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她用英文小试锋芒(4)
她的长文,出手不凡,主编梅涅特惊为天人,特在“编者例言”中隆重推荐,
声言“她有能力向外国人诠释中国人”。他不吝赞美之词,夸张爱玲是“极有前
途的青年天才”。
——别人的“天才”赞词,与她自己的“天才”自许,在这里暗合了!这给
了她极大鼓舞。
此后,她一发不可收拾,一年内共在该刊上发表9 篇文章,其中6 篇是影评。
《二十世纪》的封面上,曾经登过一些撰稿人照片。张爱玲也有一张,长发
及肩,描了眉、涂了口红,模样相当之时尚,应是她照得最漂亮的一张。
还有,她写的关于中国文化的文章,即中文译名为《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和
《中国人的宗教》这两篇,也极受读者欢迎。
这几篇文章,都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视点,就是“用洋人看京戏的眼光来看
中国的一切”,找出那锣鼓喧天背后“凄寂的况味”。
一般为她作传的人,都不大深谈这几篇文章。实际上,她此后文学创作的要
窍和视角,在此都已基本成型——有如旁观似地冷眼审视,细细密密地摹写,其
骨子里是在描画凄凉。
在《二十世纪》上一炮打响的时候,她还在圣约翰边读书边写作,名气在校
内和文化圈内已经很大。那时英文系有个女生刘金川,也是课余撰稿人,经同学
介绍,曾见过她。
她们俩见面是在女生休息室,介绍人因为有课先走了,仅余两人面面相对。
可是,刘同学立刻就面临了尴尬:“张既不说话,仿佛连眼睛也不看我。由于很
窘,我只好打开书本看书,直到快到下一节课时,我才向张打招呼走出休息室。”
刘金川《我所知道的张爱玲》。
傲慢乎?羞怯乎?还是兼而有之?
在刘金川的记忆里,张爱玲的形象,是“戴很厚的眼镜片”、“长脸”、
“身材高大”、“动作斯文”,再有就是“笑眯眯地不发一言”。这是张爱玲成
年后一贯的形象和风格。
她写文章,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如果再继续上学,就感到很累。考虑到几方
面因素,不久她便辍学了,连毕业证也没拿到。
从这时候起,写文章就成了她的职业。后来她在《童言无忌》里说:“苦虽
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
当然,她不可能就此固守在这里。她的心中,也有一种“穷年忧黎元”之思。
张爱玲对于人间世,有比谈论文化更深邃的认识。
后来在《烬余录》里的一句话,可以体现她对世事多艰的认识:“在那不可
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听得出音乐的调子,但立
刻又被重重黑暗拥上来,淹没了那点了解。”
那光明的一刹那,她要写。
那黑暗又拥上来的无语之痛,她也要写。
这都不是散文所能表达的。
张爱玲自言“生来就是写小说的”——她的降生于世,怕只是为此!
这样很好。就在爱丁顿公寓里写作。
不写的时候,她就读母亲留在姑姑这里的西洋小说。欧洲作家里,她特别钟
情毛姆。毛姆的叙事是平和、细腻的,很会讲故事。张爱玲喜欢这个,因为这和
她的审美兴趣相契合。
她不喜欢情节上的大喜大悲,只愿意看不动声色的刻划。
当然,与姑姑同住,也是一件令人惬意的事。
姑姑在爱玲心目中,一直就处于“代母”的位置。
这一年姑姑年已四十,但因没有家庭拖累,看起来还相当年轻。也许是当年
越洋轮船上的惊鸿一瞥,给了她足够的心理力量,她完全没有嫁个人过日子的念
头,倒是对这种自足的单身生活习以为常。
姑姑后来在德国人办的广播电台找了个事,做国语新闻播音员。每天晚上都
要拿着一盏小油灯,徒步走过灯火管制的街道去上班。
那油灯的灯罩,是紫红色玻璃的,上面有累累的颗粒防滑。可是上海沦陷后
马路失修,到处坑坑洼洼的,姑姑有一晚看不清踩进了水坑,还是把灯给摔碎了。
摸黑回来后,她摇摇头,只叹了一声:“嗐!”
每晚上班,姑姑都在旗袍上罩一件藏青哔叽大棉袍,这就是她的夜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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