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和厉老师一起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
和厉老师一起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蔡洪滨
近年来,在厉老师的领导下,我和光华的同事和学生一起对于我国的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研究。在此过程中,我真切体会了厉老师过人的洞察力及对于
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刻理解。
第一次听到厉老师谈到林业方面的问题,是2006年和厉老师、何老师、朱善
利老师等在湖南调研考察的路上。那一次我们从湘东的攸县,经长沙,一直到湘
西的沅陵。在去沅陵的路上,在途经山区林地时,我们正谈到农村的家庭承包责
任制和城市的国有产权改造,我记得厉老师望着窗外感慨到," 林权也得改了!
" 当时我对于集体林权改革没有任何了解,没有理解此话背后的深意。
2007年春天受云南省政府邀请,厉老师去云南讲学考察。回来后,厉老师马
上打电话给我,以其一贯的直入主题的风格告诉我,云南大理的集体林权改革做
得很好,要我带队去调研。交待了一些重要事项后,厉老师最后强调:" 这个问
题(林改)很重要。" 由此,我感觉了厉老师对于林改的重视。经过一番准备,
当年秋天我和龚六堂、杨东宁老师、赵锦勇博士等到了大理州,在大理州副州长
朱非同志和州林业局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就大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
专题调研。第一次亲身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在崇山峻岭间默默推进的改革,
对我们触动很大。我们感到,这项改革对促进林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增加农民收
入帮助山区林农脱贫,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意义深远。回来后我向厉老师详细汇报
了调研的收获,厉老师对集体林权改革在大理取得的成就感到非常振奋。
在随后一系列的公共讲演中,厉老师利用各种机会讲述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
性。在得知厉老师对林改的关注之后,国家林业局贾治邦局长率领林业局的同志
于2008年暑期来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专程与厉老师就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进行探讨。我与调研组的各位成员也参加了会议。厉老师比较完整地阐述了他
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看法。厉老师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整个市场化
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意义不亚于1979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要站在
更高的高度看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重点,总结经验,不断研究,推向
深入。林改的本质是理顺林业生产中的产权关系,根本解决林业生产主体(林农)
的激励制度安排,由此将中国的广大集体林地由资源变成资本,为林区的发展和
山区林农的致富提供体制的保障。贾治邦局长感谢了厉老师对推动我国经济改革
和农村改革做出的重要贡献,并且希望能给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多指导和意见,
也希望就林改相关工作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开展合作研究,共同推进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的推广和深化。从那时起持续至今,由厉老师牵头,光华管理
学院林改课题研究组正式成立,并展开了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而深入的调查
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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