九四七年,诗人穆旦写过一首叫做《我歌颂肉体》的诗。这是我最喜欢的穆
旦诗作之一。诗中写尽作者对肉体、情欲复杂的热爱,委曲的歌唱。它让我懂得,
其实,很多时候,那才是一切的渊薮与源泉:尽管“它的秘密还远在我们所有的语
言之外”,但“它是大树的根”,是“从黑暗里出来的光明”,是“沉默而丰富的
刹那,美的真实”,也是我们人生全部的欢愉与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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