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承建工程亦是迫于无奈
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霍英东的有荣公司承建的填海开港、市政建设工程,
数不胜数,其中包括在1970年承建世界第一例的海底水库工程,但这些工程并没
有多少钱可赚。霍英东热衷于此,似乎另有内情,那就是希望与香港的城市建设
建立千丝万缕的关系,使港英当局改变对自己的看法。
参与竞投船湾淡水湖工程
在文莱斯里巴加湾深水港和货柜码头几近竣工之时,霍英东的有荣公司,还
参与了竞投香港当时最大的土建工程——船湾淡水湖的第三期工程。
20世纪 60 年代以前,用水问题是令香港居民最烦恼的问题。由于储水设施
不足,香港的用水相当紧张,特别是住在木屋区和徙置区的居民,每天要花上大
半天时间才能取得一桶半桶水使用。一到大旱季节,更实行4 日供水一次制度,
街上排起长长的铁桶阵队,候水的景况苦不堪言。而一桶水,往往洗完澡之后,
还要留下来洗衣服或作其它用途。那时,争水流血事件时有发生。直到1961年,
当时的广东省省长陶铸说:“淡水嘛,我们这里有的是,可以供给香港。”而周
恩来总理对此也非常关心。他知悉香港用水紧张的情况后,积极支持广东省政府
的决定。直到1963年12月,周总理在出国访问前专程绕道广东,亲自了解香港供
水问题,并强调供水问题与政治谈判要分开,供水谈判可单独进行( 引自《瞭望
》杂志) 。于是决定由深圳水库供水香港。但香港的储水设施严重不足。香港政
府乃在1963年11月建成石壁水塘,可储水55亿加仑。之后,又兴建船湾淡水湖工
程。
在海湾建设淡水湖,这在当时是世界上的第一例,工程十分艰巨。船湾淡水
湖总设计容量为300 亿加仑,是港府进行的最庞大的供水计划工程。
船湾淡水湖的第一二期工程都是由法国公司承建。第一期工程自1961年至
1963年,共建筑16个接引溪水入口处,目的是使各溪涧依设计改造进入隧道系统
;第二期工程自1964年至1967年,包括兴建一条直径30英尺、长6 海里,由大埔
头直贯船湾淡水湖的巨型输水隧道,以及淡水湖的主坝工程。1967年年中,淡水
湖开始储水。最初,因湖水略带咸味,要混和其它水塘淡水才能供作饮用。
淡水湖第三期工程,主要是为主坝和副坝加高。这是当时香港最大规模的国
际性招标工程。霍英东的有荣公司长年从事开港填海、市政设施等工程建设,当
时正在斯里巴加湾承建
文莱最大的深水港口和货柜码头。霍英东相信“有荣”有能力承建这个重大
工程,于是下标参与竞投。
击败法国和日本公司
“过去,香港的大型建筑工程都是给外国公司承建的,比如香港建机场,是
法国公司中标承建;40年代后期兴建的中国银行大厦,也是英国公司负责的。事
实上,当时的香港,外资公司独霸建筑工程市场,华资建筑公司实力、经验有限,
很难与外资公司竞争。要竞投淡水湖工程,就先要估算工程的造价。”霍英东开
始向我谈起这段并不为太多港人知道的经历。
“由于淡水湖工程是当时香港最大的国际性工程,造价高,故要准确估算成
本可真不容易。有一家参与竞投的法国公司,出动10多个工程师和会计师,租用
当时香港最高级的酒店半岛酒店几个房间,关起门来,从早到晚用计算机算个不
停,3 个月之后才把成本逐项计算出来。
“我们除了动用自己公司的高级职员外,还高薪请了外国的一名总工程师参
与匡算造价,起草投标书。日本有十几间公司合组一个财团下标,他们不敢单独
做这个工程。他们的报价比有荣高出一倍,当然没得做。法国公司的报价与我们
相差很少,我们的报价比他们高
出10% 左右。前期工程,法国公司的报价也较低,但开工以后,借口工程设
计方案上的修改,一再要求加价,但加价以后,仍然蚀本。
“见到法国公司报价低,我只好据理力争。我跟港府说,这家法国公司虽然
报价稍低,但可能会不断要求加价,明低实高,对港府不利。港府考虑之后,不
打算把工程给法国公司做,决定让我们做。我们以往替政府做过很多工程,过往
的记录很好,没有要求加价这回事。
“但想不到,这会引起一场小小的外交风波。法国公司通过法国政府,向英
国方面施加压力,说英国人在香港招标,法国公司出最低价但却不被采纳,处事
不公;另外,当时英国正在申请加入欧共体,法国方面警告说,他们会采取对英
国不利的立场,请英国慎重考虑。后来,港英政府拿出法国公司以往的业务记录,
并提出工程要提前一年完成。法国公司这才知难而退,由我们承建……”
“有荣”竞投淡水湖第二期工程,是华资建筑公司在香港参与竞投重大工程
的第一次;而且是旗开得胜,一矢中的,开华资建筑公司成功投得重大工程之先
河,故而引人瞩目,轰动一时。
以承包方式兴建工程
霍英东继续说:“外国公司前来香港承建工程,有不少是亏蚀的。最主要的
原因,在于公司职员开支过大,建筑工人过多、薪金过高,以致成本上升,影响
盈利。以往建淡水湖前期工程,法国公司的首脑部门要雇用70个法国人。整个工
程1.2 亿元。但一个法国人平均每月工资连同住宿等各项费用需耗去1.5 万元,
70个人便花费100 多万元。管理人员的开支如此庞大,如何不亏蚀? 其实,也不
需这么多人的,我们只需几个人就能把工程管理好。”
一个如此庞大的工程,何以几个人就能管理? 霍英东自有方法,他把工程投
下来以后,就用承包的办法再分散包给其它公司和工程队;至于管理人员,则只
是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管,以及协调其它公司和工程队的工作。
霍英东认为,把工程再分包给别人,主要的还不是为了减少管理人员及其开
支,而是能有效地控制整个工程的各项成本,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从而确保盈利。
何以兴建重大工程一定要承包给别人? 霍英东解释说:“承包给别人当然好,
道理很简单,以挖泥来说,山上挖1 立方米的泥送入运输车,山泥是整块的,但
落车后松了,就不止1 立方米,要加3 点,到了落海时又将泥土压实,这三个数
目都不尽相同。向政府收款时,以山上实泥计算;但与司机计算就不同了,可能
加3 ,也可能加到5 。一斗原为1 立方米,落到车上就是1.5 立方米了,送三车
就是4.5 立方米,本来每次车可以装5 立方米的,但司机装了实泥3 立方米就不
愿再装了,而付款时则要以5 立方米计算。这当中容易受骗,比如倒泥不净,带
些余泥回来,那就更难计算。既然很难准确计算,只能给人承包,才能解决这个
问题。承包工程,若不充分估计这些复杂情况,那就不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而是
亏蚀多少的问题。不少承建工程的公司经营不下去,关键也是在这里。”
挖泥、倒泥的数量之偏差,在不少人看来是很细微的问题,但霍英东却计算
得清清楚楚,由此可见霍英东是一个非常之精明的商人,事事精打细算,绝不含
糊。
在海湾建淡水湖,工程技术要求甚高。其第三期工程,主要是加高主坝和副
坝,筑起水泥溢洪道,并把湖中的海水全部抽出。堤坝外面是石块,石块上要铺
5 尺厚的沙。由于是斜面,沙粒铺放时很容易被水冲掉,如何铺好,技术难度大。
但有荣公司最终还是克服了各种
技术难题,成功地把海湾改建为一个可以储藏淡水300 亿加仑的水塘,大大
舒缓了香港用水紧张的问题。
1973年,海湾淡水湖工程高质量圆满完工,比原定时间提前一年完成。
大搞工程乃迫于无奈
在香港,霍英东的生意主要有三方面:地产、海沙供应和工程建筑。这三种
生意都是在50年代开始经营的,当中以工程承建稍晚一些,始于50年代后期。其
中,地产和淘沙生意广为人知,而工程生意,知道的人却少之又少。
霍英东的有荣公司承建的都是填海造港、疏通河道、挖深海床、排水排污、
街道隧道等市政设施工程,与香港经济的发展、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除了船湾
淡水湖,“有荣”在香港承建的大大小小工程,可以说是多不胜数。
1962年之前,“有荣”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第16章中已有所述及:之后所
承建的工程,则主要有——
1963年
红石勘第二期填海海石勘工程
油塘徙置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秀茂坪徙置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1964年
中环填海第二、四期挖泥、海〓和泵房工程
柴湾第一期填海海〓工程
通往沙田隧道道路工程
狮子山隧道通理工程
1965年
坚尼地城海〓工程
油麻地政府船坞码头及排路建造工程
湾仔填海区第一期海〓、码头和泵房工程
1966年
湾仔第二期填海工程
宝马山水库水坝及贮水池工程
1967年
铜锣湾道路及天桥工程
红山贮水库及滤水工程
1969年
大角咀渡轮码头工程
官塘渡海小轮码头工程
青山水厂和青山供水站工程
1970年
荔枝角食水处理站工程
……之后,在1972年和1977年,“有荣”还承建其它一些市政工程。在
香港,霍英东的有荣公司可能是兴建最多填海开港之类工程的公司。
当我在采访中得知“有荣”承建那么多市政工程时,最初有些不理解:港府
长期歧视霍英东,在海军船坞和星光行事件中曾表现出有意限制他的事业的发展,
那为何又把这么多工程给他做?
就此事,我问过与霍英东私交甚深的前新华社香港分社有关人士。他解释说
:“港府只是在地产方面卡他,因地产能赚大钱。但工程就未必赚钱,很多是亏
本的,尤其是那些大工程,谁敢做? 淡水湖其实是没人敢做的。”
此后,我又问过霍英东:“淡水湖工程是否有钱赚? 其它工程是否有钱赚? ”
他答道:“淡水湖工程,其实是没钱赚的。做工程的,怎么能有钱赚呢? ”
“没钱赚,为什么做了一宗又一宗? ”我又问。
霍英东显得有些无奈地说:“人最怕是入错行,一做这一行,就得做下去。
很多人做建筑、做工程,注定一世都是辛苦的。不像做地产,有钱买一幅地,之
后可以什么都不做,坐着享福。”
说到这里,他的神情又有些兴奋,“当然,人到了某一阶段,是不讲赚钱的。
我常想,很多时候,你说我做傻事也好,或者说我喜欢接受挑战也好,总之,别
人没做过的事,或者是别人认为很困难的事,我却偏偏喜欢去做。比如在铜锣湾
建香港第一条天桥,在海湾建淡水湖,世界上当时还没有先例;去澳门开新港,
到文莱开港,也是一样……”
但是,探究霍英东的心路历程,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霍英东明知承建
工程大多是没钱可赚的,但却一宗接着一宗不停地做,除了他所说的因为“入错
行”和“喜欢接受挑战”外,似乎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霍英东希望通过承建
大量的市政工程,一来可以与香港的城市建设建立千丝万缕的联系,以造成客观
上或别人的认识上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也就是一旦他出事则会影响市政建
设的效果;二来以此使港英方面改变对自己的看法,改善与港英当局的关系。
以上的想法虽然是未经霍英东本人证实的推测,但有一个事实不能忽视:因
为朝鲜战争时的商业活动而备受港英当局歧视,以及50年代中期传被递解出境,
始终是霍英东一个解不开的心结。他曾经对一些知心的朋友流露过因为解不开这
个心结而生发的隐忧。
我和霍英东的一位助手曾就这个问题有过一番交谈。他以下的话,很有助于
我们了解霍英东积藏在心底、挥之不去的隐忧——
“他有时对我说:‘不知几时被递解出境? 被递解出境,怎么办? ’一提起
这件事,他整个人就很担心。他看见在搞李福兆时,搞得几凄凉。李福兆这种事,
在香港不知有多少……”
事实上,港英当局的歧视,传被递解出境,像一股凝重的阴影,笼罩、困扰
着霍英东的后半生,对霍英东至少造成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性格的变化,变得沉
默寡言,有心事总是往心里藏,不喜欢向外人透露;处事低调,即使被误解,别
人有负于他,往往也是默默承受,尽可能息事宁人。二是对一些商业活动的选择
和决策,未必只是从经济利益出发,可能还考虑经济利益以外的其它效应,没完
没了地承建工程,可能就是这样的商业决定。
我曾经把自己对霍英东的这种看法、分析,说给跟随霍英东近50年的凌汉伟
先生听。他听了以后,也认同我的看法。他说:“你看得很仔细入微,经过1954
年被传递解出境,以及一系列事件之后,霍老板确实跟年青时完全不同。我想起
‘星光行’事件之前,他交代我搜罗多一些地盘,但那件事发生之后,他却突然
又说不要这些地盘了。当时,我们都很不理解,他也没有解释原因。经过这么一
提醒,我想起来了,应该是他觉得政府有意限制他在地产行业的发展……”
“性格方面,也和以前大不一样。”我说。凌汉伟回应说:“是的,很多事,
他都放在心里,不说出来,有什么事都不想搞大。但是,霍老板不因小失大,知
进知退,看事情看得比别人远一些,不急功近利。”
而霍英东本人,也曾经认同我对此问题的看法。一次,我提出这个问题,他
不经意地说:“你都算很了解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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