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莫兰本来以为,乔纳带来的案件资料应该会像报纸上的新闻报道一样吸引人,
谁知那里面满是专业术语和重复的叙述,她只看了一半,就打起了哈欠。
洗澡的时候,她忽然想起父亲教过她的学习方法——假如课文的内容太多太杂,
不妨自己提出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到课文中去寻找答案,这样不仅有助于理解课文
的内容,也能充分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她决定试试。
她很快列出了十几个问题,带着这些问题,重新将所有案件报告看了一遍,这
下她终于理清了这几起案件的脉络。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第一个死亡的是陈东方的妻子王小山。
一九九一年九月七日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有人看见她从D 区水云路二百弄里
跑出来,先是神情恍惚地在马路边站了一会儿,随后她向两边张望,看上去就像是
要穿马路,当时马路上人不多,多数人都没留意她,过了大约几秒钟,她突然两眼
望着前方,一边脱衣服,一边嘴里叫嚷着什么直接冲向马路中央。她与一辆正巧开
过来的面包车相撞,当场死亡。
王小山随身没有携带任何物品,她脚上套着一双粉色的塑料拖鞋,上身穿一件
白色长袖衬衫,里面没戴胸罩,下身只套了件灰色长裤,也没有穿内裤。她的头发
很湿,肩膀处的衬衫上满是水渍。根据警方描述,她死亡时,嘴巴微张,眼睛瞪得
很大,望向前方。——莫兰想起警察局那个反黑组花花公子说的话“她在看什么?”,
是啊,她在看什么,仅仅是在发呆,还是在真的在认真注视着什么?
当晚十一点,王小山的儿子陈牧野在医院停尸房确认了她的身份,警方将王小
山的遗物交由其带回。两周后,该案以意外事故结案。这起车祸,警方认定王小山
需付全责,但由于王家经济条件差,最后面包车的车主某国营工厂还是赔付了王家
两万元人民币,这笔钱交由死者的母亲保管。
因为该案发生在马路上,所以目击者众多。然而,所有目击者说的几乎都差不
多。他们看见王小山脱掉衣服,并听到她嘴里嚷着一句含糊不清的话,但谁也没听
清她在嚷什么。后来警方发现王小山平时说话就不太利落,因为她小时候曾经把自
己的舌头咬掉一小截。
莫兰很想看看王小山死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为什么有人一看照片,就
会问“她在看什么?”是不是她当时被摄录的神情中带有某种暗示?可惜,大概是
因为照片无法复印,乔纳的资料里没有照片。
第二件案子发生在一个多星期前。七月二十日凌晨三点,雷海琼的尸体在青风
中学的三楼女厕所里被发现。她的死因显而易见,是被人用刀从背后捅死的,一刀
毙命。死亡时间是当天晚上的九点至十点之间。值得关注的是,法医报告上说,雷
海琼生前曾经遭受虐待,她的手、腰、腿上都有不少新的香烟燎泡,大腿上还有大
片瘀青,根据法医判断,雷海琼死亡前已经有脱水迹象。
根据案情报告上的描述,雷海琼陈尸的姿态颇为特别。她是背朝上躺在女厕所
的走廊地板上的,左手臂伸向前方,左手向前竖起食指,右臂放在身体的旁边。莫
兰认为,这个怪动作很可能是雷海琼临死前向警方提供的凶手信息。
如王雪所说,雷海琼随身的确带了一个包。包内的物品包括纸巾、口红、香水、
眉笔、一个新的塑料袋、一支圆珠笔、一包话梅、三根橡皮筋和两张七月十九日的
晚报。
包里没有钱包,没有身份证、驾驶证、地址簿等任何可以说明其身份的东西。
因此,警方不得不在报纸上登载了认尸启事。
次日清晨,也就是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左右,雷海琼的弟弟雷海晨与其母亲
一起来到了D 区警察局,他们很快确认了死者的身份。雷海晨告诉警方,雷海琼不
住在家里,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逢年过节也基本不回家。“如果不是看到照片里
的人很像我姐姐,我是不会来的。”雷海晨说。凑巧的是,雷海晨就在青风中学高
二年级就读,只不过因为罹患先天性心脏病,他有部分时间都不得不在家自学。
从警方对雷海晨之后的两次单独谈话中不难看出,雷海晨已经成为“雷海琼案”
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警方照例询问了雷海晨在不在场证明。雷海晨告诉警方,案发
当晚他独自在家,其母晚上六点至十二点点在某私人工厂打工,其父则在S 市气象
仪表厂门卫室值夜班,没有人证明他在九点至十点之间在家,但是当然,也没人证
明他曾经出去过。
警方对雷海晨的描述也颇为耐人寻味。“在进停尸房之前,他请求警方给其母
亲提供一张椅子,以免母亲昏倒在地上;认尸的时候他情绪平稳,态度镇定,没有
流泪,凝视尸体面部达一分钟之后才作出肯定的回答。自始至终未表露出悲伤、忧
郁或愤怒的情绪,对于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十分合作。”
该案件因为发生在夜里学校的教学楼内,所以没有目击者。报案人是学校勤杂
工的女儿凌珑。据调查,凌珑跟雷海晨是同班同学,两人关系融洽,同学反应平时
两人经常在一起,雷海晨身体不适时,多半由凌珑送其回家。
凌珑称当天晚上自己失眠,因此突发奇想到教学楼去转一圈——她自称这是她
治疗失眠的惯用方法——结果无意中发现雷海琼的尸体。凌珑虽然跟雷海晨是同学
兼好友,但是她说她不认识雷海琼,因为她从来没在雷海晨家看见过雷海琼本人或
照片,雷海晨也从没跟她提到过他有这样一个姐姐。
由于雷海琼案现在仍在侦查中,所以案件的调查过程写得极为简洁。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七月二十二日清晨。案发经过没人看见,至今未找到目击者。
当天清晨七点十五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随即赶赴大理路十八号。警方在工地上
发现一男一女。女子已经停止呼吸,男子尚有气息,但后脑明显曾遭钝器击打。
被害人随身携带一个女式拎包,里面的物品有牛肉干一袋、菠萝面包一个(保
质期到七月二十一日)、花生糖一包、方便面一包、化妆棉一包、塑料绳一卷、财
务空白报表十张、发带一根,花色布袋一个。跟雷海琼一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以
确认其身份的物品,但警方很快就从那名跟刘玉如同时被发现的男子——高竞口中
知道了被害人的姓名。
被害人名叫刘玉如,现年四十五岁,本市人,是本市力容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
代表。邻居说,二十一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曾经看见她离开家,后来就没见她回来。
法医检验的结果是,刘玉如生前也曾遭到过虐待,身上有不同程序的割伤,手
腕上有明显的绳索勒痕。警方在工地简易房以及在简易房后面的垃圾堆里发现了她
的头发和衣服纤维。她的死亡时间是七月二十二日清晨六点之七点之间,死因经确
认为勒杀,凶器是两双X 牌弹力丝袜,警方在高竞的包里将其找到,高竞称对此一
无所知。高竞告诉警方,案发前一晚,他跟本案的报案人陈牧野约好清晨七点前在
大理路案发现场附近碰头,但他赶到工地后不久即遭到袭击,之后他就不省人事,
直到警方到达为止。
然而,陈牧野的说辞却与高竞并不吻合。陈牧野称他在案发当天清晨五点左右
收到一张塞进门缝的条子,要求他到大理路工地去取他父亲陈东方的物品,不想等
他赶到工地后,却发现受伤的高竞和被杀的刘玉如。陈牧野向警方承认,他认识被
害人,被害人是其父亲的朋友,但他跟被害人之间从未有任何交往。
警方似乎意识到陈东方是该案的重要关系人,在案件报告中专门附了一张陈东
方的户籍档案资料,资料的复印件上有人用黑色钢笔写了一句话:“陈东方目前下
落不明,正在查找中。”
最后一起案件也发生在三年前,报案人是铁路的机修工。根据他的描述,一九
九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晚上,十一点左右,他检查铁轨时,在轨道上发现了一个昏迷
不醒的男孩。他把这男孩送到了车站办公室,随后报了警,立即将男孩送往当地医
院救治。医生发现该男孩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建议警方尽快联系他的家人。
男孩于第二天早晨十点左右才醒来,但醒来后出现严重的记忆紊乱,无法正确
回答问题。警方在男孩的口袋里发现一张记录有电话号码的扑克牌,于是拨打了此
号码。当天下午,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来到当地派出所。他称自己是这个男孩的朋
友陈牧野,而他朋友叫刘小高,并保证自己会护送其回家。警方查到陈牧野和刘小
高确有其人,但警方没能联系上刘小高的家人,听陈牧野说,刘小高的父母都在外
地打工,平时刘小高跟奶奶同住,这几天他奶奶住院了。警方觉得陈牧野的叙述没
有问题,便护送两个男孩上了回S 市的火车。
莫兰猜想这个所谓的刘小高,一定是陈牧野某个同学的名字。陈牧野没有告诉
警方父亲失踪的事,而是为雷海晨弄了个假身份后把他从小站警察局带走了。他这
么做,当然很可能是因为那时他还不知道雷海晨的真实姓名;而另一方面,莫兰认
为,他也是想通过雷海晨解开自己父亲的失踪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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