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张志新,一个时代的大悲剧的典型
这里我必须再写写关于张志新的案子。我在省委文艺处当处长时候,她是文
艺处的干事。她被判处死刑之后,行刑时怕她喊“反动”口号,是被割断了喉管
押上刑场的。据后来揭露出来的材料:判处张志新死刑是省革委会决定的,那天
一个上午省革委会常委的头头们,讨论判处了四十多个案子。专案组的人,每念
一个人的“罪行”(大都是“坚决反党社会主义,罪大恶极,民愤很大,建议判
处……”一个上午讨论四十个案子,可见草菅人命到何等地步!
我借了张志新的卷宗仔细看了,她在监狱中用手纸和自制的沾水笔,写了十
多万字,张志新表达的思想内容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一致的。所以我想:在
“文化大革命”这场浩劫中,并不是没有志士仁人,也不乏先见之明的智者,可
是民主没有了,法制没有了,奈何?
在平反张志新的冤案中,我特别佩服当时的辽宁省委书记任仲夷同志,在当
时的复杂背景下,他敢于决策把张志新定为烈士,是何等的胆识呀!
后来我以张志新为题材,写了一个短篇小说《镜子》。我当时对“文化大革
命”也有看法,但我没有勇气讲。张志新这面《镜子》,照得我很藐小。我后来
又写了两篇论文“为了悲剧不再发生”,就是联系张志新的牺牲,呼吁民主和法
制的。
回顾新中国历史,从1958年到1967年。中国面临两次崩溃边缘:一次是“三
年困难”,那一次经济崩溃了,但政权还是强有力的,信仰也没有发生危急,所
以政权得以支撑;第二次是“文化大革命”,政权垮了(各级组织被搞瘫痪了,
靠军管维持)但农村还保持着工分制。“分分,小命根儿”。为了工分,农民还
得种地。有人说“文化大革命”中是“工分救了中国”。如果这两次危急同时发
生,那真要亡党,亡国,亡头了。不是毁于任何敌人,而是毁于自己给自己制造
了灭亡。俗话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蠢人,屡屡给自己“制造虚设敌人”
岂不是更蠢吗?1962年在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说过:“同志们,要知道我们是很
蠢的呀!”可是发动了更蠢的“文化大革命”,是谁蠢呢?是党内民主,是社会
民主受到破坏,是缺乏舆论监督,使聪明的领导人也变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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